北疆廷尉府百辦於連牽着馬走到大鬍子面前笑道:“大鬍子,就這麼離開瀚海城心裡沒有不捨?好歹在這生活了幾年了,我不信你沒感情。”
大鬍子搖頭笑道:“瀚海城就好像我的家一樣,我怎麼會不想,我又不是去了息烽口就不回來,我愛死這裡了,哈哈哈哈。”
於連也笑:“你這傢伙可得早點回來,我在瀚海城給你當保鏢已經好幾年,你要是不回來了我還有點彆扭。”
大鬍子實在太重要,廷尉府特意調撥了一位百辦加上二十四名廷尉保護他的安全,如果他的存在被黑武人知道了,只怕會千方百計的把他搶走,若是不能搶走也會千方百計的殺了他。
“嘿嘿,老夥計,你離不開我了?”
大鬍子用肩膀撞了於連一下:“我可記得,剛剛把你調過來的時候你很不樂意,覺得我不順眼,看着我吹鬍子瞪眼睛的。”
“我堂堂廷尉府百辦保護你這麼一個男人,我怎麼可能樂意,要是個妞兒還沒準開心呢。”
大鬍子嘿嘿笑:“長我這樣的妞兒也行?”
於連白了他一眼:“滾滾滾......你這樣的要是妞兒還不如是個男人呢,誰娶了你把鬍子剪剪都能蓄窩了,再說了,你那時候整天鬧脾氣喊着找沈將軍,好像沈將軍是你爹一樣,跟個離不開爹孃的娃兒似的。”
大鬍子道:“那也是你先看不上我的,你嫌棄我不洗澡。”
“你愛洗澡了還是怎麼的?”
“這地方太冷了,洗澡就是受罪!”
大鬍子憤憤不平的說道:“在這洗澡,水澆在身上,往下流到哪兒就快凍到哪兒了,在我的家鄉我沒有見過雪,到了這沒有一天見不到雪,我也不理解你們,一羣人脫光了膀子用雪擦身子,好受?”
於連:“你懂個屁,那才叫舒坦。”
他彎腰從地上抓了把雪塞進大鬍子脖領子裡,大鬍子嗷的一聲跳着躲開,脖子裡的雪很快就化成了水,涼他的上躥下跳,於連和手下的廷尉們哈哈大笑。
他們剛來的時候確實心有牴觸,動用廷尉府這麼多人保護一個番邦大鬍子,他們不樂意,可是軍令如山,不樂意也要執行,一開始於連沒給大鬍子什麼好臉色,在邊軍看來,所有的番邦都有可能是敵人,況且因爲和吐蕃人一戰,寧人對西域來的人都沒有什麼好感。
大鬍子單純,像個孩子,只要讓他研究火藥就行,反正在他看來這些寧人也就沈冷待他好,其他人他也不在乎,可是後來彼此熟悉了,關係越來越好,於連他們這些廷尉府的人仗義,有什麼好東西都會送大鬍子一份,大鬍子常說,自己是第一個征服了大寧男人的男人。
“不把你當兄弟了!”
大鬍子一邊抖着自己的衣服一邊喊了一聲,然後猛的彎腰抓起來一把雪朝着於連衝過來,結果腳下一滑,整個人趴在地上,臉型都在雪地上印出來了,於連哈哈大笑,過去一把將大鬍子拉起來,大鬍子趁機把手裡的雪揚在於連臉上,笑的跟個二百五似的,還一臉得意。
“看到了沒,這是我的妙計,我要是不摔倒能成功偷襲你嗎?”
於連搖頭嘆道:“像你這麼傻的人不多了,稀有物種。”
大鬍子反正覺得自己沒吃虧,起身打了打身上的雪:“咱們走吧?”
於連上馬:“走。”
數十名廷尉也上馬,保護着大鬍子出了瀚海城兵營,按照計劃他們要走一段日子才能到息烽口,算計着,大概和沈冷到息烽口的時間也差不多,得五月了。
“大鬍子。”
於連看着大鬍子揹着的那個包裹:“鼓囊囊的全是銀子,這一路上兄弟們吃喝都全靠你了。”
大鬍子搖頭:“不行不行,這銀子我得交給沈將軍,我得讓他幫我在長安買一個院子......以後等沈將軍帶兵把我家鄉的那些壞人都殺了,讓我的家鄉也變成寧地,我還得回來呢。”
“大鬍子,你家鄉都變成大寧的領地了,爲什麼你還要回來?”
“你不知道。”
大鬍子一臉的嫌棄:“我家鄉的人根本不講衛生,用手抓着吃飯,他們完全不懂應該用筷子!用筷子!而且我家鄉那邊哪有這麼多好吃的,哪有我最愛的辣子雞丁,紅燒肉,蒜泥白肉,魚香肉絲......”
大鬍子居然把自己說的流了口水,於連他們又被逗笑了。
“還是要回來的,我還想娶個寧人姑娘呢,以後有了孩子我連名字叫什麼都想好了,大將軍武新宇給我取了一個寧人的名字叫胡多多,我也不知道爲什麼叫胡多多,但是這名字不錯,多多比少少好,是吧?我喜歡大寧,喜歡寧人的名字,我希望將來大寧可以一統天下,我兒子就叫胡一統。”
於連都想捂臉。
他心說大將軍給你取名叫胡多多,就是因爲你鬍子太多啊......
