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二十八章 了無牽掛
有人說了,你這樣想是不是太悲觀了?萬一你後代裡出來個牛x的人物呢,出來個工商業奇才呢?沒錯,是存在這種可能性,但是這和洪濤的遺囑沒有衝突。遺囑也不是合同,現在立了將來還可以隨時改,只要洪濤不死,這個遺囑就不會生效,永遠都是一個預案。
但是洪濤也想到這方面的事情了,萬一自己死得早,有些子女還沒來得及成年,沒展示出來他們應有的才能咋辦?這個也好辦,他的這些基金也不是光發生活費用,這些基金的受信人會安排律師定期去考覈洪濤的這些子女,如果他們符合了洪濤制定的獎勵原則,比如說學習成績突出、工作成績突出、獲得了某些特殊獎項、在某方面確實有突出才能。那基金就會拿出一定數量的錢來進行獎勵或者投資,鼓勵洪濤的這些孩子們更上一層樓,不管是從事何種行業,只要能幹好,就有獎勵,數額還不會太少。
而且洪濤在基金裡還規定了一條,就是不管男孩女孩,一旦年滿20週歲,基金就將停止對他或者她的生活費支付,獎勵金額依舊奏效,不管結婚與否、不管年齡,哪怕你到了80歲才得了諾貝爾獎,那也會給你一大筆獎勵,具體金額將和你獲得的成就大小掛鉤、和你這些成就對將來發展的促進程度掛鉤。這些具體的細則←頂←點←小←說,,還得由那些律師回去慢慢設計、慢慢平衡,這玩意比重新起草一部法律也不容易,爲此洪濤光是支付律師費就得拿出80多萬美元!
別說80多萬。800萬洪濤也捨得!有了這個東西,既可以保證自己的大家庭或者叫大家族和睦。又可以保證自己留下這些財富總體上不會被胡亂揮霍掉,或者便宜了別人。這些基金還可以按照自己制定的方向。投入到不同的行業中去繼續發光發熱,說不定還能給自己在某個高等學院裡爭取一個雕像呢。洪濤斯坦、艾特.洪、洪濤倫……也能流芳千古啦,哈哈哈哈哈,想起這個事兒洪濤就想使勁笑半個小時。
除了這些之外,洪濤還要給陪着自己度過創業期的這些女人留下一些念想,不能讓她們和那些子孫一樣就守着那點兒生活費過活,這也太薄情寡義了。她們沒有功勞還有苦勞呢,再說了,沒有她們在前面衝鋒陷陣。自己也不可能順利的成長起來,就算她們也跟着自己一起享福了,但還不足以表達自己對她們的感激之情。受人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自己給不了她們涌泉,給一碗的能力還是有的。再說了,她們大多都應該是自己孩子的媽媽,還是自己喜歡的女人,更應該仁義一些了。
洪濤決定,她們每人都將擁有至少兩套豪華住宅以及相應的土地。除了中國之外在哪裡都成。自己將在2000年之前,爲她們單獨設立一個基金,在自己死後,定期爲她們提供足夠維持她們過上體面生活的費用。但是不鼓勵她們進行任何方式的投資,她們不是那個材料,還是舒舒服服的享受人生。
她們可以嫁人。也可以繼續生育,這些都不影響她們的收入。唯有一條兒。她們不能用任何方式歧視她們與洪濤的孩子,並且和洪濤的孩子不能改姓。不管是哪個民族、哪個國家。孩子的姓氏裡必須有洪這個姓兒,你可以放在主要姓氏裡,也可以放到中間名上,但必須有!一切法律文件的簽署都要用這個名字和姓,只要被基金會發現你違反規定,輕則警告、重則將剝奪你繼續享有洪濤遺產的資格,這一點永久有效。
除了情人、兒女,洪濤在國內的那些財產,就將分給他的父母、親屬和朋友了。那些東西比較簡單,洪濤也不用那麼操心,他自己就列了一個單子,大概的劃分了一下,然後等回國的時候去國內找律師再弄一份兒遺囑就成了。
在國內弄基金會什麼的,洪濤根本就不予考慮。信託信託,必須有誠信才能託付給你。歐美國家有這個傳統,也有這方面嚴格的法律支持,但是中國沒有,你託付給誰?親兄弟都能因爲爹媽的房產翻臉成仇,法律在中國更是猴皮筋兒,託給誰都是喂狼。所以也不去費那個力氣了,直接分了,看着順眼的多分點兒,甚至可以繼續經營某個產業,不太靠譜的就少分點兒,白吃饅頭別嫌黑。
