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卷

【宋紀十一】 起屠維大淵獻,盡閼逢執徐,凡六年。

世祖孝武皇帝下大明三年(己亥,公元四五九年)

春,正月,己巳朔,-州兵與魏皮豹子戰於高平,-州兵不利。

己丑,以驃騎將軍柳元景爲尚作令,右僕射劉遵考爲領軍將軍。

己酉,魏河南公伊-卒。

三月,乙卯,以揚州六郡爲王畿,更以東揚州爲揚州,徙治會稽,猶以星變故也。

三月,庚寅,以義興太守垣閬爲-州刺史。閬,遵之子也。

夏,四月,乙巳,魏主立其弟子推爲京兆王。

竟陵王誕知上意忌之,亦潛爲之備;因魏人入寇,修城浚隍,聚糧治仗。誕記室參軍江智淵知誕有異志,請假先還建康,上以爲中書侍郎。智淵,夷之弟子也,少有操行。沈懷文每稱之曰:“人所應有盡有,人所應無盡無者,其唯江智淵乎!”

是時,道路皆雲誕反。會吳郡民劉成上書稱:“息道龍昔事誕,見誕在石頭城修乘輿法物,習唱警蹕。道龍憂懼,私與伴侶言之,誕殺道龍。”又豫章民陳談之上書稱:“弟詠之在誕左右,見誕疏陛下年紀姓諱,往巫鄭師憐家祝詛,詠之密以啓聞,誕誣訁永之乘酒罵詈,殺之。”上乃令有司奏誕罪惡,請收付廷尉治罪。乙卯,詔貶誕爵爲侯,遣之國。詔書未下,先以羽林禁兵配-州刺史垣閬,使以之鎮爲名。與給事中戴明寶襲誕。

閬至廣陵,誕未悟也。明寶夜報誕典籤蔣成,使明晨開門爲內應。成以告府舍人許宗之,宗之入告誕;誕驚起,呼左右及素所畜養數百人執蔣成,勒兵自衛。天將曉,明寶與閬帥精兵數百人猝至,而門不開;誕已列兵登陴,自在門上斬蔣成,赦作徒、繫囚,開門擊閬,殺之,明寶從間道逃還。詔內外纂嚴。以始興公沈慶之爲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州刺史,將兵討誕。甲子,上親總禁兵頓宣武堂。

司州刺史劉季之,誕故將也,素與都督宗愨有隙,聞誕反,恐爲愨所害,委官,間道自歸朝廷。至盱眙,盱眙太守鄭瑗疑季之與誕同謀,邀殺之。

沈慶之至歐陽,誕遣慶之宗人沈道愍齎書說慶之,餉以玉環刀。慶之遣道愍返,數以罪惡。誕焚郭邑,驅居民悉使入城,閉門自守,分遣書檄,邀結遠近,時山陽內史樑曠,家在廣陵,誕執其妻子,遣使邀曠,曠斬使拒之;誕怒,滅其家。

誕奉表投之城外曰:“陛下信用讒言,遂令無名小人來相掩襲;不任枉酷,即加誅翦。雀鼠貪生,仰違詔敕。今親勒部曲,鎮-徐、。先經何福,同生皇家?今有何愆,便成胡、越?陵鋒奮戈,萬沒豈顧;蕩定之期,冀在旦夕。”又曰:“陛下宮帷之醜,豈可三緘!”上大怒,凡誕左右、腹心、同籍、期親在建康者並誅之,死者以千數,或有家人已死,方自城內出奔者。

慶之至城下,誕登樓謂之曰:“沈公垂白之年,何苦來此!”慶之曰:“朝廷以君狂愚,不足勞少壯故耳。”

上慮誕奔魏,使慶之斷其走路。慶之移營白土,去城十八里,又進軍新亭。豫州刺史宗愨、徐州刺史劉道隆並帥衆來會;-州刺史沈僧明,慶之兄子也,亦遣兵助慶之。先是誕誑其衆,雲“宗愨助我”;愨至,繞城曜馬呼曰:“我,宗愨也!”

