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點的燒烤並不算多,因爲她剛纔和董杉杉說了要吃一條街的,事宜現在不能吃太多。
接着安歌和董杉杉吃完就瀟灑的一間一間的小吃開始吃下去了,後面還跟着想來取經的胡飛和吳燁,搞的剩下喬琳琳一個人。
最後,喬琳琳也跟去了,當然,她並不是要向安歌取經,也不是要向安歌低頭,而是他們四個人在一起,後期如果播放出來,觀衆會不會覺得她和四個人不和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她的鏡頭一定會剪的很少,所以,爲了鏡頭,即使不願,她也不得不跟過去。
結果三人就崩潰了,因爲安歌和董杉杉兩人吃的太香了,他們雖然想吃,可是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啊,他們包裡的錢還要留給一大幫人住宿吃飯的啊,本來以爲安歌在鏡頭面前應該會大款一下,至少也會客氣一下,沒想到這位是土豪沒錯,但也是一毛不拔的土豪。
最後吃完了之後,已經快晚上八點了,任務時間是十二點之前,所以他們還有時間賺取金錢,這下他們都看着安歌了。
安歌沒理會他們,讓董杉杉買了瓶涼茶後,便慢悠悠的在古城裡走了起來,而董杉杉則亦步亦趨的跟着安歌。
後面的三個人則是有些懵逼,剛纔看到安歌吩咐董杉杉去買涼茶時的那個場景,真的很大跌眼鏡好吧,而更令人大跌眼鏡的是董杉杉非但沒有不快,反而還很樂意,那一瞬間,他們都覺得看到了一種寵物,討好主人的寵物,天,這是什麼鬼?
古城的夜晚很迷人,雖然路上的行人相較白天較少,但還是有不少的,這古城還有一個特色,那就是酒吧一條街,這裡的酒吧,可不像是大城市的酒吧,燈紅酒綠的那種,而是具有古城特色的清吧,十分的傷感,十分的安靜,十分的迷人。
安歌隨意走進了一家名爲“罌粟”的清吧,裡面有一支樂隊正在唱歌,唱的是當下流行的歌曲,主唱是一位女人,看不清容貌,正低着頭拿着話筒在深情演唱。
安歌一大批人的到來,引來了老闆的親自迎接,老闆是一個不到三十歲的帥氣小夥,穿着也相當帥氣,他的聲線也特別迷人,看到安歌時,也是笑容滿面,問安歌他們是坐一起還是分開坐。
安歌還沒回答,旁邊的吳燁就臭不要臉的說坐在一起,老闆給他們選了一個特好的位置,就在樂隊下方的長沙發位置上,可以坐十來個人。
當然,攝像小哥是不坐的,他們還要攝影。
安歌給她和董杉杉點了雞尾酒和一些小吃後,老闆就端着酒杯走了過來,和安歌他們碰杯。
清吧基本都是這樣,老闆不是高高在上的老闆,他會拿着一杯雞尾酒周旋於各個酒桌之間,讓這些陌生的遊客都能感受到一絲溫暖,一絲尊重。
安歌看了看這酒吧的生意,發現挺一般的,雖說才八點,也不算是最熱鬧的時間點,但也不至於這麼少人,除了安歌這一桌,就只剩下兩個小桌才坐着人了,而那也才五個人。
“老闆,感覺你這裡生意一般啊?這酒倒是挺好喝。”安歌舉了舉自己手中的紅色雞尾酒,示意老闆乾杯。
一邊的胡飛等人簡直像見了鬼一樣,雖說這裡是清吧,可安歌應該也沒去過這樣的地方吧,怎麼一副不驚訝很熟悉的樣子。
老闆聞言也不生氣,笑道:“是啊,沒想到你小小年紀還能看出這個來,不過你還真說對了,我這裡的雞尾是整條酒吧街最好的一間。”說完老闆將手裡的酒一飲而盡。
“方便說說嗎?”
“小小年紀好奇心這麼重。”老闆笑了一下,昏暗的燈光下,他顯得格外迷人,“告訴你也未嘗不可,我開罌粟也有一年多了,生意也不是沒好過,只不過之前請的那支樂隊被其它酒吧挖走了,又找不到更好的,生意本來就減了,之前許多的客流量都被樂隊帶走了,畢竟酒再好喝,其實歌纔是最主要的。”
安歌點點頭表示認同,酒吧酒吧,雖說是酒,但清吧這種地方還是靠樂隊取勝的,畢竟你幾塊錢的啤酒都能喝得,清吧裡的酒總不會比那些啤酒差,所以最終比的還是歌。
那這樣說來,樂隊就非常重要了,被人挖走自己的得力樂隊,本就是一個大打擊,請來的不說更好,連持平也沒有,這就讓生意更差了。
“如果我有辦法呢?”剛說完,安歌又補上一句,“當然,僅限今天。”
“你有辦法?”老闆一臉不相信的看着安歌,在他看來,安歌就是個叛逆的小女孩,哪裡能有什麼辦法。
安歌自信的道:“當然,就我這臉,往那一站,也比那樂隊能吸引人。”
老闆:“……”他除了無語也是無法反駁,因爲這個叛逆的女孩確實長的太過驚豔,白天看着還很濃的妝,在酒吧昏暗燈光的照射,反而越發神秘精緻,尤其是那朵花,特別驚豔,像是黑暗中的罌粟一樣誘人,明知有毒,卻還是忍不住想要靠近。
“你有什麼辦法?”
