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住了七年,陳樹風對於李紀修的事也是瞭解的十分清楚。當年他發了瘋般的找梵意,後來又是大病一場。病好後,再也沒有提梵意,只是比以前更加的沉默,喜怒更不於色了。
最起碼,以前梵意在的時候,李紀修偶爾還會笑幾聲,現在的李紀修整個人就是冷漠加嚴肅。有時候,他見了都害怕,更何況那些小師妹。
隨着李健熙在HD乾的風生水起,李紀修再D大也被奉爲神一樣的人物,有仰慕已久前來瞻仰的女生,遠遠的見到李紀修,心早已緊張的七上八下亂跳了,等走近一看。越發的覺得李紀修帥的慘絕人寰,前無古人,後去來者了。
但等李紀修的眼神一瞥,就被嚇得花容失色了。
怎麼說呢?
那眼神好凌厲,似乎瞬間已將你分解了,什麼小心思、小秘密的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一、二、三。”
“茄子!”
畢業照終於照完。
陳樹風說:“李紀修,走,我們去翰林軒,凱子他們已經訂好座位了。”
李紀修和陳樹風道翰林軒的時候,包間裡已經七七八八的坐滿了人,粗略一算有二十個左右。劉凱見李紀修,忙起身招手,“紀修,這邊坐。”
陳樹風見劉凱指的位子,旁邊剛好坐的是魏冰潔。
陳樹風瞪了一眼劉凱,這人安的什麼心?
魏冰潔自那晚被李紀修認錯之後,硬是卯足了勁考他專業的研究生,最後很幸運的竟被錄取了,在同班的這三年裡,她見到李紀修的次數竟可以用手指數過來。
原因無非是李紀修不常呆在學校,即使在學校裡也是深夜會宿舍,第二天一大早就走了。但是他的功課卻照常不誤,不得不佩服他這個大神一樣的人物。
守了三年,卻沒有機會表白。
劉凱是魏冰潔的同鄉,對於魏冰潔的心思也很清楚。所以今天他便給兩人創造了一個這樣的機會。要說魏冰潔也不賴,不光有才,還有材,從她跨專業考研成功就可窺見一斑。再說魏冰潔和李紀修站在一起,那也是郎才女貌,珠聯璧合。
李紀修說:“不用了,就在這吧。”拉開面前的一張椅子,坐在劉凱他們對面。
陳樹風也挨着李紀修坐下。
劉凱對於李紀修的性格也有所耳聞,一旦決定了的,便不會再隨意更改。
席間,魏冰潔起身拿着一杯酒,走到李紀修面前,“李紀修,同學一場,我敬你一杯,先乾爲敬。”
仰頭一口氣喝完杯中的酒,把杯口朝下,一滴不勝。
李紀修也站起來,朝魏冰潔點點頭,也喝完杯中的酒。
這時,已經喝得有些高的劉凱說:“李紀修,美女敬酒哎!”
旁邊的同學也跟着起鬨:“在一起,在一起。”
陳樹風正想着怎麼制止起鬨的人,沒想到李紀修緩緩開口:“我有女朋友了。”
李紀修的話宛如一道晴天霹靂,魏冰潔的臉刷的一下變了色。她還沒有來得及表白,就被拒絕了。這誰能告訴她這是什麼情況?
劉凱此時的酒也醒了不少,“怎麼可能?這三年來我都沒見你跟那個女生說話超過十句。”
陳樹風也嚇了一跳,他不等梵意了?
李紀修說:“她不在我身邊。”
魏冰潔此時彷彿看到了一絲希望,“她在哪?”
“我也不知道她在哪,只是我會等她。”這是李紀修今天說的唯一一句超過十個字的話,也是這幾年來,對魏冰潔說的最長的一句。
陳樹風想,如果梵意知道了,會不會很開心?
這份遲到的承諾一晚,竟然晚了六年,也許更長,十年?
Fanny從圖書館出來時,已經是晚上八點了。
平常她一般都會乘公車回住處,但今晚她看夜色正好,索性就散着步往回走,耳朵裡插着耳機。
Fanny經常一個人走到時候,聽着音樂,聽着聽着就出了神,不知道市在聽歌,還是在聽自己的心。
從圖書館到住處有一條近路,只是那條路居民很少,晚上燈光又昏暗,Fanny一般不會選擇那條路,只是因爲今天走了神,不知不覺就走進了那條小巷子裡,等到Fanny察覺的時候,已經走到了巷子的中間了,進也不是,退也不是,Fanny無奈,只好硬着頭皮往前走。
在快要走出巷子的時候,從旁邊躥出一個黑影來,嚇了Fanny一跳,手裡的包突然一鬆,被搶走了,Fanny知道這是遇上搶劫的了。
那個人搶了Fanny的包以後也沒有對她怎麼樣,轉身就跑。
Fanny則在後面緊追不捨,一邊追一邊喊,“抓賊啊!”
兩個人跑出黑巷子後,Fanny纔看清前面人的相貌。中等個子,看上去也就二十三四歲的樣子。這麼年輕的人,不學好。
Fanny其實並不擅長長跑。以前讀書的時候,百米短跑她能拿冠軍,三千米長跑則只有墊底的份。雖然在後面累的氣喘吁吁的,到哪仍舊不放棄,“你站住。”
前面跑到男生也累的大口大口大口的喘着氣,回頭對Fanny說:“你怎麼還追啊?”
