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超市回到家之後, 安嵐把想要進廚房幫忙的蒼瑾給趕了出去,“好啦,你就在外面等着吃飯就好了, 今天不用你幫忙, 姐姐一個人能搞定的。”
被安嵐推出來的蒼瑾, 只好坐在餐桌上看着穿着小熊圍裙的安嵐在裡面有條不紊的做着晚餐, 這樣爲他洗手作羹湯的姐姐真的很美很美, 讓他有想要珍藏起來的衝動。自從離開之後多久沒有過這樣幸福的感覺了,一個不豪華但很溫馨的家,裡面有他和姐姐, 其實只要這樣他就滿足了。
李哲彥看着安嵐走進小區了,就啓動車子直接開到了平時經常去的那個酒吧。先是給封子軒打了一個電話, 約他出來聊聊, 然後就坐在吧檯上, 要了一杯又一杯的烈酒,彷彿喝白開水一樣, 都灌進了自己的胃裡。
第一次見她,只是感嘆居多,這麼漂亮年輕的小丫頭居然寫出了那麼精彩的小說,隨着接觸越來越多,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 他停留在她身上的目光也越來越久, 感情的變質是他也沒預料到的, 但是喜歡一個人就是這麼奇妙, 你可能說不上到底爲什麼喜歡, 喜歡她什麼,但她在你眼中就是與別人都不一樣, 有一種魔力讓你想要了解她,想要看着她,想要永遠和她在一起。
相識五年,默默地喜歡了五年,他不是沒想過告白,但是說他膽小也好,怯懦也好,每次在她清澈的目光下,在她無聲的抗拒中,他退縮了。總是告訴自己她還小,還要再等等,這一等就是五年,他已經三十了,家裡也開始催他找個女朋友,所以他才選在今天見面會之後想要爭取一下,沒想到還是出現了意外,出身未捷身先死,心裡鬱悶可想而知。
封子軒趕到酒吧的時候就看到了一個人獨自坐着買醉的好友,快步走過去。坐在他旁邊的椅子上,對調酒師招了招手,“給我來杯伏加特。”
妖孽的覷了一眼喝得半醉的李哲彥,“怎麼了,這是?你不是一向最看不起一醉解千愁嗎?”
鏡片後的桃花眼已經微醺的李哲彥聞言苦笑道:“我現在也變成我以前最看不起的人了。”半晌,似感嘆般意味深長的說道:“愛情果然會讓人改變,你說呢?”
看着李哲彥頹廢的樣子,封子軒心裡知道肯定是因爲安嵐,這些年也只有她能讓他這個好兄弟這麼難受了,他們還真不愧是好朋友,都栽到了一個小姑娘手中,只不過經過了這麼多年,他看清了,她是不可能喜歡上他的,雖然心裡很痛苦很不甘心,但是比起其他人,他還是希望自己的好友能成功的。現在的他也沒有了玩戀愛遊戲的興趣了,因爲每次碰到一個女的,總是會忍不住拿她和安嵐比較。
灌了一大口伏特加,喉嚨感到一陣辛辣刺痛,鳳眼中也不由染上了幾縷憂慮,“是啊,愛情是會改變一個人。不過你今天這是怎麼了?”
又狠狠喝了一大杯酒,才語音模糊的說道:“今天本來我是想和她告白的,連場景都佈置好了,結果她的弟弟從國外回來了,她很高興,我從沒看她表情那麼生動過,如果不是她的弟弟,我想我都該嫉妒了。我的一番心思全都白費了,而且又一次認識到了她心中哪怕一丁點都沒有我的位置,所以到這來了。”說完把眼鏡摘了下來,沒了眼鏡的遮擋,他眼裡的痛苦傷心一覽無餘。
拿酒杯的手一頓,有些遲疑的問道:“她弟弟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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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她惟一的親人,據說是出國五年,今天終於回來了,你說,事情怎麼就這麼湊巧呢?”
