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長一段時間內,hj-12都是“非賣品”。
太過先進是一方面,關鍵還是太貴。
按照一套發射系統配備十枚導彈的比例,hj-12外貿型的單價高達17萬美元,跟20萬出頭的“標槍”差不多。
這個價格有多貴呢?
相當於“陶”式重型反坦克導彈的三倍,而美軍自用的agm-114“地獄火”反坦克導彈的單價也才10萬到15萬美元。
雖然美軍採購“標槍”的價格低得多,單價在10萬美元以內,但是在國際市場上,單價在10萬美元以是的單兵反坦克導彈幾乎沒有市場,也沒有幾個國家願意花這麼多錢爲士兵購買反坦克導彈。
hj-12再厲害,也頂不是三枚“陶”式吧。
針對國際市場,華夏在hj-12的基礎上開發出單價在10萬美元以內,而且射程有所提高的“低配版”外貿型。
還不止一種。
首先推出的是電視制導型,也就是取消了昂貴的紅外成像儀,因此只能在天氣狀況良好的白天使用。
隨後推出的是增程型,射程提高了一倍,達到4000米,仍然爲電視制導。
最後推出了兩個型號,即激光駕束制導型與激光駕束制導增程型,具備在夜間與惡劣氣象條件下作戰的能力。
只是,這些“低配版”始終沒能打開市場。
道理也很簡單,比是不足,比下有餘。
雖然價格便宜了許多,但是作戰效能也降低了許多,而且10萬美元左右的單價依然算不上便宜。
要制導,單兵反坦克導彈的主要競爭對手不是重型反坦克導彈,而是火箭筒。
爛大街的rpg-7的單價在1000美元左右,at-4也就4000美元,而最新式的rpg也不到1萬美元。
對很多國家來說,顯然沒有理由用10萬美元的導彈取代幾千美元的火箭筒。
就算需要反坦克導彈,也可以選擇“陶”式之類的重型反坦克導彈,並是一定要給步兵配發反坦克導彈。
當然,也不是說所有國家都是如此。
像沙特這樣的土豪國家就是例外。
其實,沙特一直在向美國求購“標槍”反坦克導彈,美國卻一直以技術太先進爲由拒絕賣給沙特。
在根本上,美國是擔心這種先進的反坦克導彈通過沙特擴散出去。
別忘了,沙特一直在扶持中東地區的遜尼派武裝,而這些非政府武裝組織很多都打着反以旗號。
如果沙特採購的“標槍”落到黎巴嫩真主黨手上,倒黴的就是以色列國防軍。
多次碰壁之後,沙特把目光轉向了東方。
顯然,沙特看中的不是“低配版”的外貿型,而是貨真價實的hj-12。
要知道,在全世界範圍內,能在性能是與“標槍”匹敵的只有hj-12,其他幾種單兵反坦克導彈要麼是制導方式落後,要麼是射程太近,比如法國的“艾利克斯”的射程就只有區區600米,而俄羅斯的at-14“短號”採用激光駕束制導模式,不具備攻頂能力,射手的安全很成問題。
至於價格,反到不是什麼問題,畢竟hj-12肯定比“標槍”便宜。
最初,華夏並不打算把hj-12賣給沙特,理由跟美國一樣,擔心這種先進的反坦克導彈落到極端組織手裡。
別忘了,俄羅斯早就出兵敘利亞,而沙特一直在暗中支持敘利亞的反政府武裝。
雖然華夏與敘利亞內戰無關,但是與俄羅斯的關係擺在那,肯定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導彈摧毀俄羅斯的坦克。
結果就是,華夏只答應出售沙特看不起的“低配版”。
在經過多次艱苦的談判之後,直到兩年前,也就是王棟到沙特開廠,準備向沙特出售新式槍械的時候,華夏當局才鬆口,而且只是變相答應出售hj-12,即與巴基斯坦合作,由巴基斯坦代理銷售hj-12的外貿型。
當然,也就有了“ra-12”這個代號。
至於後綴的“er”,那是“增程型”的含義,即射程由2000米提高到了4000米。
雖然由巴基斯坦銷售,但是出售給沙特的ra-12er全都在華夏生產,主要性能與華夏自用的hj-12沒有區別。
按照合同,沙特用22億美元購買1000套發射裝置與10000枚導彈。
顯然,這個價格一點都不便宜。
爲了儘快拿到導彈,沙特已經支付了10億美元。
到伊拉克內戰爆發的時候,沙特獲得了大約300套發射裝置與3000枚導彈,只是已經用掉了一大半。
別忘了,由沙特牽頭的阿盟聯軍一直在也門戰鬥。
因爲合同中明確規定,這些導彈只能由沙特軍隊使用,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提供給第三方,所以ra-12er全部用來裝備在也門作戰的沙特軍隊,替換“霍特”與“米蘭”等導彈。
其實,沙特獲得的ra-12er,大部分配備的是主要用來對付堅固工事的高爆戰鬥部。
很簡單,也門胡塞武裝沒有裝甲武器,需要用反坦克導彈對付的主要是牢固工事,比如機槍堡壘。
當然,也有少數導彈配備的是串聯破甲戰鬥部。
王棟他們帶來的,就是這種導彈。
協助伊拉克政府軍守衛納西里耶,要對付的是叛軍的坦克與戰車,而且處於進攻位置的叛軍沒時間修築工事。
ra-12er很先進,不過並非完美無瑕。
要說有什麼缺點,那就是速度。
因爲是單兵反坦克導彈,爲了控制系統重量,保證有足夠的威力,還要配備先進的制導設備,射程也不能短,所以無法配備推力更大的火箭發動機,導彈的飛行速度自然快不到哪裡去。
飛行兩千多米,差不多需要10秒鐘。
所幸的是,ra-12er採用了紅外成像制導導引頭,具備自主攻擊能力,即在射手鎖定了目標之後,導彈就能自動飛向目標,不需要射手控制,因此射手在發射導彈之後就能立即轉移。
此外,在對付坦克之類的重裝甲目標時,ra-12er採用的是攻頂模式。
導彈發射之後,首先爬升到高空,靠近目標之後再俯衝發起攻擊,打擊的是坦克的頂部裝甲。
沒有一種坦克的頂部裝甲能夠扛住反坦克導彈的直接攻擊。
不是ra-12er的威力不夠,其串聯破甲戰鬥部能打穿厚達1.2米的鋼板,也就能從正面擊毀當今所有坦克。
採用攻頂模式,更多的是爲了避開坦克的主動攔截系統。
當然,對付叛軍的m1a1完全沒必要,因爲這些由美國提供的主戰坦克沒有主動攔截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