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們是在凌晨兩點接到的報警,出於衆所周知的原因,沒有人願意來伏牛賓館惹是生非。
但是報警者說,他聞到了血腥味兒,懷疑發生了兇殺案。
兇殺案那就必須要重視了,尤其是在伏牛賓館——這裡住宿的人非富即貴。
可就算這樣,這個責任也很重大,警察們想要知道報警者的身份。
報警者就是不說身份,說我怕報復,而且連續撥了三回妖妖靈,說我錄音啦。
有警情不出警,這會有大麻煩,所以警察們四點多的時候,打着哈欠過來了。
結果一到賓利車旁邊,大家就聞到了血腥味兒,甚至看到了血水在往下淌。
這就啥也不用說了,伏牛賓館的保安配合警察,先去司機和秘書的房間,把人拎了出來。
後備箱打開,見到一具赤luo的男屍,原本憤憤不平的司機頓時傻眼,“這不可能啊!”
警察們也希望不可能,但是這不現實,反正一條人命,就活生生地擺在這裡。
他們上去找譚總的時候,秘書攔了一下,說今天市裡有重要招標會,要走招拍掛程序,幾十個億的生意,你負不起這個責。
按一般的小說來說,市裡相關的幹部,這時候就該出現了。
但是非常遺憾,鄭陽沒有這樣的幹部——嚴格來說,是所有的相關人員已經避嫌了。
那麼,警察們敲開譚總的房間,瞭解相關情況也是必然了。
至於說那兩個赤身luo體的小姐姐,大家直接就無視了——整人的話,可以用這一套,但是我們真不是爲這個來的,我們是要調查命案!
譚總五點鐘被人叫醒,真的很惱火,但是也沒辦法,他確定自己是被人陰了,但是這時候,說這個沒用呀……屍體在後備箱裡呢。
各種監控開始調集,除了伏牛賓館的監控,也有其他地段的,而且他的車,本身是有行車記錄儀的,很多防盜、防竊聽的手段,車裡都有。
但是真沒找到,這屍體啥時候被放進車裡的。
對譚總來說,這是細思極恐,但是對鄭陽的警方來說,這就……抓瞎了。
譚總眼看一時半會兒調查不清楚,就說你們先調查着,我九點半有個招標會,要去參加一下,反正我家大業大的,也跑不了不是?
這個要求……嚴格來說是有點過分,畢竟你車裡發現死人了,把你控制住纔是正常的反應。
但是這年頭,很多事情不能以常情來判斷,辛普森殺妻都能無罪,犯罪嫌疑人去參加一個重要的招標會,那也不是多大點事兒——關鍵是招標會太重要了。
所以說,讓不讓譚總去開會,這是個問題。
一般情況下,警察們真的會網開一面,華夏社會就是這樣,已經鎖定嫌疑人了,還怕你跑?既然你有身份,該參加的活動,且去參加吧。
譚總不僅僅是有身份,身份還相當不簡單。
但是就這麼放人走,也不合適,起碼要讓上面說一聲,表明大家很辛苦吧?
不光是辛苦,以後還要有些擔當呢……萬一人跑了呢?不是還得去費心費力地抓嗎?
大約七點左右,終於有人打過來了電話,瞭解了一下案情之後,說譚總是上市公司的老總,是市裡非常重視的招商引資的貴賓,你們要注意方式方法。
這樣的招呼,對警方來說,跟沒有一樣,他們回答說,我們很注意方式方法的,但是對方跟殺人案有關,必要的詢問還是要有的。
這樣的招呼不頂用,沒過多久,又有人打了電話來,說譚總上午有重要的商業活動,你們先把人放了,相關情況,你們可以等活動完再瞭解。
這個招呼力道就比較大了,但是警方這邊表示,我們能理解市裡的想法,但是我們工作也有自己的原則,暫時讓他離開,也不是不行,但這不是打個電話就能解決的。
這話的意思是——你得露面,起碼也得寫個條子吧?隔着電話指揮人,這個合適嗎?
那邊就火了,說我讓你們領導跟你說話!
緊接着,市局一個副局長就打來了電話,說你們識相一點,跟着那個姓譚的參加活動不就完了嗎?
結果小警察連副局長的面子也不賣,說這是殺人案,王局您如果覺得,我們應該這麼照顧嫌疑人的話——給寫個條子吧?
