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着一張張看,不出一聲,手指偶爾撫過照片,雖然知道照片裡的是我,我卻沒有一絲難受或者噁心的感覺。我知道,那個人,他到現在也不能忘懷。
他看了很久,才慢慢說:
“象,真的很象!不過,他還要瘦一些……”
等他回過神來,我拉他出來。他坐回車裡,不發一言。
回到家後,他還是捧着照片不出聲。我想了想,嘆口氣,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他雖然不肯說,我也猜得到一點。
我慢慢收拾自己的東西。楊瘟神不知道什麼時候走了進來,他說:
“真的要走?”
我點點頭,“天天混吃混喝,跟等死有什麼區別?我還是想自己工作。讓我走吧!”
“你可是想好了?這條路不好走。”
我咬咬牙,底氣有點不足,“我知道不好走,你不也走到了今天嗎?我怎麼樣也想自己試試。”
說完我看他不吭聲,我接着說:
“以後當你是大哥了!楊哥,,,如果有可能,去找他吧!我看你也過得並不好,一個人,多沒意思,既然忘不了人家,就想辦法去找,還開個屁酒吧!”
他苦笑了下,“找也沒用,人都沒了……唉,明天一早,我送你。”
他說完就退了出去。
他的話,讓我覺得怪糝人的。原以爲自己跟他過去的情人很象,卻從來沒想過對方已經不在人世。不禁又是一陣唏噓。
第二天一早,他果然坐在客廳等我。我默默跟他下樓,他搶過我電話,在我手機裡面輸入了他的號碼,告訴我:
“你小子換了手機要告訴我!有什麼事,就回來找我。嗯?”
我點點頭,他直接送我去車站。
直到坐上了長途汽車,我還覺得自己跟在夢裡一樣。
楊陽這個人,就這樣子跟我告別了。我對他一絲怨恨也沒有,反而覺得他很可憐,想到他,又覺得自己可憐。
這條路不好走,我知道,可是我還是想堅強地走下去,哪怕是頭破血流,我是不會爲了別人的眼光來改變自己的xing向。上帝造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意思。我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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