誕見衆軍大集,欲棄城北走,留中兵參軍申靈賜守廣陵,自將步騎數百人,親信並自隨,聲雲出戰,邪趨海陵道。慶之遣龍驤將軍武念追之。誕行十餘裡,衆皆不欲去,互請誕還城。誕曰:“我還易耳,卿能爲我盡力乎?”衆皆許諾,誕乃復還,築壇歃血以誓衆,凡府州文武皆加秩。以主簿劉琨之爲中兵參軍;琨之,遵考之子也,辭曰:“忠孝不得並。琨之老父在,不敢承命。”誕囚之十餘日,終不受,乃殺之。

右衛將軍垣護之、虎賁中郎將殷孝祖等擊魏還,至廣陵,上並使受慶之節度。慶之進營,逼廣陵城。誕餉慶之食,提挈者百餘人,出自北門;慶之不開視,悉焚之。誕於城上授函表,請慶之爲送,慶之曰:“我受詔討賊,不得爲汝送表。汝必欲歸死朝廷,自應開門遣使,吾爲汝護送。”

東揚州刺史顏竣遭母憂,送喪還都,上恩待猶厚,竣時對親舊有怨言,或語及朝廷得失。會王僧達得罪,疑竣譖之;將死,具陳竣前後怨望誹謗之語。上乃使御史中丞庾微之劾奏,免竣官。竣愈懼,上啓陳謝,且請生命;上益怒,詔答曰:“卿訕訐怨憤,已孤本望;乃復過煩思慮,懼不自全,豈爲下事上誠節之至邪!”及竟陵王誕反,上遂誣竣與誕通謀,五月,收竣付廷尉,先折其足,然後賜死。妻子徙交州,至宮亭湖,復沉其男口。

六月,戊申,魏主如陰山。

上命沈慶之爲三烽於桑裡,若克外城,舉一烽,克內城,舉兩烽,擒劉誕,舉三烽;璽書督趣,前後相繼。慶之焚其東門,塞塹,造攻道,立行樓、土山並諸攻具,值久雨,不得攻城。上使御史中丞庾微之奏免慶之官,詔勿問,以激之。自四月至於秋七月,雨止,城猶未拔。上怒,命太史擇日,將自濟江討誕;太宰義恭固諫。乃止。

誕初閉城拒使者,記室參軍山陰賀弼固諫,誕怒,抽刀向之,乃止。誕遣兵出戰,屢敗,將佐多逾城出降。或勸弼宜早出,弼曰:“公舉兵向朝廷,此事既不可從;荷公厚恩,又義無違背,唯當以死明心耳!”乃飲藥自殺。參軍何康之等謀開門納官軍,不果,斬關出降。誕爲高樓,置康之母於其上,暴露之,不與食;母呼康之,數日而死。誕以中軍長濟陽範義爲左司馬。義母妻子皆在城內,或謂義曰:“事必不振,子其行乎!”義曰:“吾,人吏也;子不可以棄母,吏不可以叛君。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爲也。”

沈慶之帥衆攻城,身先士卒,親犯矢石,乙巳,克其外城;乘勝而進,又克小城。誕聞兵入,走趨後園,隊主沈胤之等追及之,擊傷誕,墜水,引出,斬之。誕母、妻皆自殺。

上聞廣陵平,出宣陽門,敕左右皆呼萬歲。侍中蔡興宗陪輦,上顧曰:“卿何獨不呼?”興宗正色曰:“陛下今日正應涕泣行誅,豈得皆稱萬歲!”上不悅。

詔貶誕姓留氏,廣陵城中士民,無大小悉命殺之。沈慶之請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餘男子皆死,女子以爲軍賞;猶殺三千餘口。長水校尉宗越臨決,皆先刳腸抉眼,或笞面鞭腹,苦酒灌創,然後斬之,越對之,欣欣若有所得。上聚其首於石頭南岸爲京觀,侍中沈懷文諫,不聽。初,誕自知將敗,使黃門呂曇濟與左右素所信者將世子景粹匿於民間,謂曰:“事若不濟,思相全脫;如其不免,可深埋之。”各分以金寶齎送。既出門,並散走;唯曇濟不去,攜負景粹十餘日,捕得,斬之。

