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亨又隨口問了,這些信件是怎麼來的,畢竟這種東西,羅曼就算是再傻也不可能當廢紙賣了。
莫格森也沒有隱瞞全部說了,羅曼出軌的那個男人,也就是馬克斯的男人,以前是莫格森的男朋友,但羅曼將其搶走後,那個男的還狠心的用硫酸將她毀容。
陳半斤結合小說中的隻言片語,推導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被弄得這麼慘的莫格森就一直關注着羅曼,在羅曼十點二十和馬克斯約會時,莫格森就把這些信件偷了出來。
然後賣給了梅亨,這樣既可以報復羅曼,又可以賺錢,一魚雙吃好不快哉。
“真的不能得罪妹紙,不過那個馬克斯也心狠手辣,爲什麼莫格森光盯着女的,不報復馬克斯?”作爲二十多年的母胎單身,陳半斤完全不能理解。
言歸正傳,有這些東西的梅亨,也有了信心。
上法庭,弗倫奇的女傭珍妮特還是按照原本的說法,就目前來看,唐納德的殺人罪是沒跑了。
如同之前所說,按照普通法的規矩,即使是沒有人目睹唐納德殺人,可當所有證據都指向他,並且沒有任何一個有力證據證明自己,陪審團都認爲他有罪,那麼他就會被判處殺人罪。
“感覺還是我們國家法律更好些,這普通法感覺太坑了。”陳半斤自言自語。
羅曼女士作爲唐納德的妻子,雖說證詞陪審團也不會信,但還是傳召上庭,羅曼一上庭,然後迫不及待的開始捅刀子。
說唐納德是十點纔回來,衣服上沾有血跡,作爲罪證的衣服當場就燒了,並且羅曼還說唐納德威脅她,讓她不要把這件事說出去。
坐在被告座上的唐納德當場懵逼,陪審團也竊竊私語,還有什麼罪證比妻子大義滅親更讓人信服的嗎?
梅亨律師也不客氣,當中宣讀了莫格森賣給他的“證據”。
【接下去的結果很出人意料,因爲那些書信,它們都被當衆宣讀了,法庭上靜得連呼吸聲也聽不到。
?“馬克斯,親愛的,命運已經使他落入了我們的手中!他因謀殺而被逮捕了——但是,是的,他殺死了一位老太婆!唐納德是一個連蒼蠅也不會傷害的人!我終於可以報復他了。那隻可憐的小雞!我要說那天晚上,他走進家門的時候,身上還沾着血跡——他向我承認了一切事實。我要絞死他,馬克斯——而且,當他被絞死的時候,他將會明白,那是羅曼把他送進墳墓的。然後——快樂,親愛的!永遠快樂!”
?還有專家在現場,準備證明那些筆跡是羅曼·海爾格的,但是,這些都沒有必要了。一看到這些書信,羅曼就完全被擊敗了,她承認了一切。唐納德·沃爾是在他說的那個時間——九點二十回到了家,她編造了那個故事來陷害他。……】
這封信不僅證明了羅曼作僞證,還證明了唐納德的的確確九點半在家,而女傭珍妮特九點半還聽到房間中弗倫奇女士和一位男士只見在對話,換句話說唐納德的嫌疑洗脫了。
最後陪審團討論結果,唐納德無罪釋放。
陳半斤鬆一口氣時,本小說最大的轉折來了,那給予了律師翻盤底牌的莫格森,也就是哪個被羅曼搶走了男朋友,以及被毀容的莫格森,也就是唐納德的太太假扮的。
【“那麼那捆書信呢?”
“只有一封,致命的一封,看起來有點兒像——你怎麼稱呼它?……一個騙局。”
“那麼,那個叫作馬克斯的男人呢?”
“沒有這個人,我的朋友。”
“我還在想,”小個子律師難過地說道,“我們可以通過……呃,正常的程序來洗清他的罪名。”
“我不敢冒那個險,你明白,你一直認爲他是清白的。”
“你怎麼知道?我明白了。”小個子梅亨先生說道。
“我親愛的梅亨先生,”羅曼·海爾格說道,“你根本就沒有明白。我知道——他確實犯了罪。”
“梅亨先生是你告訴的我,陪審團不會相信,深愛丈夫的妻子所說的證詞,哪怕她再如何賭咒發誓說他是無辜的都沒用。”
……
作家註解:作品年代是40年代的英國。
作家註解2:普通法禁止雙重威脅,一案不二審,在被宣判無罪後,即使再出現新的證據,也不會再因同一個罪名被起訴。】
陳半斤懵圈。
用一個表情包,可以非常完美形容陳半斤的表情,就是哪個黑人問號表情。
草尼瑪!
還可以這樣?!
“所以說從頭到尾,唐納德的太太羅曼都沒有出軌,所做的一切,都是和殺人犯唐納德的謀劃。”
唐納德就是設計和弗倫奇女士相遇,並且讓弗倫奇女士喜歡上他修改了遺囑,最終殺了弗倫奇,其目的是獲得弗倫奇女士的大筆遺傳。
之前陳半斤還同情唐納德,認爲他是個鐵憨憨,被戴了綠帽子,還要被妻子還是,結果人家纔是最後的大BOSS,一切都是他爲了洗脫罪名的策劃。
“不對不對,這有漏洞,羅曼怎麼可能完全化妝成另一個人莫格森,讓律師完全看不出來!”陳半斤絕不承認是自己蠢,所以開始找小說的漏洞。
但實際上陳半斤自己知道,這並非個漏洞,書中也寫得很清楚,莫格森帶着圍巾遮住了半張臉,然後半張臉被硫酸燙了,看上去就很恐怖,讓人不忍直視,最重要的是一開始就寫明瞭,羅曼以前是WYN的一個演員,她本身就會演戲!
陳半斤還發現了一個問題,一開始他明明就看穿了作者敘事性偏向的詭計,所以一開始就認定唐納德就是謀財害命的兇手,可他這個懷疑,慢慢被一點點打破,不愛他的妻子,出軌的妻子,甚至於要置他於死地的妻子,成功的讓陳半斤同情唐納德,並且再次相信唐納德是無辜的。
回憶了一番,陳半斤懵圈的發現,自己的智商,似乎是被作家按在地上摩擦,並且還是反覆的那種。
“我勒個去,似乎沒有錯。”陳半斤回憶起了夢溪小談的宣傳廣告詞。
Ps:其實《控方證人》是阿婆很傳奇的推理短篇,估計也是世界上最出名的推理短篇之一了,改編了很多版本的電影,去豆瓣看看,懸疑電影第一名9.6分比利·懷德版《控方證人》,然後第三名9.5分艾倫·吉布森版《控方證人》,實際來說我認爲懷德版電影,比原著更好看,畢竟原著是短篇很多沒寫出來,所以主角所寫的短篇,是我綜合了電影版改編而成,並非單純原版內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