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敢啊。”熊兆斌苦笑着搖頭,“大哥你不知道,在我們那裡幹這種活的一旦被查出來,只要人沒逮到,村裡鄉里肯定會滿村的貼大字報,並且還要在我們家大門上、外牆上刷上紅漆,就寫着電詐嫌疑犯,後面還有懸賞數額。”
“也對!我聽說你們那裡緊挨着越南,好多你的同行都跑到那邊做這種事?”說話的紋身男叫葛飛。
“這些很正常啊,很多人被騙過去的,我也去過幾個月,是被同村的老鄉叫過去的。”
“據說那些被騙過去的人人身沒有自由?身份證也會扣押?”另一位紋身男走了過來,顯然也是108號裡的某種“管理層”。
“我們倒不會,都是鄉里鄉親的,相比內地被騙過去的人要自由很多,跟在家裡沒什麼兩樣。”
“於是你在學會了這門手藝後,就跑回來單幹了?”
“那也不是,現在的老闆就是我們家親戚,幹這個都在縣裡買了好幾套房,我只是在人家手底下打工而已!”
顯然熊建斌做這樣的回答已經很熟練了,看上去一副實話實說的樣子。
我在旁邊看着,心裡頭也在逐漸的明白,來這裡的人應該不太敢撒謊,畢竟都擠在一個屋子裡,自己犯得啥事早晚不會是什麼秘密。
尤其是這些外地人,僅是看我們身邊圍着的幾個流氓地痞模樣的人,很明顯就不是什麼善類,一旦獲知自己被欺騙了,飽以老拳基本上跑不了。
詢問過熊建斌後,接下來的是那位本地人範勇。
然後就聽到了更加嚴重的結巴口音:“我,我這是第,第三次被,被逮上來的。”
“偷,偷了幾輛電動車?”叫做王斌的另一位紋身男嬉笑着學着口吃。
“就,就一輛,還,還,還是,是輛破......破的!”
“算了你多少錢啊?”
“兩,兩千,千一。”
“上一回進來是多久了?”
“半,半個多月,月前。”
又是一片鬨笑。
“一直在ks所嗎?”
“頭一回,回是,上回在二,二,二監呆,呆了幾個,個月!”
“行啊,你也是累犯兒了,規矩都懂吧?一邊呆着去吧!”
說話的是葛飛,然後他的視線投向了我:“快四十了吧?說說你,哪裡人,犯的什麼事。”
“本地人,打架,今年四十五了!”我老老實實地回答。
“這麼大歲數了,打什麼架呀?怎麼回子事啊?”
“算是保安吧,在我們街上的居委會裡找了個臨時活,碰上了一位耍酒瘋的,站在大廳裡罵了半個多小時,實在忍不住就打了起來。”
“嗯,怎麼着,把人打傷了?”
“輕傷二級,斷了兩根肋條。”
“沒啥,也就是八、九個月的事,估計投不了監!怎麼沒讓家裡湊點錢?像你這種情況,賠個三四萬,籤個諒解書進不來這裡。”
“想賠來着,可是對方張口就是一百萬,還不給討價還價的機會。”
“哈哈哈,你這是打的市長家的孩子?張嘴就是一百萬,開玩笑呢?”
“不是小孩,五十幾歲的老頭,倒是聽說他的二兒是混黑的,找了不少人。”
“吆呵,什麼人啊這是,他孩子哪個區的,說來聽聽,看我認識啵!”
一旁的王斌插話了,看上去興致十足。
我猛然間意識到了點兒什麼,忙掩飾道:“那一家是柳畔區的,我所在的居委會也在那一塊。不過只知道老頭的兒子姓王,聽說是那一位社會大哥手底下的三大金剛之一,名氣不小!”
“是這樣啊!你是哪個派出所逮的?”
“南引橋派出所。”
“不對啊,南引橋派出所在市中區呀。”
“當時是鼓樓派出所處理的案子,我在外面躲了一年多,然後不知爲什麼是南引橋派出所抓的我。”
“原來是這樣!那你跑什麼啊,傻啊,多大點事,瞧着也是個大老爺們,瞧你那點兒膽子。”
“是這樣的,鼓樓派出所處理期間,那家的二兒子找上了我,給了我兩條路,一是把責任推給當時在場的居委會主任,然後他們家會給我出一份諒解書,我就可以取保候審,即使判了也不過三五個月;二是賠償他家老頭子一百萬,不接受討價還價,不然就報復我們家的孩子!”
“這你就怕了?傻x,他這是嚇唬你好吧。”
“當時我可不這麼認爲,因爲那天他把我拉到車裡,不僅說出來我們主任家兩套房子的詳細地址,還包括主任媳婦在哪裡上班,孩子在哪一家幼兒園。”
“說你家的情況了嗎?而且你就真以爲她說的都是真的?”
“我們家的也說了,爲這事我趕緊託人給孩子轉了學。”
“是不是他調查到你們家沒錢?”那個叫王斌的再一次開口。
看到我點頭後,他向葛飛說道:“很明顯的事,看到詐不出他們家錢,這是想讓公家掏錢!”
葛飛回答:“也不對啊,這個人是居委會的,出了事肯定擔負至少一半的責任。”
他馬上轉頭問我:“你跟居委會簽了工作合同了嗎?”
我搖搖頭:“不止是剛去了一個多月,就是呆上個幾年也不會籤合同的,我的本職工作是個職業寫手,就是在網上學一些網絡小說。因爲長年累月的黑白顛倒,沒有個規律的作息時間,導致身體出現了很嚴重的症狀,就託人找了這個臨時活,想讓身體恢復恢復。”
“即使是臨時工,也該有個僱傭合同什麼的啊?”
“人家單位裡不缺人,是找的關係進去的,而且還是在一家保安公司掛了個名,再以保安公司派駐的名義入駐居委會。剛好那段時間我們區有個什麼衛生城市活動,各街道纔有幾個機動的臨時工名額。”
“即使跟居委會沒關係,起碼也有保安公司這一層關係了吧?按說你身上出了事他們也有關係管轄關係啊。”
“問題是保安公司也是託的人,”我苦笑道,“即使是籤合同也是有個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期間並沒有合同。而且我本來只打算幹個三兩個月,等身體恢復一下還得幹我的老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