在他這個名單裡,除了自己的親屬之外,還有像高建輝、大江、大力、歐陽清、唐衛東、王梅、黃毛、金月、吳全、小五、黑子這樣的哥們、發小、同學、朋友、手下,他們多多少少都可以得到洪濤一部分國內遺產。比如說高建輝、黃毛、大江、大力、歐陽清、唐衛東都將獲得家園物業公司的一定比例股份,但是在經營上,還是由高建輝經營,因爲他確實適合幹這個工作,也乾得很出色,剩下的那些股東只有吃紅利的權利,對公司沒有管理權。
小五和黑子他們將獲得洪濤在大型設備租賃公司、搬家公司裡的股份,他們倆個平分。王梅和金月將會獲得一處門面房的產權,這玩意放到2000年以後,隨便租出去,一個月給她們掙個幾萬沒問題,不敢說致富,但是一步進入中康階級是沒問題的。
所有人裡,只有四個人比較特殊,一個是韓雪、一個是韓燕、一個是黑雨、一個是那二爺。韓雪獲得了目前居住的那個小院的所有權,還包括院子裡那些古典傢俱和寶石;韓燕將和洪濤這些情人一樣,獲得兩座豪宅的所有權以及每個月的生活費,而且她的孩子不用遵守姓氏的規則,願意姓啥就姓啥;黑雨則是成了韓雪的一個附加條件,如果韓雪想獲得這些遺產,唯一一個條件就是要和黑雨住一起,還不能用任何方式虐待她。
最後就是那二爺,如果那二爺比洪濤走得早,那這份兒遺產就歸二奶奶所有,如果二奶奶也走了,那這份遺產就歸那辛寺所有。遺產是什麼呢?就是洪濤在古玩店的股份,包括店裡那些所有原本屬於他的古玩、字畫、玉器、傢俱之類的東西,這也算是洪濤對那二爺的一種回報。那辛寺雖然害過自己,但是那二爺沒有,這個老頭兒對自己只有恩沒有仇,所以自己要給他一份兒報答。如果他得不到,那就給他的後代,這個人不管是那辛寺也好、那甘寺也罷,都沒關係,只要他是那二爺的後代就ok了。
這還不是洪濤所有的資產,他還有個實驗室沒安排呢。這個實驗室洪濤也在遺囑裡規定了,它將會以王教授的名字命名,然後捐給學校。而實驗室裡那些前蘇聯專家和技術人員,將會得到國外基金會的一份兒終身補貼,可以一次性領取,也可以逐年發放,算是對他們貢獻的一個回報。
弄完了這一套東西,洪濤都快累死了,但是心情很好。現在他是了無牽掛了,即使明天就嗝屁,也不會有什麼不放心的,至少他覺得他對得起身邊的所有人了。但是這個龐大的遺囑計劃,他暫時誰也不想告訴,不光是韓雪她們,就連父母他都不會告訴。
錢這個東西有時候是王八蛋,有時候又變成魔鬼了,很難肯定一個人會完全抵禦錢的誘惑。所以洪濤不想破壞現在這個穩定的局面,就算要宣佈這個決定,也得等他覺得合適的時候。啥時候合適呢?他覺得合適就是合適的時候唄,也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十年以後,誰知道呢。他自己都不清楚。
他這邊緊着忙活立遺囑的事情,小五和黑子也沒閒着,他們在3月初,也就是命案發生之後的一週,又在401公路的南側襲擊了一個印度人建築公司承包的工地。這次雖然沒死人,但是打傷了十多個人,然後還開着人家的挖掘機把工地上剛剛翻建好的三座獨立住宅給推倒了。
這下多倫多警方算是徹底瘋了,他們查了好幾天,一點兒頭緒都沒有,連兇手是什麼種族都不清楚,這玩意哪兒找去啊。等這起案子一發生,他們也開始懷疑這些兇手是從溫哥華跑過來的大圈仔,除了手段同樣那麼暴力之外,還因爲這兩起案子一點脈絡都找不到,除了幫派仇殺搶地盤這個動機之外,也沒有其它更合理的解釋了,難道說大圈仔們不僅要打擊越南幫派,連印度幫派也要一鍋端嘍?
於是多倫多的唐人街就成了重點監視地段,這裡的華人幫派也就跟着倒黴了,幾乎半個多倫多的警察情報力量都集中到了唐人街裡,打算從這裡找到突破口。只用了一週時間,先後就有3個華人小幫派被多倫多警方給抄了底,但是除了走私、非法僱工這些小罪之外,那些兇手依舊是毫無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