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救美

趙明月回到北京,毛劍蘭已經獨自開了半個月的店了,見她回來,總算鬆了口氣:“小趙,你可算回來了,這兒都積了好幾件衣裳了。”

“什麼衣裳,你還做不了?”趙明月問。

“兩套男式西裝,還有三條旗袍,我哪能做啊,別把人的給做壞了,非得你來做才行。”毛劍蘭說。

趙明月將旗袍拿過來,每塊布料裡都夾着一張紙條,寫着量好的尺寸和款式要求:“他們都不着急要吧?”

“我跟他們說了,你要晚點才能回來,他們願意等就等着,不能等就去別人家做。”

“成,那我現在開始做。”

毛劍蘭忙了一會兒,停下來說:“小趙,明年咱們就不能在一起做衣服了。”

趙明月擡頭看着她:“你要是還想做,咱們可以等暑假的時候再來開店。”

毛劍蘭笑了一下說:“我到時候應該會回老家,不會留在北京了。”

“爲什麼?北京不好嗎?”趙明月問。

毛劍蘭搖搖頭:“北京當然什麼都好,但是我不太想留在這裡。”

趙明月不再說什麼,北京對毛劍蘭來說,應該是個傷心地吧,但是人一定要往前看,不能老沉湎在過去的回憶中。

其實趙明月就是想開店也開不了了,曹大媽已經跟她說了,她這房子要長期出租給人家開鋪子了,趙明月就不能再在暑假的時候租短期房了,做完今年,明年想做,那也得換個地方。這是正常現象,經濟復甦,市場活躍,自然一切都要跟着變化。

趙明月和沈旭躍帶了自己家裡產的茶葉去拜訪宋司令和方姨,遇上宋小蕊也在孃家,她今年研究生已經畢業了,直接留校工作,現在正是暑假期間。趙明月看着宋小蕊,她有些發福,臉上略有些浮腫,再看小腹,有些微隆,便驚喜地問:“小蕊姐,你有啦?”

宋小蕊抿着嘴幸福地點頭:“嗯,四個月了。”

“真的嗎?那太好了,恭喜小蕊姐。”趙明月興奮得抱住了宋小蕊。

魏勤今年調回了北京,兩口子終於不用分居兩地。他們早就打算要孩子了,但是因爲宋小蕊還在讀研,生孩子會耽誤學業,所以這事就拖到了畢業後。沒想到剛一畢業,這個孩子就來了,真是太及時了,小兩口別提多高興了。

趙明月替她高興:“我覺得做老師真不錯,每年都有幾個月的假期,現在懷孕了,正好可以休息。”

“對啊,到時候你不是也要教書嗎,也能享受這樣的長假了。”宋小蕊滿足地摸着自己的小腹,“等孩子出生的時候,我正好在放寒假,這樣就可以多休一段時間的產假了。明月,你們明年畢業就結婚吧,然後趕緊也生一個,我們家孩子就有伴兒了。”

沈旭躍望着趙明月笑:“那我們也早點?”

趙明月不好意思地說:“那起碼也要等畢了業再說吧。”

“對,等工作定下來吧。”沈旭躍說。

趙明月看着宋小蕊的肚子,心裡頗有些羨慕,做母親的女人,都是她羨慕的對象:“小蕊姐,再過兩個月你肚子就大了,我現在給你做兩條寬鬆的褲子吧。”

宋小蕊說:“對呀,我也正想找你說這個事呢。”

趙明月說:“你想要什麼樣的褲子,鬆緊帶的,還是揹帶褲?冬天的話,穿得比較多,我給你做兩條寬鬆的牛仔揹帶褲吧。”

宋小蕊點頭:“好啊,那太謝謝你了。”

“跟我還客氣什麼。”

回去的路上,趙明月問沈旭躍:“你將來會分配到什麼單位去?”

“我也不大清楚,可能是研究所,也可能是某個環保部門。”沈旭躍說。

趙明月想,沈旭躍當初在農村就是做支書的,現在加上他家裡的背景,到時候多半都會分配在政府部門,那就是說,沈旭躍到時候會做公務員吧。到時候他們兩個一個做公務員,一個做老師,要是沒有太大的野心,日子倒也過得去。以沈旭躍的家世,他以後多半要往上游走,如果他從政,自己肯定就不能去做生意了。但是趙明月對高居廟堂興趣不大,那裡面有太多身不由己的事,常常是翻雲覆雨,不如遠居江湖,做一對閒雲野鶴,以自己重生所佔的優勢,那是得儘先機。但是,這都得看沈旭躍自己的選擇。

暑假結束之前,趙明月接到了堂妹趙明秀的來信,是來報喜的,她已經被縣裡的師範學校錄取了,全家人都高興得不得了,她媽還破天荒地擺了四桌,這是她頭一回被家人重視,雖然她覺得這其實是母親在跟親朋好友炫耀,但她也覺得高興,自己也終於可以爲父母爭光了。