臨川內史羊-坐與誕素善,下獄死。

擢樑曠爲後將軍,贈劉琨之給事黃門侍郎。

蔡興宗奉旨慰勞廣陵。興宗與範義素善,收斂其屍,送喪歸豫章。上謂曰:“卿何敢故觸王憲?”興宗抗言對曰:“陛下自殺賊,臣自葬故交,何不可之有!”上有慚色。

宗越治軍嚴,善爲營陳。每數萬人止頓,越自騎馬前行,使軍人隨其後,馬止營合,未嘗參差。

辛未,大赦。

丙子,以丹陽尹劉秀之爲尚書右僕射。

丙戌,以南-州刺史沈慶之爲司空,刺史如故。

八月,庚戌,魏主如雲中;壬戌,還平城。

九月,壬辰,築上林苑於玄武湖北。

初,晉人築南郊壇於巳位,尚書右丞徐爰以爲非禮。詔徙於牛頭山西,直宮城之午位。及廢帝即位,以舊地爲吉,復還故處。帝又命尚書左丞荀萬秋造五路,依金根車,加羽葆蓋。

世祖孝武皇帝下大明四年(庚子,公元四六零年)

春,正月,甲子朔,魏大赦,改元和平。

乙亥,上耕籍田,大赦。

己卯,詔祀郊廟,初乘玉路。

庚寅,立皇子子勳爲晉安王,子房爲尋陽王,子頊爲歷陽王,子鸞爲襄陽王。

魏散騎侍郎馮闡來聘。

二月,魏衛將軍樂安王良討河西叛胡。

三月,魏人寇北陰平,-提太守楊歸子擊破之。

甲申,皇后親桑於西郊,皇太后觀禮。

夏,四月,魏太后常氏殂。五月,癸丑,魏葬昭太后於鳴雞山。

丙戌,尚書左僕射褚湛之卒。

吐谷渾王拾寅兩受宋、魏爵命,居止出入,擬於王者,魏人忿之。定陽侯曹安表:“拾寅今保白蘭,若分軍出其左右,必走保南山,不過十日,人畜乏食,可一舉而定。”六月,甲午,魏遣徵西大將軍陽平王新成等督統萬、高平諸軍出南道,南郡公中山李惠等督涼州諸軍出北道,以擊吐谷渾。

魏崔浩之誅也,史官遂廢,至是復置。

河西叛胡詣長安首罪,魏遣使者安慰之。

秋,七月,遣使如魏。

甲戌,開府儀同三司何尚之卒。

壬午,魏主如河西。

魏軍至西平,吐谷渾王拾寅走保南山。九月,魏軍濟河追之,會疾疫,引還,獲雜畜二十餘萬。

庚午,魏主還平城。

丁亥,徒襄陽王子鸞爲新安王。

十月,庚寅,詔沈慶之討緣江蠻。

前廬陵內史周郎,言事切直,上銜之。使有司奏郎居母喪不如禮,傳送寧州,於道殺之。朗之行也,侍中蔡興宗方在直,請與朗別;坐白衣領職。

十一月,魏散騎侍郎盧度世等來聘。

是歲,上徵青、冀二州刺史顏師伯爲侍中。師伯以諂佞被親任,羣臣莫及,多納貨賄,家累千金。上嘗與之樗蒲,上擲得雉,自謂必勝;師伯次擲,得盧,上失色。師伯遽斂子曰:“幾作盧!”是日,師伯一輸百萬。

柔然攻高昌,殺沮渠安周,滅沮渠氏,以闞伯周爲高昌王。高昌稱王自此始。

世祖孝武皇帝下大明五年(辛丑,公元四六一年)

春,正月,戊午朔,朝賀。雪落太宰義恭衣,有六出,義恭奏以爲瑞,上悅。義恭以上猜暴,懼不自容,每卑辭遜色,曲意祗奉;由是終上之世,得免於禍。

二月,辛卯,魏主如中山;丙午,至-,遂如信都。

三月,遣使如魏。

魏主發並、肆州民五千人治河西獵道;辛巳,還平城。

夏,四月,癸巳,更以西陽王子尚爲豫章王。

庚子,詔經始明堂,直作大殿於丙、己之地,制如太廟,唯十有二間爲異。

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年十七,司馬新野庾深之行府事。休茂性急,欲自專處決,深之及主帥每禁之,常懷忿恨。左右張伯超有寵,多罪惡,主帥屢責之。伯超懼,說休茂曰:“主帥密疏官過失,欲以啓聞,如此恐無好。”。休茂曰:“爲之奈何?”伯超曰:“唯有殺行事及主帥,舉兵自衛。此去都數千裡,縱大事不成,不失入虜中爲王。”休茂從之。

