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們很納悶。
這大清早的,衙門做啥呢?
衆人就圍過去張望。
就看見衙門門口,一個身穿皁衣的衙役,趕着一輛牛車,一邊跟着一個衙役,敲着鑼,打着鼓。
震天響。
衆人的眼神再朝牛車上一看,差點被驚掉了眼球。
牛車上坐着兩個人。
一個是二十左右的年輕男人,頭髮凌亂,神情憔悴,身上的衣服破破爛爛,還沾了變成褐色的血跡。
一條腿幫着布條,隱隱滲出血跡。
而另一個人,則是大肚子的年輕女子。
她垂着頭,披散着頭髮,遮住了臉,讓人看不清楚她的容貌。
不過,這不要緊。
因爲衙役一邊敲鑼,還一邊喊出了車上兩個人的名字。
“沈家公子沈哲強搶民女!”
“唐家二房女兒唐姿是爲幫兇!”
“惡有惡報,害人反害己!”
……
衆人譁然。
這兩個人,竟然是沈哲和唐姿。
要說沈哲,那是沈家的獨生子,清徐最有名的年輕公子,家境好,長得好。
人盡皆知。
至於唐姿,起先知道她的人並不多。
畢竟她長得並不是特別出色,家裡也只是有幾畝田的殷實農戶。但她卻做了一件讓她出了名的事情。
那就是跟沈哲合夥害自己堂姐,那個有名的美人花瓶,唐大姑娘。
自己還懷了沈家的種。
這對於喜愛八卦的普通平民來說,簡直能夠議論半年久盛不衰。
事情纔過去沒多久,知縣大人寬容大量,允許唐姿在家裡安胎,沒把她關在牢房裡。
這怎麼又出幺蛾子了?
聚集過來的百姓越來越多。
有膽子大一些的,就拉着衙役詢問:“他倆這是咋的了,犯啥事了?”
衙役看他一眼,聲音洪亮:“沈哲和唐姿拐賣良家女,被知縣大人緝拿歸案!”
“嘶——”
衆人發出一陣倒吸涼氣的聲音。
這兩個人,竟然做起了人販子?
不論男女,人們最最厭惡的就是人販子。
真是該死,不要臉!
早起買菜的婦人們,直接把籃子裡的蘿蔔白菜幫子朝牛車上扔,砸的沈哲和唐姿連頭都頭擡不起來。
衙役吼道:“扔什麼扔?把人家肚子裡的娃扔沒了,你們賠啊?”
有膽大的婦人挺了挺胸脯,叫道:“不就懷個娃麼,俺生十幾個說啥了?”
“去你孃的,你生耗子呢,還十幾個。”衙役笑罵道。
人羣鬨然大笑。
熱鬧的跟過節似的。
笑歸笑,倒是沒人再往牛車上扔東西了。
又有人問:“差爺啊,這是要把倆人送哪兒去,菜場問斬嗎?”
“送回家,讓他們倆成親。”衙役敲着鑼,笑嘻嘻的說。
衆人大驚:“他們犯事兒了,爲啥不關起來,反而放他們回家成親?莫非,他們家使銀錢賄賂知縣大人了?”
雖然沒人敢大聲說這話,但他們心裡就是這麼想的。
沈家有錢啊。
哪個當官的不愛錢呢。
衙役看到他們的神情,不由得冷笑一聲,道:“你們都懂個屁啊!沈家在上頭有人!”
衆人豎起耳朵:“上頭是啥人啊,連知縣大人也不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