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後,蘇**據張小龍的供述捋了捋案情。
三年前,李二和請張小龍和另外一個人去找藥店老闆收一筆賭債,爭執中不小心殺了人,然後以花一百萬的代價求張小龍頂罪,卻又在法院審判的時候和另外那個人同時指認張小龍故意殺人,就連那把殺人的刀上的指紋也是張小龍的?
綜合上述,如果張小龍說的都是真的話,那麼這案子所涉及的可不僅僅只是李二和逃避罪行,找人頂包,再夥同他人陷害張小龍那麼簡單,當指紋這一條就直接涉及到警務司裡辦理此案的警察。
韓琦也是這麼想的,直言道:“如果我們警務司真的有害羣之馬,我絕對不會姑息,必須嚴懲。”
“那你是的事。”
蘇陽說,“案子已經過了三年,如果當年的卷宗真的改過的話,這案子要翻供的可能性幾乎爲零,你說的沒錯,除了找到當事人,還真沒辦法知道兇手到底是誰。”
於是,蘇陽乾脆就在警務司找了間辦公室,作法把三年前被害的藥店老闆陳強的鬼魂招了上來。
蘇陽沒廢話,直接問他當年殺他的兇手是誰。
陳強那個激動了,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說,“我等了三年啊,終於碰到一個肯真正願意替報仇的人啊,恩公啊,你可一定要幫我抓住殺我的兇手啊。”
蘇陽細問才知,殺他的兇手果然是李二和。
這還不是關鍵,關鍵的問題是,他的債主不是一般人,是警務司的一個高級警官,主管重案組的侯平。
侯平和張強兩人都是牌友,平時兩人沒事的時候都喜歡打幾圈麻將,但三年前的一個晚上,侯平和張強如往常一樣跟另外兩個牌友聚在一起打麻將,而且打的還挺大,一把輸贏上千,那晚張強輸了不少,差不多上萬,兜裡的現錢基本上都輸光了,可又不肯下桌,就跟侯平打了個借一萬還一萬五的欠條,借了五千塊錢現錢(先扣利息)繼續賭。
結果,連一圈都沒打完,五千塊錢就輸了個精光。
張強大紅了眼,又借了一萬,實際拿五千.......
一來二往的,張強都不知道哪天晚上給侯平打了多少張欠條,反正最後玩了一個通宵,一算賬,張強就暈了過去。
他竟然欠了侯平二十多萬。
第二天下午,侯平就拿着欠條找他還錢,可張強卻覺得侯平是在敲詐,就算高利貸也沒這麼高利息的,並不認這筆賬,還說要去舉報侯平知法犯法。
侯平並沒有和他爭論,只說他會後悔的。
也正因爲這件事,第三天就有三個拿着鐵棍來找他還債,不給就打,最後還被一個叫李二和給一刀捅死。
蘇陽也沒想到,這個案子的始末竟然只是因爲一筆來自賭桌上的借款。
不過,在蘇陽看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若不是張強想把本撈回來,又何必會去跟侯平打了二十多萬的借條呢?
真是應了那句老話,不作死,就不會死,自己作死,神仙也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