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告委託律師呈上對被告的訴訟請求,案件的初始者以及被害者家屬,將當年那場車禍事件要求翻案重新受審。
警方拿出監控畫面,至使被告爲達目的而自導自演的一出,令人心驚膽戰,且不要命的‘戲’公佈於衆。
可即便是這樣,在人證物證確鑿的情況下,被告律師依舊爲其辯護道:“法官大人請恕我直言,監控畫面顯示,當時由於原告夏女士與被告凌風發生爭執,不聽勸自行跑到馬路中間,是其丈夫不顧自身安危,將她父女二人救下,自己被撞得躺進醫院險些沒命,怎麼就有證據證明,說是男方的錯呢?”
在被告方口中來講,從一年前的視頻角度觀看,確實是夏洛依與凌風在馬路中間拉拉扯扯,導致那場車禍事故的發生,凌風爲救她跟後來的夏父被撞傷,與那兩肇事司機根本就不認識,又怎能說對方的失蹤跟自己有關。
“是他爲達到入股夏氏的目的,而演的苦肉計來騙取我和爸的信任,這事是我哥生前親耳所聽,我方還有目擊證人,以及被害者家屬指證,你們休想抵賴,逃脫法律的制裁。”
夏洛依站在法庭之上,繼續控訴着被告方。
表示自己沒有冤枉凌風,這起事故本是夏晨曦生前就懷疑,凌風在背地裡搗鬼,並從他人嘴裡親耳所聽,也是自己哥哥去警局報的案。
原告委託律師也當庭指出,被告有對肇事司機殺人滅口的嫌疑,要求法官大人給以定奪。
可對被告方來說,夏晨曦人都不在了,他們應該是死無對證,又何來的目擊者證人,以及被害者家屬,他們也可以說是對方在污衊被告。
“呵,你哥?夏晨曦人都死了,一個死人的話又豈能當真。”
“凌風!”
夏洛依已被氣得無語,凌風竟嘲諷自己死去的哥哥,在法庭之上詆譭逝者的話,是那般的目無王法。
他的辯護律師緊接着說:“法官大人,我方也有證人,來證明被告的清白。”
法官大人聽後立即傳雙方證人。
原告所謂的證人,也就是尹少傑提出到,被害司機的家屬出庭,指認被告方曾拿錢收買肇事者行兇,後又殺人滅口達到欺騙夏家父女的目的。
結果,在審詢的過程中,對方辯護律師對原告證人問話:“請問,證人你認識被告嗎?不認識又何以說是他本人所爲,我們也可以告你誣告之罪。”
對此律師而言,其家屬都拿了賠償金,何以有臉來指認被告,何況與之做事的也並非他本人。
證人聽見這話嚇得搖頭:“不,我不認識,我什麼都不知道。”
然後轉身對夏洛依說:“還請你們另請他人吧。”
“這……”
夏洛依無言以對了。
證人確實不認識凌風,收買肇事者也不是他本人,可明明是他指使的人啊。
那個受他指使的人又在哪?
面對辯護律師的問話,證人即是一問三不知,這就尷尬了。
反而被告方的證人面對委託律師的問話,回答得頭頭是道。
這場官司打得,讓原告差點變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