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刺式後裝線膛槍也叫旋轉後拉式槍機步槍。
因爲這是世界上第一款採用旋轉後拉式槍機的步槍,所以這款步槍纔會有三個名字。
第一個名字自然就是針刺式後裝線膛槍,第二個名字則是爲了紀念這款步槍是世界上的第一款旋轉後拉式槍機步槍,所以這款步槍就擁有了第二個名字。
至於這款步槍的第三個名字,同樣大名鼎鼎,那就是德萊賽步槍。
在1787年的11也20日這一天,美因茨選侯國的小城瑟梅爾達內,一個鎖匠的家庭中有一個嗷嗷待哺的男嬰誕生了。
男嬰的誕生爲這個普通的家庭帶來了無盡的快樂,身爲鎖匠的父親很期望這個剛剛誕生的男孩以後能夠接過他的衣鉢,成爲小城中的鎖匠。畢竟在這個動亂的年代,鎖匠的收入雖然不算很高,可總歸是一個穩當的行業,以後孩子如果能夠學會自己的手藝,最起碼吃喝生活不用擔心了。
只是孩子的父親也沒有想到,他的兒子長大後並沒有繼承他的鎖匠衣鉢,而是一頭扎進了武器研發的工作中。在這個孩子成長到二十二歲的時候,他就跑到了法國的一家炮廠用了整整五年的時間試驗了幾款後裝線膛槍。
不過很可惜的是,這個已經成長爲一名成年青年的男孩所試驗的這幾款後膛槍都沒有獲得什麼成功。
失敗並沒有讓這個青年氣餒,他隨後回到了自己的故鄉瑟梅爾達,在家鄉開辦了一家工廠,利用剛剛研究出來的火帽技術來生產火帽。
火帽的生產爲他帶來了巨大的利益,不過他並沒有沉迷在巨大的利益中,因爲他心中始終有一個願望,那就是研發出一款真正的、可以超越這個世界上任何一款步槍的後膛槍。
正是在這種信念的支持下,他從1814年開設自己的火帽加工廠開始就沒有停下過對後膛槍的研發工作,他用了整整二十六年的時間,終於在1836年完成了整把從後面裝彈藥的針發槍的設計!
不過在當時,步槍都是從槍口裝彈藥的,從後面裝彈藥無疑是十分“非主流”的做法。就好像弗格森少尉曾經研發出來的弗格森步槍就被英國人嘲笑,弗格森步槍這款世界上第一款的後膛槍也終於是胎死腹中。
在當時那個年代,後裝槍是很不受歡迎的,甚至當時一個瑞士軍事代表團訪問普魯士時,檢閱了普魯士後裝槍部隊的瑞士將軍邊走邊嚷嚷道:“用嘴吃東西纔是高貴的(指前裝槍),瑞士射手從來不會卑賤到使用從尾部裝填的‘灌腸槍’(指後裝槍)來射擊。”
由此可見當時後裝槍是多麼的不受待見。
但是,普魯士政府認識到了這種“非主流”步槍的優越性,於是政府馬上就收購了這一發明,並把它作爲最先進的秘密兵器,進行秘密研製。
1841年,德萊賽解決了針發槍的幾項跨越性的關鍵技術後,德萊賽步槍立即被普魯士軍隊採納,並以M1841的名稱列裝。
這就是大名鼎鼎的德萊塞步槍的來歷!
當石熊決定換裝遠征軍的步槍時,他首先想到的就是這款大名鼎鼎的德萊賽步槍。
相比於弗格森步槍的旋轉閉鎖機構,德萊塞步槍所使用的旋轉後拉式槍機無疑要先進了很多,而且這種旋轉後拉式槍機的設計,也成爲了現代步槍槍機的起始點。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包括石熊穿越前的那個年代,世界各國的軍隊所使用的步槍槍機,幾乎都是從這種旋轉後拉式槍機的基礎上延伸出來的。
像大名丁的毛瑟步槍、恩菲爾德步槍以及莫辛納甘步槍,其槍機設計原理都是基於德萊塞設計的這款旋轉後拉式槍機。可見這款槍機在步槍歷史上的地位!