Fanny彎腰在地上喘着粗氣說:“你不跑,我當然就不會追了。”
男生剛停下歇了幾口氣,又趕緊跑了起來,“我求求你了,別追了。”
Fanny見他又跑了起來,自己也支撐着往前追,“不可能。”
男生回頭看Fanny快要追上了,又加快了腳步,“我也不想搶你包的,可是我是有苦衷的啊。”
“什麼苦衷?”
兩個人就這樣一前一後的在馬路上跑。不知不覺的就跑到了唐人街,剛巧從一家中餐館裡出來一個人準備鎖門。
Fanny一看趕緊喊:“山姆大叔,趕緊幫我抓住那個人,他搶了我的包。”
山姆大叔一看Fanny追着一個人跑過來,聽完,馬上抄起身邊的拖把上前就把那個人打倒在地,反手按住他的胳膊,“走,我們去警察局。”
Fanny氣喘吁吁的跑過來,一邊大口大口的吸氣,一邊說:“把我的包還給我。”
那個男生可憐兮兮的快哭了,“求求你們,不要把我送去警察局,我真的是迫不得已。”
“什麼苦衷?”Fanny和山姆大叔異口同聲的問道。
“我叫張華,我和我的未婚妻來美國已經一個月了,身上帶的錢都已經花光了,可是卻沒有找着工作。我們已經餓了好幾天了。我只是想買點吃的給她。”說完,一個大男人竟嗚嗚的哭了起來。
“好了,別哭了。一個大男人像什麼樣子?真給我們華人丟臉。”山姆大叔喝道。
張華也不再哭了。
Fanny打開包一看,那本《春秋》還完好,心不由的長吁了一口氣,對張華說:“你搶我的包也沒用,我包里根本就沒有錢。”
張華長大了嘴巴,“那你還那麼死命的追我?”
Fanny看着書喃喃的說:“因爲這本書對我很重要,比命都重要。”
山姆大叔在心裡暗暗嘆氣,都是還不完的債啊。
山姆大叔說:“進來吧,屋裡還點剩飯。”拿出鑰匙,打開中餐館的門。
原來這家老闆因爲要回國,就把這家店賣給了山姆大叔。
Fanny說:“山姆大叔,今天怎麼走的這麼晚啊?”
山姆大叔打趣道:“等着給你抓賊啊。“回頭看看張華,臉早已紅透了。
張華在後面唯唯諾諾的說:“我可不可以把飯帶走,我未婚妻她……”
Fanny被他的真情所打動,說:“把她帶過來吧,在外面也怪冷的。”
過了一會兒,張華帶着一個和他年紀相仿的女孩進來。那個女孩濃眉大眼的,很可愛,只是在外面挨凍的緣故,臉腮看着已經凍的發紫。
山姆大叔已經在燒爐子了,一會兒屋裡便暖和了起來。
張華和陸小妹狼吞虎嚥的吃着飯。
Fanny看着他們突然就想起了六年前的自己。那時的她也是在這家餐館,心裡不由的對他們生出一陣憐憫之情,對山姆大叔說:“山姆大叔,你看能不能讓他們在你這住一晚,明天我去學校看看,那裡需不需要人。”
山姆大叔點頭答應。
後來,張華便留在中餐館幫山姆大叔的忙,而陸小妹則跟着Fanny在圖使館管理圖書。時間相處久了,Fanny發現其實陸小妹是一個很活潑的女孩,很想曾經的自己。
Fanny說:“在美國,你們還是給自己起個英文名吧。小妹,你那麼愛美,就叫amy吧,張華就叫alan吧。”
從此,在美國這片國土上,沒有梵意,沒有陸小妹,張華,只有Fanny,amy,alan。
Fanny如往常一樣,走進圖書閱覽室,打開隨身帶着的《春秋》看了一會兒,有發了一會兒呆。Amy打Fanny旁走過,打趣道:“你又在你的“聖經”啊!”
Fanny說:“昨晚的約會怎麼樣啊?”
Amy往椅背上一靠,雙核搜扶着椅子把說:“真是終身難忘啊。”
Fanny起身整理着昨晚從窗戶裡還回來的圖書說:“準備什麼時候結婚啊?”
Amy說:“快了吧。”
“你們回去舉行婚禮嗎?”
Amy說:“當然了!我們的家人都在那邊,而且來美國這兩年,我們也攢了不少錢,也該回去了。Fanny,你不回去嗎?”
Fanny眼神黯淡了一下,“我也不知道。”
往常每當Amy對Fanny提起回國的事,Fanny就精神恍惚,而每當這時,Amy知道應該是觸及了Fanny的傷心處,便自動轉換話題。可是今天,Amy不願再讓Fanny逃避了。總有一天,她需要去面對。
相識這兩年,Amy卻一直不知道Fanny的真實姓名那個,更別提她的其他的事情了。她都要走了,以後不知道還能不能再見面,她不想離開了以後,提起她來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Amy說:“Fanny,我都要離開了,我不想回國以後,說起你,都不知道該怎樣說。說自己認識一個不知道名字的人,和她是朋友。”
Fanny整理好書籍後,坐在身邊,說:“我叫梵意,D市人,八年前,我父親被人陷害,入獄……”
Fanny以爲自己再提起往事,會流淚,卻沒想從始至終她都沒有哭,就像是一個旁觀者在敘述別人的故事一樣,反倒是Amy,早已哭的淚流滿面,“Fanny,不,梵意,我沒有想到你曾經經歷過這麼多。如果是我,我一定不會堅持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