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廣重登皇位,環顧這失去了一年皇帝的大隋,一時間滿目瘡痍,觸目驚心。
雖然是主動用計假死,楊廣也對放縱各方混戰可能造成的後果,早就有所心理準備。
但當無孔不入的東廠番子真的把各地的戰亂情況匯聚一起,呈到楊廣的眼前時,楊廣還是感到格外的驚駭莫名。
楊廣假死,大隋只這近一年的時間,人口便銳減了數百萬!
楊廣死訊傳出後引起的軍閥混戰,並不只是少數幾個大型勢力的明爭暗鬥,而是所有不服朝廷管教的在野勢力齊齊現身,羣魔亂舞。
有李閥、宇文閥這種一方諸侯,亦有瓦崗寨、竇建德、杜伏威這種反賊叛軍,還有白蓮、綠茶等惑亂人心的邪教趁勢而起。
但這些還是有所約束的大型勢力,戰亂中更多的,卻是趁亂而起的那一羣羣,殺人越貨、刀尖舔血的山賊和強盜。
他們沒有爭霸的雄心,也不存在什麼道德,有時候連人性都可以拋棄。
刀鋒所指,卻是手無寸鐵的無辜百姓;滿手血腥,心中所求的唯有錢財和女人。
狗永遠是狗,但人,有時候卻不是人。
這一年,有人殺人如麻,喪盡天良,命如螻蟻,人如草芥。
這一年,大隋戰亂四起,滿目瘡痍,山河破碎,民不聊生。
楊廣重新坐上皇位,卻發現經此一戰之後,雖然大隋諸如世家和反賊等頑疾盡去,但也因爲戰亂而蒙受了巨大的損失,人口數量更是暴跌。
而更重要的,卻是徹底喪失了各郡縣州府民間的民心。
別的不說,楊廣重新登基的消息已經由大隋報通傳天下,可據東廠傳來的情報顯示,大多數百姓對這個消息的反應都是漠不關心,彷彿一國之君的更迭對於他們來說壓根無關緊要一般。
要知道之前的楊廣雖然名聲不好,可百姓起碼還認同他這個皇帝,而現在……民間普遍瀰漫一股麻木不仁的風氣,對朝堂的變動根本就是漠不關心。
畢竟剛經歷了這吃人的亂世,好點的只是家裡牛沒了或者羊丟了,更慘的,老婆孩子熱炕頭如今只剩下了冷炕頭,老婆孩子都沒了……
戰亂剛過,到處都是家破人亡者、妻離子散者、舉目無親者。
光是努力地活着就已經是天大的造化了,誰還有空去關心那高高在上的官老爺和皇帝老子?
這信息皆來源於東廠,而東廠的奏報某是經過小鯉子之手簡化、總結和再整理之後,才傳到楊廣手裡。
對於奏報所描述這種情況,小鯉子的批示是大戰剛過,百姓生境艱難,埋首於一畝三分地而無暇顧及朝廷實屬正常,等時間久些,自然便無礙。
這批示其實是有些道理,而楊廣卻是眉頭一皺,發現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現在民間的麻木不仁、暮氣沉沉的氛圍,很明顯是戰後重建問題沒有做好,還有愛國愛君思想宣傳沒有到位,而導致的不良結果。
不過既然發現了問題,那就去解決問題。
楊廣隨即想起了農部之前便傳來的消息,洛陽試驗田裡,他完成殺死李世民支線任務而獲得的高產糧種,即將迎來第四次收穫。
而據農部報告,這高產糧種易於種植且產量爆炸,每次收穫,農部對於其種子的儲備數目都會呈指數型增長。
這試驗田第四次收穫,其產生的種子數目據農部農學家估計,便已經能夠滿足半個大隋的種植需要。
也就是說,高產糧種已經可以真正地在大隋全面推廣,所以農部才呈遞了奏摺上來,請楊廣這個皇帝前去指導視察,正式開始預備攤派種植。
“來人,通知農部,朕下午就去試驗田!”楊廣高聲說道,下面伺候的小太監便有一個領命而去。
楊廣嘆了口氣,寧道奇和宋缺兩個好用的工具人負責去外面搞事情,而他這個皇帝卻不能亂跑,只能坐鎮大隋,搞搞後勤和大隋建設。
不過這樣也好,他正好可以好好琢磨琢磨如何完成那個人族歷史聲望的主線任務。
到現在爲止,不知不覺間他的人族歷史聲望的數值已經到了20,應該是因爲殺死李世民和延續了大隋國運而獲得。
不過數值雖然高了很多,楊廣卻再沒有做夢夢到千年以後,看來並不是任何提升人族歷史聲望的舉動都能夢穿千年。
“六十點啊六十點,朕實質性的統一了中原,剷平了高句麗,也才達到二十點,何年何月才能湊齊六十……
還是延續之前的策略,統一世界以這個時代的科技來說估計困難,那就先統一亞洲好了。
到時候再在曰本、菲綠賓、印渡、寒國等成天瞎彆扭的地方,徵召其本地民夫去修建幾座金字塔之類的東西。
按我猜想來說,這應該能加幾分人族歷史聲望纔對,還能在後世有什麼爭端、有什麼對立時,就可以證明他們就是孫子,我中華是他們共同的爺爺……”
楊廣坐在矮桌後胡思亂想,甚至還想趁着李白還沒出頭的時候先剽,啊不,是先致敬幾首詩詞,到時候看到底能不能以此增加人族歷史聲望。
就在大隋這輛破車被楊廣插上了翅膀即將起飛之時,遠在萬里之外的東突厥,從可汗到小兵,卻陷入了混亂和自我懷疑之中。
話說由馬公公帶隊的那隻無垢軍在李閥和宇文閥的戰場短暫停留後,便直接往東突厥方向奔襲而去,他們的目的地,就是那藏在草原深處的,東突厥的王庭所在。
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他們的目標,便是那個該死一萬次都不嫌多的始畢可汗。
一羣至少都是二流高手的太監,在廣袤的草原上橫行無忌,他們輕功施展帶起殘影,足可以在草上飛縱。
而萬名太監快速前進,半天的功夫便突進到了東突厥的深處,機動性之強,還在東突厥輕騎兵之上。
突厥是遊牧民族,最擅長騎馬射箭,尤其是其輕騎兵,乃是一種非常強勢的馬上兵種,戰鬥力強悍,而大隋的騎兵卻是水平極差,這也是東突厥敢於挑釁大隋的底氣。
突厥本是匈奴的一支,後被鄰國所滅,當時有一個10歲的小男孩,士兵見他年小,沒忍心殺死他,便將他砍去雙腳扔到荒草中。
後來,小孩被一隻母狼救去,長大以後與狼結合。
鄰國國王聽說這小孩已長大,怕有後患,便派人將他殺了,殺他的人,見他身旁有一條狼,也想一起殺掉,結果狼卻逃跑了。
逃到高昌北邊的山洞裡,在那個山洞裡,狼生下10個小男孩,他們逐漸長大成人,各自成家,繁衍後代。
其中一支,生活在阿爾泰山一帶,阿爾泰山形似作戰時的頭盔,當地人稱其爲突厥,所以他們就以突厥爲族號了。
突厥人認爲自己是狼的後代,在突厥話裡他們甚至自稱自己是狼人,可見這個民族個性之要強,心性之兇狠。
狼人,比狠人都要狠一點。
可惜這一次,他們碰上了無垢軍,一羣連雞兒都拋棄了的狼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