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雪嬌當即拿出電話一看,是天龍打來的,便趕緊接了。
天龍問:“唐長官,你那裡情況怎麼樣,我聽到爆炸聲了,你沒什麼事吧?”
楚雪嬌回答:“沒事,你們呢,也沒事吧?”
天龍說:“嗯,沒事,有驚無險。”
楚雪嬌說:“那就好,我馬上回局裡來,你們在黃國棟的辦公室等我,然後大家一起商量下一步怎麼做。”
掛斷電話,楚雪嬌和趙山河回到了黃國棟的辦公室,李龍虎、天龍以及高鎮南等人都已經在黃國棟的辦公室裡等着了,還有黃國棟手下的刑警大隊長鄧擁軍也在。
楚雪嬌的目光掃瞄了下,發現天龍派去監督對黃國棟衛星定位跟蹤的黑虎和妖狐也在,便問:“怎麼樣,有找到黃國棟在什麼地方嗎?”
黑虎不大愛說話,便由妖狐回答:“沒有,這王八蛋大概防着了這一招,早把電話關機了,無法接通。”
電話無法接通,也就無法追蹤出地址。
楚雪嬌又看着陳柏強,問:“交警大隊和武警那邊有點什麼消息嗎?”
陳柏強搖頭:“還沒有接到任何消息。”
楚雪嬌說:“那就找交警部門,調主要路段的監控,查找黃國棟座駕的去向,車去了哪裡,人肯定就去了哪裡!一個人容易躲起來,車子總不好躲起來的吧。”
李龍虎卻接話:“監控找車子,這隻怕有點難。”
楚雪嬌問:“爲什麼難?”
李龍虎分析:“江海市這麼大,道路這麼多,每一處監控只能監控到路的一小段,也就意味着我們在監控裡找半天才找到黃國棟的車子,可他只要轉一個彎,馬上又得看另外的監控。他的車子從市公安局離開,到他藏身的地方,不知道得換多少條路轉多少個彎,就算咱們找到下個月也未必有結果。
更重要的是最後是黃國棟的司機開着他的車離開的,這是一個作案的高手,從放
置炸彈的整個過程就看得出來,他有經過專業訓練,所以肯定會想得到暴露的可能,不會把車子開回目的地,即便開回去,也肯定是因爲目的地在沒有監控的地方。所以大面積的查找監控錄像根本無濟於事,只是白費力氣而已。”
楚雪嬌覺得李龍虎說的也有道理,就問:“那你有什麼好的辦法嗎?”
李龍虎說:“辦法不一定有用,但或許可以試試。”
楚雪嬌問:“什麼辦法?”
李龍虎說:“其一,可以讓交警在監控裡查看主要出口處的車輛,也就是收費站的地方,看是否在我們下達命令抓黃國棟之前,他的車子已經先出城去了;其二,發動市民舉報,如果有見到黃國棟的車子,馬上打電話給我們,提供線索有獎,而且必須是大獎!”
天龍卻持不同意見:“我覺得這樣也應該不會有什麼用吧?如果連市民都知道我們在找黃國棟的車子了,黃國棟和他的人肯定也知道,那麼他就會離他的車子遠遠的,甚至會故意亂扔車子來迷惑我們的視線。”
李龍虎點頭:“這我知道,所以我說了也未必管用,但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我們總得做點什麼才行。當然,我們未必只是通過羣衆找黃國棟的車子,一樣可以把他和司機的相片張貼出去,並且通過江海的電視媒體,讓所有人都來找他們。他們只要在江海,只要還露面,被我們知道的可能性就會很大。畢竟他們防得了警察,卻未必防得了每一個人。”
天龍點頭:“也是,計算再精明行動再小心的人,也難免有大意失荊州的時候,總之,無論他們在不在網的範圍裡,咱們的網還是得撒出去才行。”
趙山河在一邊感概:“這個黃國棟真是喪心病狂,竟然幹出這麼多十惡不赦的事情來,還敢追殺上級部門的人!”
李龍虎的目光突然落在了鄧擁軍臉上,問:“你就是執行黃國棟擊殺命令的人物之一吧?”
鄧擁軍一愣,對於這
個問題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第一反應就是做賊心虛,但馬上想到如果承認就等於認罪,這個罪名他可擔不起。於是趕忙否認:“沒有的事,沒有的事。我和黃局……哦,黃國棟,只是普通的上下級關係,他是領導,我是下屬,我執行他的命令。”
李龍虎見鄧擁軍那慌張的表情,就看出了他的心虛,笑了笑說:“我沒有說你跟黃國棟有什麼特殊的關係,我只是在問你,黃國棟是不是向你下達的擊殺命令而已。”
鄧擁軍好歹也是刑警隊長,尤其在這種性命攸關的時候,絕對會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所以他不會那麼輕易往李龍虎的套裡鑽,仍極力否認:“沒有,沒有,黃局只是對我下達了抓捕命令,不是擊殺。”
他好歹清楚,黃國棟對他下達的這個命令,只有天知,地知,他知,黃國棟知,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接受了黃國棟的命令殺楚雪嬌等人。他如果承認是接受的擊殺命令,就等於是黃國棟的幫兇;如果只是執行抓捕命令,那麼是就是職責範圍內的事情。兩種情況,對於他來說,是生死的區別。
聽了鄧擁軍的狡辯,楚雪嬌在旁邊一聲冷笑:“你是刑警隊長,我想你比我們都更清楚法律,也更清楚你自己能不能扛得過去,同樣也清楚現在的形勢。黃國棟是什麼罪,你比我們都清楚,和黃國棟牽連上了,如果沒有立功贖罪的可能,只怕死十次都不夠。而且,我還得向你補充說明一件事情,就刑訊這方面來說,反恐局比你們刑警隊有本事多了,因爲你們對付的還只是一般罪犯而已,我們對付的可是窮兇極惡的恐怖組織!”
鄧擁軍聽得心裡直發毛,楚雪嬌用了很多個清楚讓他看到了那些災難性的的後果,即便他不承認,但首先已經具備了嫌疑,只要具備了嫌疑,楚雪嬌他們就可以用各種殘酷的手段來審他,雖然刑訊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但他更清楚這仍然是審訊一貫的做法,對拒不交代的疑犯,刑訊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