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風集團一共才四十億左右的資產,在衡湘市就投資了將近十個億,可肖玉英卻給了東方紅二十五個億的銀行卡。
東方紅自然知道這些資金至少需要一個多月的時間來籌集,因爲對於大型公司來說,其實很多資產都是不動產,並不具備多少流動資金的。
東方紅可以想象,肖玉英不但把海北所有的房地產出售後的資金都儲存到了銀行卡里,還想盡辦法變賣了所有能夠變賣的不動產!
東方紅可以肯定,肖玉英肯定早就知道自己有危險了,才做了這麼多的準備,連卡都是瑞士銀行卡,從國外寄過來,很是花了一翻心思。
東方紅無法明白的是,肖玉英明知道自己有危險,爲什麼不找自己?自己起碼也是個市長,還有林家這個身份,要想保住肖玉英的人身安全還是有能力的。而且,再多的原罪問題,也只是天風集團的創始人,也就是肖玉英的父親的責任,刑事責任肖玉英是根本不用負擔的!
最後,東方紅只能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肖玉英不想把自己牽連進去,不想毀了東方紅的前途。因爲在肖玉英的心裡,東方紅是鬥不過那些人的!
更讓東方紅沒有想到的是,肖玉英還留有遺囑,這個遺囑裡隻字未提東方紅的名字,只是對天風集團的資產進行了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