老闆問出了衆人想問的問題,胡飛他們早就想問了,當然,衆人覺得安歌此刻是要找胡飛幫忙了,畢竟胡飛纔是專業的歌手嘛,即使在這清吧裡沒有人認識他,但他的歌手實力是不會因爲他的身份而沒有的。
胡飛也在暗中慶幸跟着安歌來了,他之前都沒有想到可以來酒吧唱歌,雖然有點掉身份,但是綜藝節目嘛,都是這樣,來參加了那你就要準備好丟臉以及丟形象的事情。
衆人:說人話!
好吧,其實他沒有那麼多偉大想法,他只想賺多點的錢,晚上可以加一頓夜宵,還能睡一個好覺。
只是下一秒安歌的話就打破了他所有的想法,當然,這想法肯定是他睡在席夢思的大牀上,吃着鮑魚,前面還有液晶電視在播放節目,如果再來一個美女幫他按摩就更享受了。
“我幫你唱。”
“你?”老闆一臉懵逼。
但比老闆更懵逼的是胡飛三人,至於董杉杉這個安歌向日葵可以忽略,這廝經過今天一下午的事情,已經對安歌產生一種盲目的信任了。
老闆不知道,胡飛他們三人是知道的,這安歌可是一個演員,而且還是一個剛剛高考結束的演員,平時也沒聽到安歌說會唱歌啊,雖然安歌的聲音確實很天籟,但不是有一句話嘛,一個人是不可能那麼完美的,既然她演技已經這麼好了,那麼衆人已經理所當然的覺得安歌應該是不會唱歌的。
就算會唱,能比得上胡飛這個專業歌手嗎?
胡飛在旁邊呆不住了,“那個,安,老大,我可以唱的。”
“噗。”攝像小哥忍不住笑了起來,誰也不能想像胡飛一個大老爺們在安歌面前一副可憐兮兮叫着老大的模樣。
老闆也是瞥了胡飛一眼,覺得有些奇怪,因爲剛纔從進來開始,他就覺得這五個人很古怪了,有攝像機跟着不說,這五個人還明顯的分成了幾個組,但卻又隱隱的以這個最小的女孩爲主,此刻胡飛叫她老大,倒是讓老闆覺得安歌應該是有錢人家的大小姐,這攝像機,估計也是拍來玩玩的。
安歌甩了甩手,道:“用不着你,你的顏值沒有我高。”
胡飛:“……”姐姐,有你這麼打擊人的嗎?雖然我顏值沒有你高,可我也還是挺帥的好伐,呸呸呸,錯了,重點不是這個,而是這事不是看顏值的啊,這可是唱歌啊。
旁邊的老闆也有點無語,不過卻也覺得安歌很有意思,反正左右酒吧裡也沒什麼人,讓她去耍耍也無所謂,誰讓這丫頭這麼對胃口呢。
抱着這樣想法的老闆當即答應道:“好吧,小丫頭,給你一首歌的時間,你要知道一會兒可是人多的時候了,所以不能給你太多時間。”
安歌卻認真且嚴肅的道:“老闆,我想你誤會了,我可以上去唱,但是你要給我付工資,我的出場費可是很貴的。”
老闆搖了搖頭,倒也不會覺得安歌是想訛他的錢,反而耐心道:“那你說,想要多少錢?”
“比他們多一倍的錢。”安歌指着上面唱歌的樂隊道。
老闆這下是真不知道說什麼好了,還沒等老闆想着怎麼拒絕安歌,只聽安歌又道:“當然了,我要是唱的不好,分文不取,我就怕到時你要求着我唱歌。”
老闆哭笑不得:“好好好,那怎麼分你唱的好不好呢?”
“看衆人了,羣衆不止眼睛是雪亮的,耳朵也是靈敏的,大家都叫好,那我就成功了。”
“行行,你去。”
“OK!你讓他們都下來。”
老闆注意到了安歌的都字,問道:“樂隊不需要嗎?他們可以給伴奏。”
“沒事,我會彈吉他。”
安歌的回答倒是老闆高看一眼,他沒想到安歌似乎好像真有點本事的,且讓她上去唱一首,反正也損失不了什麼。
剛好樂隊的一首歌就唱完了,老闆在下方對主唱揮了揮手,那個主唱女人看到沒有繼續再唱,而是放下了話筒,走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