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烈
秦烈聽見這樣暢快的笑聲腳步頓了下回過頭看他們,在他印象中每天除了睡覺就是吃飯的沈御此刻席地大坐,笑的前俯後仰,就連平時一句廢話都不肯多說規規矩矩的就跟機器人一樣的沈甲也坐在雪地上倚着圍欄笑的跟幾輩子沒笑過似的。秦烈看着這樣一幅畫面嘴角扯了下,轉身走了。
沈御笑大了,東倒西歪的扶着木圍欄站了起來,把沈甲也從地上拉起來:“沈哥我們走吧。秦烈已經走遠了。”沈甲點點頭,拉着他的手站了起來。沈御看着橋的那頭,秦烈已經走的很遠了,曲曲折折的鵝卵石小路上他走的很穩,一步一個腳印,蒼茫的雪地裡只剩他一個黑色的背影。那個背影越來越小,終於轉彎看不見了。
沈甲跟沈御兩個人到了後花園的時候秦烈已經來了一會了,跟沈乙再踢沙袋,沙場中間,沙袋在兩人之間沉重的飛起,秦烈側身一腳沙袋直奔沈乙,沈乙不甘飛起一腳,沈御就看着秦烈空中翻過沈乙,一個漂亮的迴旋踢,落地,拳腳飛起的雪花迷人眼。沈御不得不在耀眼的雪光裡眯起眼睛看他,已經看過很多次,怎麼看都看不夠,每一次總讓他覺得雪花飛揚如九天仙女。秦烈一身黑衣在這冰天雪地裡如同神。
秦烈背對着沈御,倒是沈乙站在他對面看見他了,吊兒郎當的站到他面前做抱拳彎腰狀喊他:“少主。”沈御笑笑扶住了他。沈乙笑嘻嘻的看着他說:“少主,開始跑吧。”看到沈御無奈的笑,沈乙更高興了:“一個小時哦。等跑完後跟我來踢沙袋啊。”沈御看着這個傢伙想他以前怎麼沒有覺得沈乙這麼待見他啊。對一個人好的表現其實很實在,比如時時挑釁一個人,他會時時刻刻的關注你,哪怕是時時撩撥你氣你。就如沈乙。沈御這一世才明白喜不喜歡一個人就看他冷不冷淡你了。沈乙看着沈御看他於是挑眉:“少主,我陪你跑?”
沈御搖了搖頭,知道跟這個傢伙沒的商量於是也懶得廢話,開始跑。
沈乙就跟沈甲秦烈站在一邊看,他們三個人都要出來運動的,所以人穿的較少,秦烈就穿着一身黑色的運動衣,而沈御就穿的那叫一個多了,沈乙等他起牀的時候就數過他穿多少衣服了,秋衣秋褲,保暖內衣。。。棉衣。。。穿的這麼多,所以沈御還是跟個包子似的在雪地裡滾。。。 沈乙想着自己的形容詞挺樂呵的,沈乙忍不住跟沈甲說:“你看少主像個包子吧。”
秦烈呵斥了他句:“那是少主!沈乙你說話要客氣點,他是少主!”
沈乙挑眉看着他:“你,認他做你的少主?”秦烈臉上沒有表情,黑色的衣服顯的他臉色蒼白。帶着一股子冰雪一樣的冷,說出的話也沒有溫度:“是,我認他做少主!”他說的是認他做少主,卻不是做他的少主!沈乙撇了撇嘴角還想說什麼被沈甲呵斥住了:“沈乙!他是我們的少主!”
沈乙哼了聲走向沙地繼續去打沙袋去了,那個狠勁像是憋着一股子氣。
沈甲看着秦烈輕輕的說了句:“秦烈,我知道你心裡不舒服。可是也沒有辦法了,你。。。”
秦烈冷淡的打斷了他的話:“他是少主。沈甲你多心了。”沈甲看他,秦烈的眼裡沒有一絲波瀾,始終如冰一樣,整個人如同是雪地裡的硬石頭,不會融化,卻會恆古不變。
沈甲嘴角動了下:“秦烈,無論他怎麼樣,他都是沈爺的兒子。”秦烈看着他笑了笑:“沈甲,我以前不知道你是這麼個爛好人!怎麼,你是替他求情還是勸我啊!沈甲,顧好你自己就行了。我的事我自己知道!”