丙午夜,休茂與伯超等帥夾轂隊,殺典籤楊慶於城中,出金城,殺深之及典籤戴雙;徵集兵衆,建牙馳檄,使佐吏上己爲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黃鉞。侍讀博士荀詵諫,休茂殺之。伯超專任軍政,生殺在己,休茂左右曹萬期挺身斫休茂,不克而死。

休茂出城行營,諮議參軍沈暢之等帥衆閉門拒之。休茂馳還,不得入。義成太守薛繼考爲休茂盡力攻城,克之,斬暢之及同謀數十人。其日,參軍尹玄慶復起兵攻休茂,生擒,斬之,母、妻皆自殺,同黨伏誅。城中擾亂,莫相統攝。中兵參軍劉恭之,秀之之弟也,衆共推行府州事。繼考以兵脅恭之,使作啓事,言“繼考立義”,自乘驛還都;上以爲北中郎諮議參軍,賜爵冠軍侯;事尋泄,伏誅。以玄慶爲射聲校尉。

上自即位以來,抑黜諸弟;既克廣陵,欲更峻其科。沈懷文曰:“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以爲美談。陛下既明管、蔡之誅,願崇唐、衛之寄。”及襄陽平,太宰義恭探知上旨,覆上表請裁抑諸王,不使任邊州,及悉輸器甲,禁絕賓客;沈懷文固諫,以爲不可,乃止。

上畋遊無度,嚐出,夜還,敕開門。侍中謝莊居守,以-信或虛,執不奉旨,須墨敕乃開。上後因燕飲,從容曰:“卿欲效郅君章邪?”對曰:“臣聞王者祭祀、畋遊,出入有節。今陛下晨往宵歸,臣恐不逞之徒,妄生矯詐。是以伏須神筆,乃敢開門耳。”

魏大旱,詔:“州郡境內,神無大小,悉灑掃致禱;俟豐登,各以其秩祭之。”於是羣祀之廢者皆復其舊。

秋,七月,戊寅,魏主立其弟小新成爲濟陽王,加徵東大將軍,鎮平原;天賜爲汝陰王,加徵南大將軍,鎮虎牢;萬壽爲樂浪王,加徵北大將軍,鎮和龍;洛侯爲廣平王。

壬午,魏主巡山北;八月,丁丑,還平城。

戊子,立皇子子仁爲永嘉王,子真爲始安王。

九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沈慶之固讓司空,柳元景固讓開府儀同三司;詔許之,仍命慶之朝會位次司空,俸祿依三司,元景在從公之上。

慶之目不知書,家素富,產業累萬金,童奴千計;再獻錢千萬,谷萬斛。先有四宅,又有園舍在婁湖;慶之一夕攜子孫及中表親戚徙居婁湖,以四宅輸官。慶之多蓄妓妾,優遊無事,盡意歡娛,非朝賀不出門;車馬率素,從者不過三五人,遇之者不知其三公也。

甲戌,移南豫州治於湖。丁丑,以潯陽王子房爲南豫州刺史。

閏月,戊子,皇太子妃何氏卒,諡曰獻妃。

壬寅,更以歷陽王子頊爲臨海王。

冬,十月,甲寅,以南徐州刺史劉延孫爲尚書左僕射,右僕射劉秀之爲雍州刺史。

乙卯,以新安王子鸞爲南徐州刺史。子鸞母殷淑儀,寵傾後宮,子鸞愛冠諸子,凡爲上所眄遇者,莫不入子鸞之府。及爲南徐州,割吳郡以屬之。

初,巴陵王休若爲北徐州刺史,以山陰令張岱爲諮議參軍,行府、州、國事。後臨海王子頊爲廣州,豫章王子尚爲揚州,晉安王子勳爲南-州,岱歷爲三府諮議、三王行事,與典籤、主帥共事,事舉而情不相失。或謂岱曰:“主王既幼,執事多門,而每能緝和公私,云何致此?”岱曰:“古人言:‘一心可以事百君。’我爲政端平,待物以禮,悔吝之事,無由而及;明暗短長,更是才用之多少耳。”及子鸞爲南徐州,復以岱爲別駕、行事。岱,永之弟也。

