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比分78:96,還有二分多鐘,火箭恐怕要輸了”
“這球今天打的不合理,應該多往內線打,多打打姚明這個點,對方的中鋒都已經四次犯規了,這個時候呢,交給姚明打,就能把對方打下去。
電視機裡中央五臺兩個張默無比熟悉的中年男人的聲音一應一和的評點着NBA比賽。
今天星期六、張默一大早就醒了,沒穿衣服,就彎下腰光着身子跑下去,從電視櫃上拿過遙控器,把電視打開,收看火箭的比賽。
“我操,這個球都不進”
“TNND,快給啊,又TMD的失誤,操”
張默一邊用拳頭擂着自己的牀鋪,一邊大呼小叫咋呼的看着NBA,他是今年剛畢業的大學生,與大部分同學一樣,暫時還沒找到合適的工作,也不想回家,便自己在城裡租了一間小屋,當住的地方,留在這個城市裡。
小屋很是簡陋,就一張單人牀,還有房東遺留下來的一臺電視機,不過張默已經很滿足了,反正只是個睡的地方,挨着網吧又近,電視也能接受到中央五,時不時能觀看到火箭隊的比賽,要是有個馬子就更爽了,一邊看場上的球,一邊玩牀上的球,哎,我永遠的飯島愛老師。
張默是個宅男,雖然個子不矮,有1米78左右,但是卻很少運動,唯二的愛好就是看NBA,看火箭比賽和上網看網文。
他是火箭的死忠,火箭的球基本上是場場不拉,平日只要一看到火箭隊比賽,他就如同打了雞血的公雞一樣,整個人連同頭髮都炸立起來,大呼小叫,很是沒品。
今天隨着比賽的進行,張默心中的氣也不打一處來,打的太他媽的臭了,一陀大便。
火箭每年都給人無限的希望,而每年都讓熱愛他的球迷無比失望,小氣的老闆亞歷山大,該死的傷病,現在更衣室彷彿又出現了問題。
鏡頭掃過火箭的替補席,主教練面無表情、一臉呆滯的坐着,幾個替補球員和替換下來的主力正嘻嘻哈哈的不知道交談者什麼,彷彿在餐館裡把酒言歡一樣,場上的比賽離他們很遠。
而場上最高的大個子還在努力的把防守自己的黑大個努力的壓在後面,一隻胳膊如同標槍一樣,斜斜的伸向天空,向隊友要球,在最後的時間裡做着努力。
看到這一場景,一羣混蛋,張默的心如同炸藥包爆炸一樣,猛地從被窩裡竄了出來,我**的,用他的大腳丫子使勁的向電視機蹬去。
哐的一聲巨響,電視機的屏幕被踢開了一個大洞,張默的大腳丫子硬硬的插了進去,不堪蹂躪的電視機茲拉的一陣怪想,然後爆起了一團大火球,而我們的主人公也被這團火球搞暈了過去。
過了好長時間,張默才悠悠的醒了過來,電視機裡依然還傳來熟悉的聲音。
“好的,這球姚明要加罰了,打成了個2+1。”
張默晃動了一下自己還隱隱做疼的腦袋,轉向電視,姚明正緊握拳頭,很是興奮,和隊友們慶祝,在這關鍵的時候打成對方中鋒一個2+1,並且造成了對方四次犯規,這球非常關鍵。
“什麼時候又開始重播了。”
張默有點疑問,雖然腦子還不太清楚,但是這球太熟悉了,這球是今天看球最過癮的一個,張默牢牢的把它記在心裡,所以一眼掃到,就知道發生在什麼時候。
也不知道他腦子是真暈,還是他癡迷NBA太久了,但是他卻絲毫沒有注意到,對面的電視不是他平日看的25寸彩電,而是一個42寸大的高清晰等離子電視。
咚、咚、咚,背後突然響起悠揚的大鐘報時聲,張默感覺怪怪的,自己除了手機上能顯示時間,從來就沒有用過什麼鬧鐘之類的,更別說這種只有在電視裡才能聽到這種響聲的大鐘表。
難道、難道,張默屏住呼吸,慢慢的扭轉脖子,在他扭轉脖子的時候,他的內心裡無比驚訝,強壓着纔會讓自己不發出尖叫。
這是那裡?無比大的房間,超級奢華的裝飾,現代化的燈飾和古香古色的藝術品完美的搭配在一起,房間中間甚至還鋪着一張完整動物皮,似豹似虎,與原來自己的那個破落小房子簡直是天壤之別。
最後的目光落在那個古董鐘上,張默揉了揉眼睛,上面的指針清清楚楚的指向11點,張默快速的回頭,電視上右邊的屏幕上也顯示出11點00分26秒,並且火箭的比賽也剛剛進入第四節。
不可能、不可能,剛剛自己還在自己的房子裡看火箭的比賽,爲什麼突然一下子跑到這裡來了呢,,時間好象還提前了半個小時。
奶奶的,不會穿越了吧,砸個電視機都能穿越,這也太不值錢了。
對於現在穿越成風的YY小說,穿是必然的,不穿幾次那對不起讀者,所以作爲同爲小說的男主角張默並沒有驚訝,而是在心中破口大罵,靠,穿半個小時有個屁用,至少也要穿上五年十載的,讓我這個能提前知道未來的傢伙在股票、地產、全球經濟和金融上大發一筆啊。
那怕回到昨天也好啊,自己也能去彩票站買上二十注五百萬,然後花差花差,逍遙一番。
半個小時,有個屁用,並且現在自己還在一個不知道在那的地方,還是趕緊溜吧,免得被人發現了,再當成入室小偷一頓暴打,自己可就冤死了,並且看這個形式來看,這一家非大富即大貴,這種人家惹不起。
張默悄悄的下了地,躡手躡腳的向房門走過去,聲音非常輕,生怕驚醒什麼人,走到房門,張默正想打開一個縫,看看動靜,卻在大鏡子上發現了一個更駭人的事實。
他已經不是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