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助理大步走進來,走到他家二少爺面前,從架子上取下一個倒掛着的高腳杯,倒了一杯酒。
“乾杯,二少爺。”
凌思夜揚了下眉,倆人碰杯相飲。
莫璃端着酒杯看向張逸涵:“張先生,你弄錯了,秦汐小姐沒事,強尖未遂,人我抓到了,都交待了,那個混混只是把褲子脫了而已,人已經被我們教訓了,秦汐小姐很勇敢,沒有被欺負,我們二少爺對她可好了,張先生放心地回去吧。”
原來是他弄錯了,張逸涵也鬆了一口氣,原來汐汐沒事,太好了。
可是……又不好,汐汐沒發生意外,那不還是這個男人的。
張逸涵看向凌思夜。
凌思夜也看着他。
這兩個男人,一個風輕淡漠,高貴溫雅。
一個氣宇軒昂,看似年輕俊朗,卻又好似……深藏不露!
凌思夜沉靜如潭水一樣的黑眸,帶着微微的審視。
既然秦汐沒事,凌思夜把事情都解決了,張逸涵自然沒有堅持要把秦汐帶走的理由。
“莫璃,送張先生出去。”
張逸涵走了幾步,又回頭,說:“我表妹是個好姑娘,希望凌總裁好好對她,她若是再受什麼委屈,我們家不會善罷甘休的。”
走了。
凌思夜喝完了杯中的酒,“莫助理晚安。”
然後轉身上樓了。
對着大BOSS英俊瀟灑的背影,莫助理在心裡恨恨罵了一句:“安你妹!”
你是安了,苦逼的我還得出去忙。
下輩子再也不要做你的助理,哼哼!
莫助理喝完了杯裡的酒,重重放下,又出去了。
事情還沒完。
抱着秦汐回來時,凌思夜看到秦汐腿上的掐痕,再一聯想到那個該死的混混,竟然……凌思夜又打了一個電話給莫璃。
暴打一頓,再增加一個罪名。
不坐個十年八年的牢,大總裁不解氣,想得晚上睡不着覺,哼哼!
秦汐睡得很死,她吃的藥有安神的作用。
凌思夜進了衛生間,沒一會用擰了一條熱毛巾出來,掀開秦汐身上的被子,細細擦着她的手臂,還有腿。
擦了一遍又一遍。
說不介意,其實
他在意得要命,在意得要死。
碰一下都恨不得要擦幾百遍。
好了,擦了半個多小時,感覺應該擦乾淨了。
擁着她睡了。
他要這個女人從身到心,從頭到腳,都是屬於他一人的。
一覺醒來,還在凌思夜的大牀上。
好溫暖呀,邊上還有那男人淡淡的香氣。
讓醒來的秦汐好像做了一個夢一樣。
夜晚的冷風嗖嗖,兩個混混按着她,她拼命地大喊大叫,瀕臨絕望。
好像真的做了一個夢一樣。
秦汐靠在牀頭,默默流着淚。
不用想,肯定是那男人把她帶回來的。
秦汐不明白,他們這樣到底算什麼。
凌思夜到底喜不喜歡她,到底把她當成什麼,晴婦還是寵物。
他那麼討厭,那麼壞。
可是她居然還不想離開他。
秦汐,你是不是犯賤。
秦汐抱着凌思夜的枕頭,聞着他的味道,心裡不斷罵自己,秦汐,你是不是犯賤,你是不是犯賤。
“汐汐,”凌思夜推門進來,看到的就是秦汐抱着他的枕頭在拼命地哭。
“沒事了,我懲罰那兩個混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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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思夜想擁抱她,秦汐卻擡頭就拿枕頭砸他。
“凌思夜你纔是混蛋!”
砸他,邊罵邊砸,邊哭邊砸。
砸死他!
凌思夜也不躲,任她發泄,任她打。
凌思夜你到底把我當成什麼。
秦汐拼命地打他,錘他。
她這麼歇斯底里,凌思夜卻是以爲她委屈,她難過,她在怪他。
秦汐打累了,打疼了,打不動了。
“好了,好了,”凌思夜拿開枕頭,輕輕擁住她,溫暖的指腹滑過她滿是淚水的臉頰。
秦汐累了,哭都哭不動了。
外面太陽很好,凌思夜抱着秦汐下去曬太陽,還拿了個枕頭給她做靠背。
女傭端着熬得很香很爛的粥過去。
凌思夜端起來喂她。
某個女傭看了一眼坐裡餐桌前的簡琪琪。
簡琪琪早餐都快吃不下去了。
黑髮柔軟地鋪開,溫暖的太陽一照,秦汐原本蒼白
的臉頰也透出了淡淡的紅暈,濃密的長髮,深黑的眉眼,精到如畫一般。
“汐汐,你好好在家休息兩天,”手摸了一下她的額頭,還有點低燒。
自脖子受傷後,秦汐已經快半個月沒去上班了,現在又發燒了。
那麼久不去上班,同事們還以爲她是不是被人一刀捅死了呢。
她這個樣子也沒有力氣去上班,休息就休息吧,反正她去公司也就是一個吃閒飯的。
秦汐軟軟地靠着,不說話,什麼都不做。
感覺身上的皮膚有些疼,她看到自己的手臂還有腿,都紅了一大片。
嗯?這是怎麼回事?
凌大總裁只看,不說話。
好像不關他的事。
這一整天,凌思夜都陪着秦汐,端水給她吃藥,陪她曬太陽,只是兩個人都不說話。
食物都是清淡營養,傭人小心翼翼地伺候着。
簡琪琪一整天都夾着尾巴,不敢說話,只敢在心裡打着什麼算盤。
秦汐吃了午飯又去睡了。
她生病通常要睡很久,等睡夠了,就好得差不多了。
看着秦汐上樓去了,凌思夜進書房去了,簡琪琪纔敢說話。
她跟進書房去。
“思夜哥,我的戒指呢,你不會爲了秦汐那個女人,不幫我把戒指找回來吧。”
“戒指莫璃會幫你找回來,出去。”淡淡的,不盡人情。
簡琪琪心裡再有氣,也不敢發,默默出去了。
戒指在哪呢。
一個戒指居然值三百萬。
某個女人自認爲要發財了,最近做夢都會笑醒。
王夢麗找過幾家珠寶行做鑑定,都說這個戒指上的寶石非常稀有,最少值三百萬。
哈哈哈,這回真要發了。
這個王夢麗當然知道淩氏企業主打EV珠寶,一個珠寶商,就算丟個戒指什麼的,應該不是什麼大事吧。
但是王夢麗還是有些怕,所以她打算儘快把這個戒指賣了。
這個王夢麗雖稱不上什麼千金小姐,不過家裡也算是有點錢的,她老爸老媽開了一家小型服裝公司,在A市也有房有車,不是上流社會的人,也算得上是中產階級吧,跟張語青差不多,所以她們倆才能混到一起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