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東行,不,我應該是叫林東行的。
不知道應該是說我“父親”經不住誘惑,還是該說我媽自甘墮落,寧願做一個令人摒棄謾罵的“小三”。
總之,我媽就做了林俊峰的情婦,林俊峰就是我的“父親”。
林俊峰似乎從來就沒有管過我,只是偶爾會給我賣變形金剛,就算是我在學校打架了,他也不來看一眼。有時,看着別人一家三口,那麼甜蜜。對於我來說,這是多大的奢望。
林俊峰把我和我媽偷偷的安排在一個小鄉村裡,在那顆又高又粗的楊桃樹下,我看到了張弱。
張弱長得並不是很矮,只是她很廋,廋的看上去很可憐兮兮,她長得普普通通,但是卻有一雙明亮又閃爍的大眼睛,擾亂了我的心神。
在我十三歲的時候,她消失的無影無蹤。
我曾答應她,要和她聯繫,但我卻沒有,就當以失去記憶般失去她。
我知道,我和她不是同一個世界裡的人。
林安是和我同父異母的兄弟,他見到我的那一次,是他的媽媽帶着他來捉姦的,林俊峰被當場捉到,林安媽媽狠狠的打了我媽一個耳光,“你這個賤女人!”
林安帶着一雙仇恨的眼睛看着我,後來,他偷偷的找到我,“你這個野種,是你害了我的家庭的!”
他嘶喊着要打我,我就和他打在一起了。
但是我的身高明顯佔優勢,他被我打的眼睛腫了。
回到家,林俊峰又來了,他是教訓我的,他說:“你們是兩兄弟,怎麼可以打架!”
他有當我是兄弟麼?
他恨我?我又何嘗不恨他呢?爲什麼他就可以那麼理直氣壯的說他是林俊峰的兒子,我就要被人說是野種?
張弱,那個讓我在夢裡都會笑的小女生,我始終無法忘記她。
我十六歲的時候,我媽離開我了,她究竟是上了天堂還是地獄呢?我不得而知。像她這樣壞的女人,也許每個人都會說:“活該,死了活該!就該下十八層地獄!”
她纏着林俊峰,要他跟他老婆離婚,可是,怎麼可能呢?
林俊峰就是靠着他老婆發家的呢!他岳父是有錢人。
那天,她爬上我家後面的那間正在修建的房子,足足有十二層。
她爬上六樓,六是她的和林俊峰認識的那個六月,我媽是爲了讓他愧疚還是爲了讓他永遠記住她呢?
她一個腳跨在欄杆外面,一個腳在裡面,她打了個電話給林俊峰,但林俊峰似乎沒有理會她,以致她越說越激動。
樓下,站滿了看戲的人,樓上幾個好心的警察在勸她。
她的精神幾乎崩潰,長髮之間露出兩隻茫然的眼睛,傻傻的,滿是淚水。
她和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東行,要好好照顧自己,是,是媽對不起你。”
然後,我就看着她像一隻蝴蝶一樣輕飄飄的往樓下飛,落在地上,像一朵妖豔的曼陀羅花。
我媽說過,她最喜歡的花就是曼陀羅花了...
我站在她的身邊,看着她的血拼了命的往外冒,我突然有種想哭的感覺,對不起,媽媽。
這麼多年,從我記事以來,我從來都沒有叫過她,媽媽。
如今 只能在混淆的記憶裡 不能挽回的芥蒂。
我已經是沒有媽媽的孩子了。
林俊峰來的時候,我紅着雙眼問他,“你既然不愛她,爲什麼要跟她糾纏在一起。”
他說:“是我對不起她,是我酒醉了才...”
這個世界上,
我永遠無法原諒的兩個人:
林俊峰,
還有我自己。
在我世界裡,
永遠都是,
一半深沉,
一半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