魏員外散騎常侍遊明根等來聘。明根,雅之從祖弟也。

魏廣平王洛侯卒。

十二月,壬申,以領軍將軍劉遵考爲尚書右僕射。

甲戌,制民戶歲輸布四匹。

是歲,詔士族雜婚者皆補將吏。士族多避役逃亡,乃嚴爲之制,捕得即斬之,往往奔竄湖山爲盜賊。沈懷文諫,不聽。

世祖孝武皇帝下大明六年(壬寅,公元四六二年)

春,正月,癸未,魏樂浪王萬壽卒。

辛卯,上初祀五帝於明堂,大赦。

丁未,策秀、孝於中堂。揚州秀才顧法對策曰:“源清則流潔,神聖則刑全。躬化易於上風,體訓速於草偃。”上覽之,惡其諒也,投策於地。

二月,乙卯,復百官祿。

三月,庚寅,立皇子子元爲邵陵王。

初,侍中沈懷文,數以直諫忤旨。懷文素與顏竣、周朗善,上謂懷文曰:“竣若知我殺之,亦當不敢如此。”懷文嘿然。侍中王-,言次稱竣、朗人才之美,懷文與相酬和。顏師伯以白上,上益不悅。上嚐出射雉,風雨驟至。懷文與王-、江智淵約相與諫。會召入雉場,懷文曰:“風雨如此,非聖躬所宜冒。”-曰:“懷文所啓,宜從。”智淵未及言,上注弩作色曰:“卿欲效顏竣邪,何以恆知人事!”又曰:“顏竣小子,恨不先鞭其面!”每上燕集,在坐者皆令沉醉,嘲謔無度。懷文素不飲酒,又不好戲調,上謂故欲異己。謝莊嘗戒懷文曰:“卿每與人異,亦何可久!”懷文曰:“吾少來如此,豈可一朝而變!非欲異物,性所得耳。”上乃出懷文爲晉安王子勳徵虜長史,領廣陵太守。

懷文詣建康朝正,事畢遣還,以女病求申期,至是猶未發,爲有司所糾,免官,禁錮十年。懷文賣宅,欲還東,上聞之,大怒,收付廷尉,丁未,賜懷文死。懷文三子澹、淵、衝,行哭爲懷文請命,見者傷之。柳元景欲救懷文,言於上曰:“沈懷文三子,塗炭不可見;願陛下速正其罪。”上竟殺之。

夏,四月,淑儀殷氏卒。追拜貴妃,諡曰宣。上痛悼不已,精神爲之罔罔,頗廢政事。

五月,壬寅,太宰義恭解領司徒。

六月,辛酉,東昌文穆公劉延孫卒。

庚午,魏主如陰山。

魏石樓胡賀略孫反,長安鎮將陸真討平之。魏主命真城長蛇鎮。氐豪仇-檀反,真討平之,卒城而還。

秋,七月,壬寅,魏主如河西。

乙未,立皇子子云爲晉陵王;是日卒,諡曰孝。

初,晉庾冰議使沙門敬王者,桓玄複述其議,並不果行。至是,上使有司奏曰:“儒、法枝派,名、墨條分,至於崇親嚴上,厥猷靡爽。唯浮圖爲教,反經提傳,拘文蔽道,在末爾扇。夫佛以謙卑自牧,忠虔爲道,寧有屈膝四輩而簡禮二親,稽顙耆臘而直體萬乘者哉!臣等參議,以爲沙門接見,比當盡虔;禮敬之容,依其本俗。”九月,戊寅,制沙門致敬人主。及廢帝即位,復舊。