事實上,德萊塞步槍並不是世界上第一款大規模裝備的後裝槍,在德萊塞步槍出現之前的七十年前,弗格森步槍就問世了。而美國人在1819年生產的M1819式步槍,也叫霍爾步槍,更是生產了多達兩萬支之多。
只不過即便是霍爾步槍問世,可那時候的美國士兵依然習慣於使用前裝槍,這導致了霍爾步槍哪怕在軍工廠中被生產出了多達兩萬支,可這些步槍大都處在原始出廠的狀態。
而德萊塞步槍之所以這麼著名,被譽爲世界上第一款真正的後裝槍,就是因爲這款採用了旋轉後拉式槍機的步槍在戰場上得到了證明。
不管是普丹戰爭還是普奧戰爭,德萊賽步槍的強勢是衆所周知的。尤其是在普奧戰爭中,手持德萊賽步槍的普魯士士兵,僅僅用了七週的時間就打敗了當時非常強大的奧地利帝國。
和弗格森步槍一樣,石熊這個來自於後世的僞軍迷,在想更換遠征軍步槍的時候,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這款在一百年之後纔會大放異彩的步槍。
畢竟不管是旋轉後拉式槍機,還是定裝彈藥,這都是未來槍械的發展方向。在高斯、能量步槍出現之前,只要是用化學能量做動力的槍支,幾乎都是這麼發展過來的。
雖說採用了旋轉後拉式槍機的步槍,對於槍管的要求會變得很高,之前使用的那種鑄造槍管別看在一分鐘六七發的射速下可以使用,但是當射速達到了每分鐘十二發的時候,鑄造槍管就沒辦法使用了,否則容易炸膛的。
不過好在在四個鍊金士的努力下,專門的給槍管鏜孔的機牀已經開發完畢了。雖然效率還是有點低下,可效率不足咱可以用數量來彌補,槍管的問題倒不是最主要的問題。
德萊塞步槍雖然很棒,但也不是沒有缺點,這種缺點主要就是來自於彈藥以及擊針的設計缺陷。
德萊賽步槍採用“針刺”的發火原理,這種發火原理是將彈丸、起爆藥和黑火藥全部裝在一個圓筒狀紙彈殼中,也就是定裝紙殼子彈。不過起爆藥不是裝在彈殼尾部,而是裝在彈丸底面中間的。
當扣動扳機後,彈簧的力量釋放細長的擊針,從槍機前端刺入彈膛內槍彈紙殼的底部,並一直向前直至刺到彈丸底部的起爆藥並將其引爆,繼而點燃紙殼內的黑火藥完成一次擊發。
這種擊發方式是一種很棒的方式,不過德萊塞的設計中,這款槍機的擊針存在一個致命的問題,那就是太長。因爲德萊塞研發的這種定裝紙殼子彈的火帽在發射藥的前端,所以擊針就必須要設計的長一些,這樣在擊發時才能夠穿破紙殼後部的發射藥撞擊到前方的火帽上。
可這樣一來問題就來了,錯長的擊針會使擊針經常接觸灼熱的火藥而造成擊針損壞。要是平時還問題不大,可要是在戰場上,戰士們正要開槍內,擊針忽然壞了,那豈不是要命?
而且德萊塞步槍和弗格森步槍有一個同樣的缺點,那就是後膛的氣密性很差,瀉出的火藥氣體會干擾射手瞄準,嚴重的甚至會灼傷皮膚。
這些都是德萊塞步槍的缺點。
既然要換裝,那就必須要把這些缺點全都彌補上,讓遠征軍換裝的步槍成爲一款缺點很少的步槍。最起碼不能有這種重大的致命性缺陷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