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倩生命無虞,但是孩子卻沒能保住,這件事震動了兩大家族,大病初癒的吳父也不得不出來主持此事,離倩的家人表示,必須要嚴懲兇手,用如此殘酷的手段迫害一個孕婦,實在是天理難容。
而那個所有人口的殺人兇手,還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事。
她慌張的像個跳樑小醜一樣跟所有人解釋,“不是我……我沒有……是她自己滾下去的,不關我的事……”
一遍又一遍,可是沒有人相信她,她只看到那些人不信任的眼神,涼薄的眼神和鄙視的神情。
是啊,那麼高的樓梯,剛剛懷孕不到兩個月胎兒還沒有穩固,自己跌下去?簡直是不想要孩子也不想活了。
所有人都會這麼想,這是常理。而離倩,那個寧爲玉碎的女人,即便豁出性命,也要毀掉夜黎的幸福,雖然夜黎從來沒有對不起她。
吳老太太一再的哭的老淚縱橫,嘴裡喊着造孽,說好好的一個孫子那麼沒了,她似乎忘記了自己正牌的兒媳婦,肚子裡也懷着一個。
吳父長吁短嘆,說必須得給離倩家一個交代,否則一場干戈難以平息。
夜黎精疲力盡的坐在沙發裡,一雙哭紅的眼睛望着自己的丈夫,他是她最後的希望,可是卻聽到他說:“他已經答應了,生完孩子走,你爲什麼容不下一個孩子?”
她親密無間的丈夫,成了將她打入深淵的最後一顆稻草,也替她徹底斬斷了對他的最後一絲留戀。
江湖規矩,殺人償命,離倩家人要求三刀六眼並用同樣的方式拿掉夜黎肚子裡的孩子,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命抵命!
吳騰極力反對,據理力爭,說離倩流掉的那個不過是個還沒成型的胎,畢竟大人沒事,而夜黎不得離倩從小習武,身子柔弱,若真是從那麼危險的地方將她推下去,很可能會一屍兩命。而且夜黎不是幫派人,又是個柔弱的女人,希望對方開一面。
兩家談判的最後結果是兩個選擇,一碗墮胎藥,拿掉夜黎腹的孩子或者砍掉那隻將他們龍頭的獨生女兒推下樓梯殺人見血的手的一根指頭。
吳騰看着呆坐的牀邊的夜黎,平靜的對她說:“我父母已經年邁,盼孫心切,所以決定留下孩子,行刑之前會給你打麻藥,雖然以後你可能無法再彈琴,但一根手指不會影響你的正常生活,而我仍然會像以前一樣疼你愛你,照顧你一輩子!”
那個男人的話徹底打破了夜黎隱忍的下限,她心裡對那個男人產生了濃濃的恨意。
因爲他的父母盼孫子心切,所以選擇保住孩子剁掉她的手指?無論是手指還是孩子,她什麼都沒有做,他們憑什麼替她做決定。
明明是那麼卑鄙的意圖,他卻偏偏說的深明大義,好像他在可憐她,施捨她,因爲她可惡,但也很可憐嗎?所以他高風亮節,不予計較?
夜黎真不知道,自己是該笑,還是該哭。
可是噩夢接踵而來,她已經哭不出來了。幾乎喪失了一個正常人該有的反應,她感覺自己身處的並不是一個真實的世界,真實的世界應該是黑白分明,是非對錯都應該有個公斷,該由法律來做最後的評判和裁決。
可是他們竟然私自判定了她的罪,單憑一面之詞,甚至連個自辯的機會都不給她。
她什麼都沒做過,卻要被施以酷刑,而那個親手將自己的骨肉至於死地的殺人兇手,卻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