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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三支手機都掏出口袋,放在桌上。其中一支不斷滑動,一次位移八英寸。震動很強勁。螢幕上顯示未知號碼來電。我掀開蓋子,拿到耳邊說:「哈囉?」
麗拉.侯斯說:「你還在紐約嗎?」
我說:「是。」
「你在四季酒店附近嗎?」
我說:「不太近。」
「現在過去,我在櫃檯留了一個包裹給你。」
我問:「什麼時候留的?」
電話斷線了。
我瞄了史普林菲一眼,說:「等我一下。」然後趕往大廳。我沒看到急急忙忙朝大門移動的人,室內洋溢著一股靜謐。穿著燕尾服的服務員站在那裡,閒閒無事。我走向櫃檯,報上姓名,問有沒有人留東西給我。一分鐘後,一個信封被交到了我的手中。正面以粗體黑字寫著我的名字,左上角原本應該要寫地址的地方寫著麗拉.侯斯的名字。我問櫃檯人員這東西是什麼時候送到的,對方回答是在一個多小時之前。
我問:「你有看到是誰送來的嗎?」
「一位外籍男士。」
「你認得他嗎?」
「不認得,先生。」
信封裡頭用泡泡紙墊著,大約是六英寸乘九英寸的大小。裡頭裝著硬硬的東西,是圓形的,直徑大約五英寸。我將它帶回茶房,再度坐到史普林菲旁邊。他說:「侯斯給你的?」
我點點頭。
他說:「裡面可能裝滿了炭疽孢子。」
「感覺比較像是CD。」我說。
「什麼的CD?」
「大概是阿富汗民謠吧。」
「希望不是。」他說:「我聽過阿富汗民謠。聽很久,而且還靠很近。」
「你要我之後再打開它嗎?」
「等到什麼時候?」
「等到你閃遠一點。」
「我願意冒個險。」
於是我拆了信封,將內容物抖出來。一張碟片掉出來,接著是塑膠撞擊木頭桌面的聲音。
「是CD。」我說。
「事實上,是DVD。」史普林菲說。
是她們自己燒的,用的是Memorex牌的空白光碟。光碟表面有黑色永久性麥克筆寫下的三個大字:放來看。字跡和信封上的相同,用的筆也相同。大概就是麗拉.侯斯的筆和她的字跡吧。我說:「我沒有DVD播放器。」
「那就別看啦。」
「我想我非看不可。」
「列車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我不知道。」
「你可以用電腦播放DVD,就像飛機上用筆電看電影的人那樣。」
「我沒有電腦。」
「旅館有電腦。」
「我不想待在這裡。」
「紐約還有其他旅館。」
「你住哪?」
「喜來登飯店,我們之前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