乙未,以尚書右僕射劉遵考爲左僕射,丹陽尹王僧朗爲右僕射。僧朗,-之父也。

冬,十月,壬申,葬宣貴妃於龍山。鑿岡通道數十里,民不堪役,死亡甚衆;自江南葬埋之盛,未之有也。又爲之別立廟。

魏員外散騎常侍遊明根等來聘。

辛巳,加尚書令柳元景司空。壬寅,魏主還平城。

南徐州從事史范陽祖沖之上言,何承天《元嘉歷》疏舛猶多,更造新曆,以爲:“舊法,冬至日有定處,未盈百載,輒差二度;今令冬至日度,歲歲微差,將來久用,無煩屢改。又,子爲辰首,位在正北,虛爲北方列宿之中;今歷,上元日度,發自虛一。又,日辰之號,甲子爲先;今歷,上元歲在甲子。又,承天法,日、月、五星各自有元;今法,交會、遲疾悉以上元歲首爲始。”上令善歷者難之,不能屈。會上晏駕,不果施行。

世祖孝武皇帝下大明七年(癸卯,公元四六三年)

春,正月,丁亥,以尚書右僕射王僧朗爲太常,衛將軍顏師伯爲尚書僕射。

上每因宴集,好使羣臣自相嘲訐以爲樂。吏部郎江智淵素恬雅,漸不會旨。嘗使智淵以王僧郎戲其子。智淵正色曰:“恐不宜有此戲!”上怒曰:“江僧安癡人,癡人自相惜。”僧安,智淵之父也。智淵伏席流涕,由此恩寵大衰。又議殷遺妃諡曰懷,上以爲不盡美,甚銜之。它日,與羣臣乘馬至貴妃墓,舉鞭指墓前石柱,謂智淵曰:“此上不容有‘懷’字!”智淵益懼,竟以憂卒。

己丑,以尚書令柳元景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二月,甲寅,上南巡豫、南-二州;丁卯,校獵於烏江;壬戌,大赦;甲子,如瓜步山;壬申,還建康。

夏,四月,甲子,詔:“自非將軍戰陳,並不得專殺;其罪應重闢者,皆先上須報;違犯者以殺人論。”

五月,丙子,詔曰:“自今刺史、守宰,動民興軍,皆須手詔施行;唯邊隅外警及奸釁內發,變起倉猝者,不從此例。”

戊辰,以左民尚書蔡興宗、左衛將軍袁粲爲吏部尚書。粲,淑之兄子也。

上好狎侮羣臣,自太宰義恭以下,不免穢辱。常呼金紫光祿大夫王玄謨爲老傖,僕射劉秀之爲老慳,顏師伯爲-;其餘短、長、肥、瘦,皆有稱目。黃門侍郎宗靈秀體肥,拜起不便,每至集會,多所賜與,欲其瞻謝傾踣,以爲歡笑。又寵一崑崙奴,令以杖擊羣臣,尚書令柳元景以下皆不能免。唯憚蔡興宗方嚴,不敢侵。顏師伯謂儀曹郎王耽之曰:“蔡尚書常免暱戲,去人實遠。”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嚴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嘗相召。蔡尚書今日可謂能負荷矣。”

壬寅,魏主如陰山。

六月,戊辰,以秦郡太守劉德願爲豫州刺史。德願,懷慎之子也。上既葬殷貴妃,數與羣臣至其墓,謂德願曰:“卿哭貴妃,悲者當厚賞。”德願應聲慟哭,撫膺擗踊,涕泗交流。上甚悅,故用豫州刺史以賞之。上又令醫術人羊志哭貴妃,志亦嗚咽極悲。他日有問志者曰:“卿那得此副急淚?”志曰:“我爾日自哭亡妾耳。”

上爲人機警勇決,學問博洽,文章華敏,省讀書奏,能七行俱下,又善騎射,而奢欲無度。自晉氏渡江以來,宮室草創,朝宴所臨,東、西二堂而已。晉孝武末,始作清暑殿。宋興,無所增改。上始大修宮室,土木被錦繡,嬖妾倖臣,賞賜傾府藏。壞高祖所居陰室,於其處起玉燭殿。與羣臣觀之,牀頭有土障,壁上掛葛燈籠、麻蠅拂。侍中袁-因盛稱高祖儉素之德。上不答,獨曰:“田舍公得此,已爲過矣。”-,淑之兄子也。

