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噗通一聲坐倒在地上,陳金連忙攙扶我,關切地問道:“銀樂,你這是怎麼了?”
“沒,沒事兒。”我甩開他的手,極其鬱悶地往外走去,邊走邊說道:“天不早了,趕緊回去吧,哦對了,金子,你明兒個還得去賣藕吧?”
“嘿嘿,明天上午送過去就行了,不用賣,有一家給代賣的。”陳金笑着說道。
“哦,那不錯。”我點了點頭,走到門口後回身對胡老四說道:“胡爺爺,有事兒您儘管招呼一聲,別老是不好意思找我們幫忙啊!”
“哎哎,知道了。”胡老四掄了一下菸袋杆子。
走到街上,夜黑風高,寒氣逼人。
我和陳金在二道街口分手,各回各家了。
回到家躺在牀上的時候,我又一次拿出抽屜裡放着的那幾張紙,掀開看了起來,上面,果然記載着蛟龍這種東西。
……
臘月二十八。
過年的氛圍籠罩着全村,各家各戶都忙碌着蒸年糕、菜包、饅頭,弄餃子餡兒等等,爲的便是在過年的那些天裡,每天都能吃現成的,不用太過忙碌於準備飯食——過年嘛,幾千年的傳統節日,人們就是歇着呢,幹啥活兒啊?
很顯然,除了我們這些人之外,其他村民絕對沒有因爲這兩天村裡的發生的幾起事件而感到有任何的不對,他們覺得這很正常不過了,村裡人嘛,街里街坊整天在一起久了,難免有些矛盾,有些小小的衝突。
娘們兒在家裡忙着做飯食,男人嘛,就得去張羅年貨了。村裡家庭稍顯殷實的住戶或者平時空閒時間少的人,都早早的備齊了年貨。而大部分人家,都等到二十*這兩天去馬頭鎮的集市上買東西,據說這兩日買到的年貨要比前些日子買的便宜,原因嘛,自然是因爲做買賣跑年貨的生意人,也是要張羅着過年了,所以他們會趕緊便宜點兒把貨物都賣掉,然後回家張羅着過年。
這好像很有道理,不過我倒是沒覺得這兩日買東西就比前些日子能便宜什麼,甚至……還有點兒貴了。用句俗話講:“南京到北京,買家不如賣家精。”人家做生意的,想得比咱們要周全得多,猜測消費者心理要猜測得更爲透徹。
囉嗦了這麼一大堆,好像跟我們的故事沒有什麼必要的聯繫,其實不然。
話說臘月二十八這一天,按照我們於胡老四事先的約定,今天正午十二點的時候,我和陳金應該帶人去南河堤水泵房那邊兒,把那塊不知道屹立了多久的小石碑給刨開,然後掀倒在地。
也就是說,我們有一上午的時間去幹別的事兒。
不要認爲我們這幫平時睡覺都睡到十點多的年輕人,在這個時候還會很不懂事兒的睡懶覺。畢竟要過年了,家裡人都忙活,咱們也得忙活不是?況且,過年對於年輕人來講,確實是個好日子,難得的是,過年那些天,可以發了瘋的玩兒,而不用擔心家裡的老爹老孃拼命地嘮叨咱們。
早早地醒來,我和我爹一起去了馬頭鎮上,買了雞鴨魚肉、掛曆年畫菸酒等物事,家裡面,我娘一個人剁餡兒包包子、做年糕。
前面咱們囉嗦得多了,所以這裡也就一筆帶過了,其實過年嘛,買年貨也就是那麼回事兒,沒啥新鮮的。
單說那日我們去買東西回來之後,就在家院子裡幫着燒火,蒸年糕包子什麼的。
卻沒曾想,這一忙活,中間竟然出了件大事兒,耽誤了我和陳金的時間。
本來我和我爹從馬頭鎮買東西回來的時候,才十點半左右,打算着忙活一會兒家裡的事,然後就去找陳金,早早地到南河堤水泵房那邊兒等着十二點。可就在大概十一點半左右,我正拿了鐵鍬準備去找陳金的時候,陳金風風火火地闖了進來,進門就招呼我出事兒了,我心裡當時就咯噔了一下,心想這是怎麼了啊?看陳金的眼神兒,似乎不想讓我的父母和爺爺知道,於是我跟着他走出了院門兒。
陳金把我拖到牆根下,離院門有個六七米之後,才焦急地說道:“常雲亮在馬頭鎮上捱打了,剛回來,頭上捱了一刀,正在包紮呢,他讓我通知下兄弟們,去報仇!”
“啥?他娘-的!等我回去抄傢伙!”我一聽腦門兒上轟隆一聲,怒火衝頂,扭頭就往家裡走去。
這還了得?
兄弟讓人給打了,咱絕對不能袖手旁觀,絕對得報仇去!
啥叫哥們兒?