趙明月由衷爲堂妹感到高興,爲她做了兩身新衣裳,給她寄過去,讓她上學時能穿得體面一些。堂妹的事終於塵埃落定,這讓趙明月放下心來。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發展。

大四開學之後,大家都開始爲各自的前途忙碌奔波了,當然不是找工作的問題,而是去哪裡工作的問題。由於這一批大學生裡多半都是超齡的,還有不少拖家帶口的,大部分人都打算畢業後就參加工作,只有極少數年紀小一點,家裡條件相對不錯的打算繼續深造,考研或者留學。

趙明月也猶豫過要不要考研究生,後來想一想還是算了,她也不是個安心做學問的性子,她們宿舍裡倒是有一個打算出國留學的,就是錢斯盛。錢斯盛年紀不算頂大,家裡父母都是公務員,不差錢,她愛讀書,喜歡做學問,準備申請英國牛津大學的歐洲中世紀史的碩士研究生。

高東方倒是很想繼續深造,不過以她目前的年齡來說,最好還是趕緊結婚生子,再拖下去,以後就要變成高齡產婦了,所以就放棄了深造的打算。

象牙塔的戀情,最經不起現實的衝擊,不知道等畢業的時候,會有多少人迫於各種現實壓力分手。

大四上學期實習,他們學校的學生都被分配到了全市的各個中學。實習期爲三個月,時間不算短,除了部分學生自行聯繫實習單位,餘下的都是學校安排,因爲這一屆大學生少,學校儘可能地爲大家提供了比較寬鬆的實習環境,一個專業的學生,每個學校只安排四到五個人,這樣學生就能夠充分得到鍛鍊。

趙明月宿舍的幾個人,只有唐衛華要求自主實習,回到早就聯繫好的西安某中學去實習,她畢業後就在那所學校教書了,這樣可以提前熟悉工作環境。趙明月則服從學校安排,被分配到了北京四中,這所學校是北京鼎鼎有名的中學。跟她一起分到四中實習的還有高東方,宿舍其餘幾個人都被分到了各大學的附屬中學。

北京四中的升學率歷來爲人們津津樂道,這也就意味着學生生源好,學生聰明,聰明的學生心高氣傲,調皮搗蛋,不服管教。趙明月倒是不怵這些學生,再調皮也不過是一羣小孩子,以她活了兩輩子的眼光來看,八十年代的中學生簡直淳樸得可愛。

學生聰明,就意味着思路活潑,對老師的要求也高,所以真正讓學生心服口服的,還是老師的本領。實習老師最大的問題就是臉嫩,面皮薄,膽子小,缺乏威信,對於十幾歲的青春期少年來說,最愛乾的事就是挑釁權威,彰顯自己的存在感。趙明月的優勢是,面對一個班幾十雙炯炯有神的眼睛,她能鎮定自若地上課,而且談吐優雅,條理清晰,這一點,就足以使學生不敢輕視她。

她這幾年不算是浪費時間,紮紮實實地學了不少知識,足夠應付學生的各種課堂提問。對於那些思想天馬行空的學生,以她幾十年的人生經歷,應付幾個題外話還是沒什麼問題的。

所以趙明月只上了幾節課,就征服了一衆荷爾蒙分泌正旺盛的青春期高一學生,趙老師年輕漂亮,而且風趣幽默,課講得好,她能從歷史書中的知識旁徵博引映射到現實生活的種種,課堂非常活潑,讓學生感覺到課本的知識跟自己貼得很近。她很快就成了這一撥實習老師中最受學生歡迎的老師。

高東方那邊的情況比較苦逼一點,她班上有個很調皮的男生,總是在課堂上與他辯論,能從歷史說到政治,從古代說到當下,話題生冷不忌,而且相當激進。按照高東方的說法,這樣的學生是個相當激進的分子,要是他早生幾年,估計要被□□死。現在wg已經結束了,那個學生才能安然活到現在。

趙明月卻有些擔心,這樣的激進分子,估計再過幾年,在另一場運動中肯定會成爲中堅分子。

高東方說:“這個臭小子,搞得我備好的課都沒講完。”

趙明月說:“你應該掌控全場,別讓他牽着你的鼻子走。你可以讓他在課堂上安靜,下課時間再跟他辯論。”

高東方很無奈地說:“我也明白這個道理,但是總能輕易被這個學生挑起怒氣。真是氣死我了。”

趙明月同情地搖頭笑笑。

北京市四中離他們學校倒是不遠,每天早上,他們從師大出發,到學校去上班,下午學校放學的時候再趕回學校,每天如此,風雨無阻。

沈旭躍是理工科,他的實習期一向比較長,去年就實習過,今年還有實習,跟去年不同的是,他今年的實習單位沒有安排在外地,就在北京的污水處理廠,實習期差不多和趙明月的重合。