心道事情絕對不可能是那麼簡單是巧合,依他看估計是那個人不知怎麼得到了消息,故意趕回來的纔對。但是面上他還是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你可以換個時間重新安排一下的,又不是隻有一次機會。”搶過李哲彥又拿起的一杯酒,說道:“你還是別喝了,喝酒可解決不了什麼事,這還是你以前和我說的呢,來我送你回家休息,睡一覺什麼事就都沒了。”
說完放下酒杯,就要架起李哲彥往外走。
“你放開我,我能自己走。”李哲彥掙扎着自己站了起來,揮開了封子軒想要扶他的手。
“好,好,你自己走。”他掙扎的厲害,封子軒只能放開手,在旁邊站着隨時準備在他撐不住的扶住他。
李哲彥站穩身形,雙手按住封子軒的肩膀,深吸一口氣,猛地一拳就朝他的臉上揮了過去,“你可真是我的好兄弟。”
莫名其妙的捱了一拳的封子軒,臉上隱隱作痛,擡手摸了摸嘴角,果然出血了,“你他媽發什麼神經呢?喝醉了也不帶打人的吧。”說完就這麼看着李哲彥,大有不給一個解釋就別想善了的意思。
對封子軒的惱怒視而不見,李哲彥嗓音乾澀的低聲道:“我今天在她小區看見李嫂了。”
聽見李嫂兩個字,封子軒沉默了,李嫂是長期照顧他的老人了,一般只會出現在他的住所,而且他敢肯定李哲彥既然會說出來,說明他肯定已經調查過了,其實也簡單,只要打電話問一下李嫂,李嫂肯定是會說出來的。
頹然的又坐下了,點燃了一支菸,深吸一口,然後看着他吐出的雲霧慢慢說道:“是,當初因爲你,我對安嵐很好奇,就住進了她隔壁。”看着李哲彥瞪過來的眼神,“我也承認我後來喜歡上了她,但是我很清楚她不會喜歡上我,而且後來你和我明確說了你也喜歡她,我就放棄了,那個房子我兩年前就不住了,只是還是會讓李嫂定期去打掃打掃而已。”
李哲彥聽了他的解釋心裡好受多了,其實今天來這喝酒,被攪黃了的告白是一回事,但是更多的還是因爲知道了封子軒居然揹着他和安嵐接觸了,從小一起長大的情誼,所以他才更加受不了。
“你真的放棄了?”
“恩,我早就看開了,她是真的沒可能喜歡我,而且我的黑歷史的確是不少,不喜歡我也是正常的,所以你纔要加油啊,總不能我們兩兄弟都栽了,最後卻誰都沒抱得美人歸吧。”封子軒似是開玩笑般的說道。
對於封子軒的話,李哲彥沒說話,只是復又拿起了一杯酒。“對了,給你個忠告,小心安嵐那個弟弟,他對安嵐可不是普通的姐弟情,關鍵是他和安嵐可沒血緣關係,而且五年前他被送出國,九成可能是因爲他喜歡安嵐被發現了。”封子軒修長的手指間夾着香菸,姿態優雅的遞向脣邊。
“好,我知道了。”李哲彥說完就站起身有些搖晃的向門口走,“你不用送我,我會叫輛出租車,不會自己開車的。”
封子軒看李哲彥走了,也沒起身離開,“兄弟,再給我來兩杯威士忌。”
第二天網上還有一些報紙就報道了美女作家嵐色現身見面會,真實身份曝光的新聞,甚至還配上了一些可能是書迷拍的照片,照片上的安嵐年輕靚麗,氣質清麗恬淡,低頭微笑的照片讓很多人想起了徐志摩的最是那一低頭的溫柔,也讓廣大男性書迷從此把嵐色封爲了自己的女神。
小峰是嵐色大大的鐵桿書迷,自從嵐色的第一本書《傲天》就一直追隨嵐色大大,凡是嵐色大大的書,他都是現在網上看訂閱的,書只要出版了,他也必定會去書店買兩本回來,一本看,一本收藏。
