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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普林菲問:「隨身碟在哪?」
我說:「我不能主動提供情報。」
「你鬼扯扯過頭了。」
我搖搖頭。「我這次可沒亂說。」
「你確定?你能帶我們去拿?」
「我可以帶你們到附近十五英尺左右的地方,之後的就要靠你們了。」
「爲什麼?它埋在什麼地方嗎?在銀行保險箱裡?在民宅裡?」
「以上皆非。」
「不然在哪裡?」
「打電話給桑森。」我說:「安排我和他見面。」
史普林菲喝完水後,一個服務生拿了帳單過來。
史普林菲用白金卡幫我們兩個結帳,就和在四季酒店的時候一樣。我認爲那是一個好徵兆,代表一股正向的能量正在流動。我決定再碰碰運氣。
「要幫我訂個房間嗎?」我問。
「爲什麼?」
「因爲桑森要花一點時間才能把我的名字從『重點逃犯』清單上劃掉,而我累了。醒了一整晚,我得打個盹。」
十分鐘後,我們就置身在高樓層、有雙人牀的飯店房間裡了。很舒適,但考慮到戰術層面的話就不是很令人滿意。它就和所有高樓層房間一樣,有窗戶(對我來說沒什麼好的),因此也就只有一個出入口。
我看得出來史普林菲也和我在想一樣的事情,他覺得我瘋了纔會把自己關進這種地方。
我問他:「我可以信任你嗎?」
他說:「可以。」
「證明給我看。」
「怎麼證明?」
「把你的槍交給我。」
「我沒帶槍。」
「那種回答沒有辦法讓我更信任你的。」
「你爲什麼要槍?」
「你知道爲什麼。如果你帶了其他人馬來堵我,我才能自衛。」
「我不會的。」
「消除我的疑慮。」
他在原地站了好一會兒。我知道他寧願拿針刺眼睛,也不願意放下自己的武器。不過他內心盤算完以後,還是把手伸進西裝外套中,掏出了一把九毫米口徑的史泰爾GB手槍。
史泰爾GB手槍是八〇年代特種部隊成員的隨身配槍。他將槍握把轉向我,遞過來。品質精良的老槍,磨損嚴重,但保養得很好。彈匣當中有十八顆子彈,膛室裡有一顆子彈。
「謝謝。」我說。
他沒回話,直接就走出了房間。我鎖上雙重鎖,扣上門鏈,再拿張椅子抵住門把。我把口袋裡的東西全掏出來,丟在牀邊小桌上。脫下衣服,放到牀墊下壓平。花很長的時間衝了個熱水澡。
接著我躺平,在壓著史普林菲手槍的枕頭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