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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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玻璃茶壺中裝盛的是天馬圈枝大紅的陳皮,滾水注入,靜置一分鐘,再緩緩倒進一旁的玻璃杯內,瞬間,柑的甜香就沁滿整個房間。1月1日,元旦,對於北方的瀋陽而言,室外零下二十幾度的天氣,此間飲一些最是暖人。

任緘一邊飲着陳皮,一邊翻看着手中那捲《李義山詩集》,當讀到第123頁的那首《晚晴》時眼中多了幾分茫然:“深居俯夾城,春去夏獨清,天意憐幽草,人間重晚晴......”隨即嘆着氣無奈地自顧自道:“人間珍視晚晴,晚晴何曾在意人間呢?”只是話一出口就感覺突兀,又實在沒勁,便將書一推,顯出幾分意興闌珊來。

晚晴,不只是傍晚晴朗的天色,也可以是一個人名——張晚晴。那是任緘這些年唯一喜歡的女生。唯一,便是隻有一個。可憐慢熱如他,用了高中整整三年時間纔想清楚自己對張晚晴的情感,是喜歡,更是不會消退的愛。只是感情還未來得及表達,兩人便再無聯繫,而任緘心中的熱烈如他所想那般又持續了六年。

很突然的一首詩又讓他想到這個名字,張晚晴三個字推着腦海中的記憶波濤不斷地敲打着名爲愛的燈塔。波濤不息,愛意不止。揉了揉有點發酸發脹的眼睛,任緘取來些生水,給放在書房案側的那盆牡丹和秋麒麟草補了一些,又將那捲《李義山詩集》合好後放回到書架上,再一番打掃,一切看上去又回到了最初的整潔有序。平復了躁動,習慣性地看了眼左手腕的表:13:14,與好友的聚會還早得很,無聊地走去臥房。

客廳,餐廳,書房,也包括陽臺,物品的擺放永遠都是那麼井然有序,這是他的習慣,唯獨臥房是一個例外,牀上的被子好像命中註定就該是混亂的,顯然,他並不在意。

在家中,任緘總是不穿拖鞋,只是走到瓷磚上依舊是涼的,便往飄窗上去,蜷縮着兩腿並在一起窩坐在毛毯上,雙臂環住膝蓋,身子半壓着大腿,腦袋輕倚着窗戶,兩隻腳一擡一放如此反覆,像是踩着鋼琴的踏板,似乎這個姿勢很是舒服,美中不足的是看他更像一隻孤獨的小狗。

還在牀頭櫃充電的手機單曲循環着王菲那首《執迷不悔》,只是情感還未來得及沉浸,不知卻是哪一戶,將一萬響的鞭炮在園區裡噼裡啪啦,硝酸鉀和木炭抑或其他燃燒後的煙霧爬上高樓,即便隔着玻璃,任緘似乎也聞到了那股硫磺的味道,便下意識地抽了抽鼻子。剛只是下午就放起鞭炮讓他有些不習慣,印象中要到了晚上,家家戶戶才陸陸續續燃放的。

想到晚上,任緘又看向外面的晴天,似乎想要從當中找出一絲夜色來。晴天之上只有雲。起初像一匹奔馳的駿馬,北風再送,又轉變成奔流的江河,再送,腦海忍不住將雲朵勾勒,天空便憑空多出一幅面孔。大概是以前很少與張晚晴面對面過,而更多的是並肩而行,所以纔會畫出這樣一副側臉。然而甩了甩頭再看,果然,空無一物。失落,但也鬆了一口氣。

微信消息十八連響。任緘沒有看手機,只有資本家纔會在元旦這樣節日氣氛濃烈且有意義的一天像催喪般這麼發消息。不外是催促寫材料或整改文件內容和格式,大學畢業兩年的他對這些情況多少有了瞭解。只是,遲早,都是要寫的。想到這兒便撓着頭去拔下手機,點開一看,果不其然,先是常規的問候祝福,緊隨其後的就是整改方案,新年的第一天該有的喜悅都隨着萬惡的資本家的醜惡嘴臉消散,卻只能卑微地回覆一句經典:“好的,收到。”

踏出臥房門的一剎,任緘下意識地瞥了眼窗外的晴天,似乎還是不甘心,仍要從其中找出一絲夜色。時間沒到,晴天便還是那個晴天,只是捎帶了一些片片飄雪,就再沒什麼的了。

不得不說,任緘很蠢:晴天,是無論如何都找不出夜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