王局氣得摔了電話,但是他也沒辦法命令對方,他可以在事後,好好地收拾相關的下屬,但是殺人案已經開始走程序,現在他能做的,真的不多。
反正王局長是絕對不可能寫條子的,那是正兒八經的憑證,一旦出事可不得了。
又過了十來分鐘,來了兩個律師,要爲譚總作保,請警方辦理手續。
經辦的警察直接拒絕了,案情偵破階段,還是殺人案,目前二十四小時都沒過,你就想保人,誰給你的自信?
譚總也不傻,看到這個情況,就知道自己被算計了。
其實他的車裡發現屍體,這本身就是毫無疑問的算計,不過他真的不信,對方能把殺人的罪名,扣在自己的頭上,所以只是心裡膩歪一些,並且暗暗發誓要報復。
然而現在對方的意圖就很明顯了,是想通過這件事,阻礙他前去參加拍賣。
譚總是通過一些人,開始打招呼說情了,他覺得這不算多大事——總有人要賣竇家面子的。
但是他沒想到的是,對方沒有通過上層搞什麼動作,而是直接聯繫了基層的警察。
縣官不如現管,這話一點都沒錯,下面人敢扛的話,上面領導也不能隨便胡來。
眼看事情不妙,他安排人向鄭陽市通報,說今天的拍賣會我可能去不了,我希望能夠委託別人來替我參加拍賣。
這不可能!組織方斷然拒絕,開什麼玩笑,拍賣的是國有資產,你以爲是拍賣私人藏品,可以匿名競拍嗎?
事實上,鄭陽這次搞的拍賣,是介於招標和拍賣之間,不是單純以價格爲主的拍賣,還要考慮土地開發思路,更類似於議標。
如果競拍者之間,價格相差不是很大的話,搞文化產業園的開發商,肯定比搞住宅小區的開發商更具備優勢。
市裡對於這一塊土地的定位,都很模糊,由此可見,這地確實不是很熱門,而楊玉欣的影響力,市裡也不敢忽視,要不然就直接走拍賣了,還有什麼議標?
木林公司有人來參與,組織方也很重視,甚至知道這一家用了不少手段。
但是不管你再牛,該來你得來呀,如果事先說了,打算委託人來拍賣,那也就算了,馬上要拍賣了,才臨時改主意,你把我們組織方當什麼啦?
譚總表示,我也很無奈呀,這不是被捲進了一場突發案件裡嗎?很可能走不了!
組織方也不敢過分得罪他,只能說你想一想辦法吧,我們愛莫能助。
譚總迫於無奈,只能求助於那姐妹倆裡的妹妹。
這時候就已經八點出頭了,距離拍賣不到一個半小時了,雖然此地距離拍賣會場不算遠,但是鄭陽也有大城市病——堵車!
妹妹接了電話之後,表示說你等一等,馬上給你安排。
領導的體己人兒出面,那就是不一樣,不多時,此前打過電話的市局副局長親自趕來,一下車就勒令警員暫時停止瞭解案情,馬上護送譚總前往拍賣會場。
但是小警察是真的頭鐵,硬頂着不答應,說沒有這個道理。
王局長氣得破口大罵,“你特麼信不信我現在讓你移交案件?”
小警察也豁出去了,他是得了別人的招呼的,據說是張衛紅的意思,反正他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時候退縮,不但拿不到錢,依舊是把王局長得罪了。
所以他很乾脆地表示,接管案件沒問題,走流程唄。
別說殺人案,就是普通案件,想要移交,那也得過會,得行文,這一套流程下來,招標會早就完了。
王局長火了,也不講究了,“我命令你移交!信不信我直接停了你的職?”
“呦,誰這麼霸氣啊?”他的身後有人冷哼一聲,“命令移交案件……過會了嗎?”
王局長扭頭一看,嘴角泛起一絲冷笑,“原來是你,怎麼不在省廳呆着,到處亂跑?”
來的這位以前也是市局的,跟他競爭副局長失敗,調到省廳去了,目前只是個正處待遇,但是……這位是負責警務督察的。
這位冷着臉發問了,“移交案件,什麼案件啊?我也開開眼,怎麼命令一下就能移交?”
王局長二話不說,轉身就走——說再多都沒用,警務督察就是管這一塊的。
如果來的是別人,他還能打個商量,甚至有可能威脅一下,哪怕正職來了,他也能扯到一邊,悄聲勸說兩句。
但是這位出面,他搬出誰來都沒用——人家是鐵下心思要跟他做對的,根本不在乎代價。
王局長心裡真的鬱悶,他本來不想來,譚總的面子再大,或者竇家面子再大,跟他關係也不大,但是那姐妹倆出面,他是必須得來。
結果倒好,來了之後,碰到了他最不想見到的人,官不大,但真的是他的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