進了家,我爹問我出啥事兒了?我說沒啥,這種事兒不能讓父母知道,不然的話你別想出門兒了。
我進到東屋裡,從牀底下拖出箱子,那裡頭放着我們用來剝黃狼子皮的尖刀,我拿了兩把,然後用一塊兒破布捲起來,抱着走了出去。
出門兒,和陳金二人再無廢話,急匆匆往前街走去。
常雲亮已經包紮好了,家都沒回,兄弟幾個都聚集在了衛生所門口,一個個面上兇光畢露,怒氣衝衝,豪氣沖天。不需要問什麼原因,也不需要商量,常雲亮不知道從哪裡拎了一根一米左右長的鐵棍,招呼一聲,兄弟們就跟在後面,急匆匆往馬頭鎮上走去。
說起來,現今這個年代,確實比以前要好得多了,如今要是開戰打架了,受傷的一方可就舒坦了,絕對不會回家立刻找人去報仇幹仗,而是先報案,讓派出所的介入,然後呢,打了人的那一方家裡人就趕緊找人來這邊兒商量着和解吧,其實就是拿錢唄,拿得少了這邊兒不樂意,要告你,那你就很有可能蹲監獄,最次也要拘留了。所以就得儘量多的拿錢,儘量滿足捱打了這一方的人。
捱打了的人,肯定大賺!
看似不風光,實則很划算的。
別說什麼臉面啊丟人啊什麼的,難道非得去報仇,然後一大幫人去打羣架,血濺五步,玩兒出人命纔好麼?
真不如錢來的划算啊!
說白了,如今這個社會,別以爲自己打了人就風光了,有本事你打了人還白打,那才叫風光,可誰有這麼大本事?
然而在八十年代初期,不像是如今啊!那個時候,打架鬥毆就是要戰勝了纔是面子,至於派出所那邊兒,真個鬧到了派出所,賠了錢罰了款,捱打了的人也落不到一分錢,雙方都得出錢,而且錢都讓派出所給落下了。
嗯嗯,就是這樣。
所以那個時候,解決這種事情的方式,多半都是靠武力解決,哪怕打傷了,自己看傷,打贏了就風光,說白了就是純粹的賠本兒買賣。
可還是要打!
而且那個年代裡,就因爲這個很不好的習慣,導致了許多殺人案件的發生。
唉,確實不好。
不扯淡了,咱繼續講故事!
話說當時我們一夥人怒氣衝衝地殺向馬頭鎮,半路上一邊快走一邊聽常雲亮和常漢強把事情的起因給說了一遍。原來,這事兒說白了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要非得說出個是非對錯來,常雲亮他自己首先就錯了。
當時常雲亮和常漢強倆人一起去馬頭鎮上買過年的新衣服,倆人都看上了一件新款的夾克衫,然後倆人就和買衣服的老闆討價還價,結果談妥了三十二塊錢一件兒,倆人每人買了一件。常漢強買了衣服後就先回來了,而常雲亮自己還在馬頭鎮上溜達着想買條褲子,結果看到有人和他買了一樣的夾克衫,上前一問,人家花了三十塊錢……
要按理說,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兒麼?
多花了兩塊錢買了件兒衣服,怨咱自己不會討價還價,而且差得真不算多,雖然在那個年代裡兩塊錢也算是不少了,問題是看對誰來講了——常雲亮本身家裡經濟條件就不錯,更何況現在哥兒幾個各自家裡都有幾萬塊錢,還在乎這麼兩塊錢麼?最重要的是,這怪咱自己啊!
可常雲亮當時不知道哪根兒筋出了問題,愣是覺得自己吃了大虧,找到人家賣衣服的門市上,非得讓人退回來兩塊錢不成,人家不退,常雲亮這小子竟然毫不畏懼這是在人家的門市上,而且人家門市上男男女女四五個人呢,他竟然……動手砸人家門上的牌子了!
這還了得?
都是兩個肩膀扛一顆腦袋,誰怕誰啊?
你砸人家門上的牌子,那簡直等於扇人家的臉!人家能樂意你麼?
結果自然就打起來了,所以常雲亮捱打也是必然了!
這小子捱了打也不服軟,滿臉是血的在馬頭鎮上嚷嚷着,這事兒沒完,他娘-的你個狗-日-的打了老子,你這門市就別想開下去了!
然後,常雲亮帶血回村,碰上了陳金和薛志剛,趕緊讓他倆招呼兄弟們,準備報仇!
事情就這麼個起因,兩塊錢就引發了一場血案。
當時咱們爲了哥們兒義氣,怒火衝頂,火冒三丈,什麼都不顧及不考慮了,只想着爲兄弟出頭,報仇雪恨呢!實在是沒想過,常雲亮怎麼就會因爲這兩塊錢,去找人家並且跟人家大打出手呢?他平時不是這麼小氣的人,更何況,這明擺着是不講理嘛!最重要的是,常雲亮和我們說起來這些的時候,也絲毫沒有避諱着自己的錯,誇大別人的錯,而是直來直去,好像很理所當然自己沒錯兒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