秦烈看着雪地裡那個一圈一圈跑的人眼睛慢慢黑了下來,他不是笨蛋,知道什麼事分寸,他更知道沈爺有多狠。跟隨他的這20年深刻的知道這個人有多麼無情,他妻子都可以殺,哪怕那時候他的妻子有孕在身。他爲了不再有後患之憂連自己親生骨肉都可以殺得人,那一天那麼生氣手都哆嗦可是槍也只是擦着他兒子的耳邊過去,連一點血星都沒有,可見這個兒子對他有多重要。
秦烈嘴角笑了笑有些明白沈爺的心思,沈爺老了。
也許是老了,也許是怕報應了。手裡有無數條人命的人老了的時候是不是怕報應秦烈自己不知道,他還沒有老,他才只有28歲,恩怨報應他秦烈從來不會去想,對於他來說,那太深奧,也太矯情,他殺人,人家也殺過他,別人死了他沒死靠的不是運氣,而是能力。殺人與被殺不是因爲恩怨只是因爲利益。也許那一天他也會死,死於別人之手,所以沒有什麼好說的。
他沒有什麼想法,可是他知道,沈爺老了,哪怕是曾經叱詫一時的沈爺老了,他怕報應。雖然他從來都不說,可是秦烈知道,他自己心裡一定後怕後悔過。
他來到杭州的第一年,就出資建了一所寺廟,臨安寺,那時候說的很好聽,要日日供奉香火,以此贖罪,以求家人平安。呵呵,贖罪啊,那麼多的罪孽若是隻供奉香火就可以贖罪那也太簡單了。沈爺要是有那個贖罪的心他就不會做到今天這個地位,就不會到五十歲了不得不退休的時候纔來贖罪,他贖罪不過是因爲他怕了。怕被人暗殺,怕斷子絕孫。
沈家是黑幫起家,所有的稱呼甚至還沒有退掉,比如以前人人喊秦烈爲少主,現在秦烈喊沈御爲少主。沈爺,原名沈天海,不是很突出的名,可是30年前一場槍械之戰後出了名,以後道上的人稱它爲沈爺,再以後人人都稱他沈爺,現在就算沈家漂白了,人人見了他也依舊稱沈爺。
沈爺爲人狠辣,當年的那些手段人人敬畏,如何發家的不知道,只是出名的原因是滅了當時盛極一時的袁幫,袁家一家滿門被滅。取而代之的就是沈爺,沈爺取代了袁家的碼頭生意,以槍械走私起家的。
秦烈是孤兒,沒有父母,只有一個妹妹。他只知道他姓秦,父母是誰卻不知道了。
跟着沈爺不過是他救了沈爺一命。秦烈想着這那個時候的事覺的挺好笑的。他並不是替他擋槍,他也沒有什麼機會接近所謂的沈爺,他那時候不過是個乞丐,跟一羣乞丐一起蹲在秦海樓的後門處等着人家往外倒垃圾,期望能第一時間揀點能吃的東西。多揀點吃的,因爲還有一個妹妹等着他。
他在那一羣小乞丐裡是最小的,可是卻是最狠的,搶東西時候他跑的都最快的,搶到東西后三口兩口的就嚥下去了,咽不下去的他會抱着就跑,沒有人追得上他,就算追得上他他也是寧肯被打一頓也不會放手的,打不死就不會放,因爲知道捱餓的滋味太難受!
所以當酒店的人往外扔垃圾的時候,他第一個搶了上去,他餓了很多天,這讓他更加的如狼似虎,所以只顧着搶東西吃,沒有注意到後門下來車的人,也更沒有想到他只是搶個東西怎麼會突然間替那個人擋了一槍。那些人聽見槍聲終於反應過來,保鏢迅速的出來了,那個中年人大概是被他這捨身的行爲愣住了,等槍戰過去後,他也就昏了,醒來後發現他被中年人帶出來了,當然那時候他並不知道那個中年人就是沈爺,這次的暗殺行動不過是袁家人報仇而已,他並沒有見到沈爺,沈爺這樣的人也並不會因爲自己替他擋一槍而來看自己。更何況自己那個時候並不是要給他擋的,他只不過是被人推了一下就莫名其妙的擋了槍。好在他命大,沒有死。 那個推他的人也不用好想的,不外乎那些乞丐,自己也沒有理由去恨他們,去報復他們,因爲自己也推人家,遇到好吃的也會先把同夥推走,只要搶到了就好。一樣的行爲而已,所以沒有什麼好怨恨的,這個世上沒有什麼公道也沒有什麼公平可言。
搶到了是自己的,機會到了眼前抓不到的纔是笨蛋。所以自己這個救命恩人攜恩要報,當然只是小小的要求,並不要榮華富貴,只是要求跟着沈爺,能夠有口飯吃就好。
所以這麼簡單的要求應該可以吧,信不過自己把自己安排的很遠,小小的手下,連一顆卒子都不算,也沒有關係,他會拼,他從來不會去想突然間就飛黃騰達,從來不會去想天下掉餡餅。從他撿了人家的錢被人家藉故狠狠的揍一頓的時候他已經明白了這個道理,可以偷可以搶,不可以撿餡餅。絕不省力便到嘴的食品,不是毒藥,便是釣餌。
他跟這沈爺的那些年刀尖上過,槍聲裡滾,滾戰了20年,終於到了這個位子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從一個小混混到沈家少主,20年。時間不長也不短,不知道有多苦,也不知道捱過多少傷,他只是記得背上最深的傷口有四刀,致命的槍傷有兩處。其中一槍還是替沈爺挨的,那個時候他已經站在了沈爺的身邊,是他最得力的保鏢之一了。那一槍他算計準了的,很有分寸,能讓他救他的命而自己又不用死,自己的人開的槍自然準確,而那個人轉眼就被自己混亂中槍殺了,天衣無縫。他終於放心的暈過去了,他知道等他醒來的將是榮華富貴。
果然那一槍挨的很值,等他醒來,他已經是少主,沈家未來的繼承人。
這個地位很尊貴,秦烈當時的表現很驚異,表演堪稱奧斯卡影帝。所有的能上得了檯面的人半跪在他牀前喊他少主的那一刻,他心裡是平靜的,那種平靜跟臉上的驚異成了鮮明的對比。秦烈心裡太冷靜所以表演很完美,他甚至要下病牀請罪,沒有保護好老爺子,讓人有機可乘,害老爺子受驚。
如果第一次救命之恩沈爺沒有當回事,那麼這一次沈爺內心一定破了冰山一角,沈爺親自扶了他,親自替他端了酒,這是一碗酒,海大的碗,烈酒。沈爺親自割破了手指滴血入碗說:“小烈失血過多,所以用我的血。從此之後,我就把他交給你們了,小烈還小,你們這些跟隨我這些年的老人要好好幫我看着他。”呵呵,沈爺既然都這麼說了,那麼自然沒有什麼意見。這樣的情況他們自然知分寸,人人一碗烈酒:“恭喜少主,我等日後一定誓死追隨少主,誓死跟隨沈爺。”
秦烈笑,端起碗來一氣喝乾,扣碗,烈酒燒心,到了此刻他心裡纔開始燒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