幾十人的隊伍出了瀚海城之後往東邊走,官道寬闊平坦,馬蹄子在官道上飛馳而過將雪踢上半空,大鬍子騎馬倒是沒問題,不過騎得時間久了之後就受不了了,縱馬奔行了一個多時辰之後隊伍就得減速,不然的話戰馬也受不了,正好一個時辰經過小鎮子,衆人下馬休息一會兒,也需要給馬喂一些草料,鎮子裡有茶攤,過往的商隊休息的時候都要加喂草料,所以這不起眼的茶攤其實賺的銀子並不少,前院是客房可以休息,後院堆着不少草料。
衆人下馬之後,茶攤老闆一見是廷尉府的人立刻就迎了上來,外面風大,把人請到前院正屋裡坐下然後就去泡茶,戰馬都拉到後院喂料。
大鬍子懷裡緊緊抱着他的包裹,這些銀子是他要在大寧安家置業用的,於連自然看得出來,大鬍子是真的很想很想做個寧人,一個真真正正的寧人。
他伸手比劃了一下:“大鬍子,你應該把鬍子剃了,這樣看起來好點,你見哪個寧人留你這樣的大鬍子的。”
大鬍子搖頭:“那怎麼行,沒有鬍子還叫男人嗎?”
於連湊近了問他:“你留鬍子是不是因爲自己太醜了?”
大鬍子撇嘴:“我俊美的能讓你嫉妒,小時候我蹲在河邊,河裡的魚都被我容顏美死了。”
於連笑道:“你們家裡是特麼遍地沙漠吧,哪裡來的河,你倒是把鬍子剃了讓我看看你有多俊美。”
大鬍子想了想:“等我什麼時候找到了一個願意嫁給我的姑娘,我就把鬍子剃了,到時候你就知道我有沒有說謊了,我可好看了。”
於連笑着搖頭:“等你成親的時候,我一定到場。”
衆人在茶攤休息了一會兒,吃了些東西,馬也吃飽了,於是結算了茶錢繼續上路,茶攤的老闆說什麼也不收,於連把銀子放在他家門口,他朝着茶攤老闆喊了一聲:“等我回來的時候還到你家喝茶,銀子收下,下次多準備點好吃的就行。”
茶攤老闆看着隊伍呼嘯而去,使勁兒的揮手。
離開瀚海城之後一路往東,晝行夜宿,連續走了三四天之後大鬍子就快崩潰了,哀求於連找個地方先休息一下,屁股都被磨的破了皮,疼的他受不了,不光是屁股,大腿裡邊也一樣磨破了,他又不常騎馬,哪裡能知道騎馬並沒有看起來那麼威風。
可是北疆這地方人少,尤其是靠近邊疆村子都不見幾個,有時候跑上一天都看不到個人,沒奈何,大鬍子只好同意了於連的辦法,找個沒人的地方他自己抹上點傷藥,白山山腳下林子連綿不盡,大鬍子誓死不讓於連跟着,在他看來屁股是神聖無比的東西,怎麼能隨隨便便給於連他們看。
拿着傷藥他卡着腿走進林子裡,那走路的架勢就好像兩條腿中間夾着個大球似的,於連他們看着就笑,有人說從大鬍子現在走路的時候腿卡開的這個弧度,就能精準推測出他騎的馬胖瘦。
好一會兒不見大鬍子出來,於連指了指,有幾名手下隨即下馬往林子裡過去,剛走到林子邊緣處就看到大鬍子從林子裡衝出來,幾個斥候還沒有反應過來怎麼回事,大鬍子一把將人撲倒在地,身後幾支弩箭飛了過去。
於連眼神一凜,從馬鞍一側把連弩摘下來,另外一隻手抓了刀,兩息之後,已經帶着人衝到林子邊緣處,裡邊追殺大鬍子的人似乎也沒有想到外邊居然這麼多廷尉府的人,顯然愣住了,他們互相看了看掉頭就跑。
於連看了大鬍子一眼:“怎麼回事?”
“我不知道,看到一羣人要從林子里路過,我蹲在那給屁股抹藥呢,看到一羣人披着白色的披風帶着刀經過,看樣子不像是咱們的邊軍,我沒敢出聲,想看看到底是什麼人,我屏住呼吸,結果屏的勁兒大了......屏出來了個屁。”
大鬍子一臉懊惱:“然後他們就追我,一路追我。”
於連一擺手:“你們幾個護着大鬍子,到空曠的地方去,其他人跟我進去看看。”
林子裡邊,一羣人聚在一起,爲首的那個人看了荀直一眼:“運氣不好,居然遇到廷尉府的人,荀直先生一會兒只管跑,我們有人接應,只要不驚動了邊軍就能出去。”
那人把圍巾上臉上拉了拉:“廷尉府的人不好應付,那是一羣瘋狗,全都小心點!”
荀直站在那往林子外邊看了一眼,手下意識的摸了摸藏在懷裡的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