兩人自從實習之後,見面就少了,只有星期天的時候才能碰頭,還得兩人都沒事才行。

這天放學,趙明月和高東方結伴同走。出了四中校門,高東方說:“小趙,咱們去那邊巷子裡吃炸醬麪去,我想吃了。”

趙明月說:“中午不是去吃了嗎?一會兒回學校食堂去吃飯吧。”

高東方說:“我下午跟那臭小子辯論了一節課,現在元氣大傷,餓死我了,需要補充體能,走吧,陪我去吃。反正晚上回去也還是要吃飯的。”

趙明月笑了一下:“好吧。”那家炸醬麪館是一家新開的小麪館,但是味道卻相當不錯,據說老闆家以前就是開面館的,家傳手藝,但是後來不讓私人開店,就關了門,這兩年政策稍微鬆動了些,可以自己做買賣了,老闆就趕緊將麪館重新開了起來。

要去那個麪館,需要穿過兩條衚衕,趙明月看着狹窄的衚衕,除了她倆就沒別人,她心想,要是在這裡來個搶劫的,根本就是無處可逃。不是她想多了,而是最近社會真不大太平,常常會聽到類似的傳聞,誰誰又被搶了,哪兒又遭竊了。

趙明月想到這個念頭,就跟高東方說了,高東方伸手摸了一下胳膊,不會那麼背時吧?趙明月嘿嘿笑了兩聲:“沒準。”她正說着,然後轉進一條巷子,然後猛地後退,高東方想問發生什麼事了,就被趙明月伸出手捂住了嘴巴,拉着她往回跑了好一段。

高東方嚇了一跳:“怎麼了?”

趙明月壓低了聲音說:“有人在那邊持刀搶劫。”

高東方嚇了一大跳:“怎麼辦?”

趙明月說:“你聽我的,我們一起跺腳,快速跺腳,我說話,你應聲。”

高東方猛地點頭,趙明月猛地噠噠噠原地踏步起來,一邊踏步一邊說:“小方、老陳、劉曉峰、楊曦,你們快點啊。”

高東方連忙接腔:“小趙你能不能別那麼快。”

趙明月嘻嘻笑:“小方你別那麼快,哎呀,你別抓我,放開我,救命!”然後她又裝成男人的聲音,“你們能不能別鬧了,一會兒又扭到腳了我可不管。”

趙明月一邊自說自話着,一邊猛地往前衝過去,扭頭往巷子裡一看,持刀搶劫的人已經走了,只有那個被搶劫的對象坐在地上。趙明月心想那些人應該已經走了吧,便問地上的受害者:“你沒事吧?”

那個男生擡起頭來,看見她身後的高東方:“高老師?”

高東方看着那個學生:“馮侃?怎麼回事?”

“剛纔有人將我的自行車搶走了。”

高東方伸手將學生扶了起來,沒好氣地說:“那怎麼不求救啊?”

“他不准我叫,說叫了就割破我的喉嚨。”馮侃無奈地說。

趙明月說:“車子丟了,去報警吧。”

馮侃沒精打采地點頭。

他們不敢在巷子裡逗留,趕緊原路退了出來,趙明月聽高東方說起,才知道這個男生就是經常跟她擡槓的那個男生。趙明月看這男生瘦瘦的,黑黑的,一雙眼睛沒精打采的,看樣子被打擊得不輕。

高東方揶揄說:“平時頂撞老師的勇氣哪兒去了?”

趙明月拉了一把高東方:“這位同學,你以後別走捷徑了,安全至上,走大路吧。走小路也要和同學結伴,起碼要兩三個人。”她自己想起來也捏了一把冷汗,要是前面不是有馮侃過去了,那歹徒不就正好遇上她倆了?

馮侃點點頭:“哦。”

鬧了這麼一出,兩人自然沒有心思再去吃麪,趕緊坐車回去了,再晚點就天黑了,天黑了就更不安全了。

趙明月以爲這事就是她們遇上呢,她們把今天的經歷跟錢斯盛和李春梅說了,叮囑她倆平時外出也要小心點,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劍蘭怎麼還沒回來?去圖書館了嗎?”

“應該沒有吧。”李春梅說着想起什麼,“哦,對了,這個學期她不是找了份家教,今天星期三,應該是做家教去了。”

大家都在宿舍裡看書備課,討論白天上課遇到的問題,交流經驗教訓,氣氛非常融洽。大概快十點鐘的時候,毛劍蘭回來了,衣衫還有些凌亂,臉上的表情泫然欲泣,見到大家,就忍不住哭了起來。

大家都嚇了一跳:“怎麼了,劍蘭(老五)?”