秋,八月,乙丑,立皇子子孟爲淮南王,子產爲臨賀王。

丙寅,魏主畋於河西;九月,辛巳,還平城。

庚寅,以新安王子鸞兼司徒。

丙申,立皇子子嗣爲東平王。

冬,十月,癸亥,以東海王-爲司空。

己巳,上校獵姑孰。

魏員外散騎常侍遊明根等來聘。明根奉使三返,上以其長者,禮之有加。

十一月,癸巳,上習水軍於梁山。

十二月,丙午,如歷陽。

甲寅,大赦。

己未,太宰義恭加尚書令。

癸亥,上還建康。

世祖孝武皇帝下大明八年(甲辰,公元四六四年)

春,正月,丁亥,魏主立其弟云爲任城王。

戊子,以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領司徒。

夏,閏五月,壬寅,太宰義恭領太尉。

上末年尤貪財利,刺史、二千石罷還,必限使獻奉,又以蒲戲取之,要令罄盡乃止。終日酣飲,少有醒時,常憑几昏睡,或外有奏事,即肅然整容,無復酒態。由是內外畏之,莫敢弛惰。庚申,上殂於玉燭殿。遺詔:“太宰義恭解尚書令,加中書監;以驃騎將軍、南-州刺史柳元景領尚書令,入居城內。事無鉅細,悉關二公,大事與始興公沈慶之參決;若有軍旅,悉委慶之;尚書中事,委僕射顏師伯;外臨所統,委領軍將軍王玄謨。”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六。大赦。吏部尚書蔡興宗親奉璽綬,太子受之,傲惰無戚容。興宗出,告人曰:“昔魯昭不戚,叔孫知其不終。家國之禍,其在此乎!”

甲子,詔復以太宰義恭錄尚書事,柳元景加開府儀同三司,領丹陽尹,解南-州。

六月,丁亥,魏主如陰山。

秋,七月,己亥,以晉安王子勳爲江州刺史。

柔然處羅可汗卒,子予成立,號曰受羅部真可汗,改元永康。部真帥衆侵魏;辛丑,魏北鎮遊軍擊破之。

壬寅,魏主如河西。高車五部相聚祭天,衆至數萬。魏主親往臨視之,高車大喜。

丙午,葬孝武皇帝於景寧陵,廟號世祖。

庚戌,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乙卯,罷南北二馳道,及孝建以來所改制度,還依元嘉。尚書蔡興宗於都座慨然謂顏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之主,要以道始終。三年無改,古典所貴。今殯宮始撤,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復禪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

太宰義恭素畏戴法興、巢尚之等,雖受遺輔政,而此身避事,由師伯不從。是政歸近習。法興等朝權,威德近遠,詔敕皆出其手;尚書事無大小,鹹取決焉,義恭與顏師伯但守空名而已。

蔡興宗自以職管銓衡,每至上朝,輒爲義恭陳登賢進士之意,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義恭性-撓,阿順法興,恆慮失旨,聞興宗言,輒戰懼無答,興宗每奏選事,法興、尚之等輒點定國回換,僅有在者。興宗於朝堂謂義恭、師伯曰:“主上諒暗,不親萬機;而選舉密事,多被刪改,復非公筆,亦不知是何天子意!”數與義恭等爭選事,往復論執。義恭、法興皆惡之。左遷興宗新昌太守;既而以其人望,復留之建康。

丙辰,追立何妃曰獻皇后。

乙丑,新安王子鸞解領司徒。戴法興等惡王玄謨剛嚴,八月,丁卯,以玄謨爲南徐州刺史。

王太后疾篤,使呼廢帝。帝曰:“病人間多鬼,那可往!”太后怒,謂侍者:“取刀來,剖我腹,那得生寧馨兒!”己丑,太后殂。

九月,辛丑,魏主還平城。癸卯,以尚書左僕射劉遵考爲特進、右光祿大夫。

乙卯,葬文穆皇后於景寧陵。

冬,十二月,壬辰,以王畿諸郡爲揚州,以揚州爲東揚州。癸巳,以豫章王子尚爲司徒、揚州刺史。

是歲,青州移治東陽。

宋之境內,凡有州二十二,郡二百七十四,縣千二百九十九,戶九十四萬有奇。

東方諸郡連歲旱,飢,米一升錢數百,建康亦至百餘錢,餓死者什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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