他可以說是看着嵐色大大一路成長的,五年前他還是一個學生,某天晚上在天下文學網首頁上看到了一個叫嵐色的作者寫的《傲天》,一本新書,只有十幾萬字就能上首頁的金榜,一時好奇,就點了進去,從第一章開始就被它精彩的情節和文筆吸引了,一直熬夜到晚上三點多鐘才把已發的所有章節都看完了,看完之後激動不已,索性也不睡覺了,到各個羣和論壇去灌水,發推薦貼。
就這樣,他一步步成爲了嵐色的一名忠實書迷,在網上也認識了不少同樣喜歡嵐色書的朋友,他們每天一起討論劇情,人物,等待更新,偶爾也會猜測嵐色大大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可以說因爲嵐色,他多了志同道合的朋友。
五年過去,他已經是一家外企的白領,生活在南方的一個一線城市,每天的工作忙碌而繁雜,看嵐色每天的更新已經成爲了他放鬆心情的一種方式。這天,他像往常一樣登陸進了天下文學網,一登上去就發現自己有官方發來的信息,他開始也沒在意,直到看完更新,它還是閃個不停,無聊之下,就隨手點開了。
讓他沒想到的是,信息內容卻是通知他受邀參加嵐色的首次公開讀者見面會,讓他把個人地址發給網站,稍後就會將邀請函和往返機票寄到。
嵐色大大之前從沒公開過自己的身份,懷着激動地心情他填好了個人信息,忐忑的等待着消息,果然三天之後,他就收到了邀請函,之後他和公司請了假,打點好一切,就只等着那天的到來。
早早就到了見面會現場,結果發現他來得還真不算早,很多人看樣子已經等了好久了。找到自己的位子坐下,打量着整個會場,發現周圍的人都是一臉激動的表情。
坐在他身邊的一個小夥子手上拿了好幾本嵐色的書,有共同話題,在他的主動搭訕之下,兩人很快就聊開了,小夥子也是從第一本書就追起的鐵桿,也是特地從很遠的地方趕到的,就爲了親自看自己喜歡的作者一眼。
聊天的時間總是過得飛快,很快見面會就開始了。耐心的聽着主持人的長篇大論,終於過了十幾分鍾,嵐色被請上了臺。令所有人驚訝的是嵐色並不是大家猜測的一樣是個男生,而是一個女孩,還是一個非常漂亮年輕的女孩。
只見她步履從容的緩緩走上臺,西瓜紅的連衣裙不僅襯得她肌膚賽雪,而且也凸顯出了她曼妙的身材,一頭柔順黑亮的直髮只簡單地在耳側別了一個水晶髮卡,小巧的瓜子臉,飽滿的額頭,大大的杏眼含笑,瓊鼻朱脣,就像一幅畫般走了出來。
直到她開始自我介紹,他纔回過了神,聽見她聲音溫婉動人的說着自己的故事,他突然覺得,對,嵐色就該是這樣,也只有這樣鍾靈蘊秀的女子才能寫出那些跌宕起伏,激動人心的故事,她就像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完美女神,美麗,智慧,溫婉,知性。
在簽名的時候,她很溫馨的會給每個人都寫上不一樣的祝福,整個人給人的感覺親和溫暖,就像是鄰家的女孩一般,輪到他簽名的時候,他只是默默地遞了一本書上去,並且也沒有提任何要求,因爲他看見了她微微泛紅的手腕,也知道因爲她總是不忍心拒絕書迷的一些小要求,所以見面會已經延時了大半個鐘頭了。他能做的只是讓她可以少籤幾本書而已。
回到自己的城市之後,他又上網查了很多關於她的信息,並且下載了很多她的圖片,還設成了手機和電腦的屏幕,因爲她的書很精彩,因爲她的人很好,所以他會一直都支持和喜愛她,當她的書迷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