毛劍蘭抽了一下鼻子:“我今天被人搶了。”

“啊?”大家一齊發聲,“到底怎麼回事?丟什麼東西了,受傷了嗎?”

毛劍蘭搖搖頭說:“我放了學去給學生做家教,回來的時候經過一條小路,有人突然跳了出來,捂住我的嘴將我往草叢裡拖。我咬了那人的手一口,大聲叫救命,那人就猛地打了我一拳。小趙的老鄉於有清正好經過,他跑上來救我,被那個傢伙打傷了,不過那個人也跑了。”

趙明月驚得下巴都掉下來了:“有清受傷了?嚴不嚴重?你有沒有事啊?”

毛劍蘭猛地搖頭:“我沒事,他受傷了,送到醫院去包紮了。”

“有沒有住院?”趙明月聽得都急死了,“你快點說清楚啊。”

毛劍蘭猛地吸了口氣,止住了哭聲:“醫生說回來休息兩天,沒有住院,我剛剛送他回宿舍了。”

趙明月坐不住了,趕緊拔腿就往外面跑。趙明月看着滿身瘀傷的於有清,真是又急又擔心:“你怎麼傷成這樣了?”

於有清說:“我從外面做家教回來,聽見有人叫救命,便跑過去救人,沒想到是毛劍蘭。”

“你救人,怎麼把自己傷成這樣?”

“我也打那個人了。”

“最後還是給他跑了?”

於有清嗯了一聲。

趙明月說:“你自己也是的,救人也要注意保護自己啊。看你那小身板,以後好好鍛鍊鍛鍊吧。”

於有清嘿嘿笑了兩聲。

趙明月覺得慶幸,還好毛劍蘭遇上了於有清,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搶劫她的那傢伙,分明就是想劫色吧。現在怎麼這麼亂啊,連京城都這樣,看來那場嚴打真是必不可少。

於有清受了傷,不能下水,毛劍蘭爲了報答他,每天都去幫他打飯、洗衣服。於有清的同學都在說,英雄救美,結果美人以身相許,這點犧牲還是值得的。於有清倒是沒那麼想,要是那樣,這不就是挾恩圖報麼。

物理系安排的實習時間比歷史系晚半個月,巧的是,於有清居然和毛劍蘭分配在了同一個學校。兩人在實習學校碰到,都覺得略有些尷尬,但是卻也按捺不住有些歡喜。

一般來說,實習老師可以跟實習單位申請留校,而如果實習老師在實習期間表現好,而那個學校正好又需要招新人的話,雙方就可以達成一致。趙明月自然也是想過留在四中的,她和沈旭躍商量了一下,沈旭躍說四中是個很不錯的單位,如果趙明月想做老師,當然可以去申請。其實沈旭躍覺得趙明月的才能,走仕途應該更適合她。

趙明月把自己的申請報告打上去了,雖然他們學校很多人最後並不一定真的去教書了,但是比起到政府部門上班,她更願意做個老師。當然,跟她一起的其他同學也都打了報告,好單位誰都想進,只是會招多少人,這就都要看四中的需求了。

宿舍的幾個姐妹都打了報告,甚至連說不打算留在北京的毛劍蘭都打了申請報告。趙明月覺得有些奇怪,是什麼讓她改變了主意?但也沒有去細問,她願意留在北京,那自然是再好不過了。

放寒假前,他們終於結束了實習,拿到一份優秀的實習報告單,大家都鬆了一口氣,這是不是意味着,留北京的可能性又大了一些?

放寒假之前,沈旭躍跟趙明月說:“寒假晚點回家吧,我大哥要帶對象回來。”

趙明月詫異地看着沈旭躍:“是那個廣州姑娘?”

沈旭躍笑着點了點頭。

“這是準備要結婚啦?”趙明月問。

沈旭躍說:“差不多吧,帶回來給我爸媽看看。”

趙明月說:“你媽應該早就知道這事兒了吧?她什麼態度?”

沈旭躍點頭:“我哥上次跟她說了,她好像也沒有特別反對。那個姑娘家世還不錯,父母都是軍醫,除了不是北京人之外,我媽也沒什麼可反對的。”

趙明月點點頭:“大哥可算是修成正果了。”

“可不是嘛,也該結婚了,都三十二了。”

“那我晚點回去,也認識一下這未來的嫂子。”趙明月開玩笑道。

沈旭躍摸摸她的頭髮:“我是希望你們能夠認識一下,我覺得你應該跟她處得來。”

趙明月也對這個未來的嫂子懷有很強的好奇心,到底是個怎樣溫柔的女子,把沈大哥這個硬漢從失戀的低谷中拉了出來,又轉而愛上她呢。

作者有話要說:與世無爭扔了一個地雷,謝謝你的地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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