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在客廳嗡嗡振動時,我正在通馬桶,一邊忍着噁心安慰自己:多忍一秒是一秒,多捅一下是一下,捅下去的是屎,忍下來的是錢。上次請了水管師傅來,進門出門也就用了半個小時,一共要了我三百五十塊。
看着水裡上下翻騰的屎花,胃裡也跟着翻江倒海,再加上電話不停地響,我終於放棄了努力——何苦呢。“毅力”這個詞,只有從成功人士嘴裡說出來纔有意義,像我這種只是跟馬桶過不去的人,只會凸顯出我的沒底線而已。
電話是高中同學老周打來的,說準備辦一個高中畢業十週年的聚會,問我要不要參加。
說老實話,我不想參加。
我分別參加過高中畢業五週年和九週年的聚會,按說時間跨度挺大的,但我發現,每次聚會的差別都不大。
先是坐在一塊兒相互寒暄,然後開始喝酒吃飯,喝到一定程度,進入下一環節:嘚瑟顯擺。
“我最近升官了我家孩子會說話了這包好看吧是我老公送噠你們還沒去馬爾代夫啊再不去那兒就要被淹啦……”
諸如此類。
就像在奧斯卡頒獎典禮上致辭一樣,都在等自己的時間段發言,時間緊任務重,別人在說的時候,其他人也沒怎麼仔細聽,心裡都琢磨着怎麼把自己這幾年掙到手的東西用最低調最淡定的方式攤在桌面上。
各自彙報完畢,伴着高漲的酒意進入懷舊環節,大家開始追溯高中時的往事:誰和誰一起追過誰,誰和誰一起欺負過誰,哪個老師脾氣好,哪個老師有狐臭。
催淚點是畢業典禮那天,夏天陽光下暴曬的操場,校長站在升旗臺上喊的那句“解散”。
一般回憶到解散段落時,酒瓶也都空了,大家紛紛落下眼淚,相互擁抱,嘴裡不停地念叨:我們不能解散啊,不能解散。
不遠處,服務員看着我們這羣最後的客人哭成一片,着急打烊下班的他們一臉冷淡。
這個段落結束後,也就真的要解散了,各回各家,洗臉刷牙。第二天醒來,酒喝得太多,腦袋喪心病狂地痛,但爲了明年的同學聚會有新內容可表演,必須得起來去上班。裝孫子的繼續裝孫子,賠笑臉的繼續賠笑臉,擠地鐵的時候回憶起昨晚,校長說的那句“解散”就真的那麼有煽情點麼?現在就不覺得了,但下次聚會時,一定還
是會哭的。
說這麼多,但不代表我討厭高中的同學聚會,相反,我還是每次聚會裡,最投入最專注的那個人。我需要在我現在完全被別人無視的人生裡,靠他們來刷一下我的存在感。
“哎,到底來不來啊?聚會?”
我看看不遠處的廁所,想想廁所裡那個內容豐富的馬桶,剛想推辭,同學接着說:“這次聚會你應該來,除了咱們留在北京的幾個人,還有一個老同學從咱們老家過來了。這次主要招待招待她。”
“誰從大同過來了?”
我老家在山西大同,我是在大同上的高中。高考以後,班裡有人考到北京,有人考到上海,也有人就在家鄉留了下來。
“吳亞麗,你還記得她嗎?”
我舉着手機愣了愣,然後開口:“我一定來。飯店我定,這頓……我來請。”
老同學有點兒驚訝:“啊?你跟吳亞麗這麼熟嗎?”
我跟吳亞麗,其實真不熟,但是這些年我一直記得她。
我記得她跟我的關係不遠不近,記得她一直覺得自己是校花,也記得好多人都把這事兒當成一個笑話。
我記得她長得特黑,胸挺大,當時有男生不小心碰了她一下,她捂着胸嚷了半節課的疼。
但我記得最清楚的,是她在我高中畢業紀念冊上寫的一句話:
程同學,不要甘於自己的平凡,我相信你一定會幸福的。
當時看到這句話,氣的是前半句——我怎麼就平凡了?雖然考上的只是二本,好歹也是北京的學校,輪不到待復讀的你來說我平凡吧。所以後來一直沒和她聯繫過。
大學畢業以後,開始找工作,換工作,談戀愛,被劈腿,疼了一陣兒,臥薪嚐膽,準備再戰。忙忙亂亂的工夫裡,時間過得遠比上學的時候快,回憶起高中時代,日子過得像是DVD卡碟了一樣,每個日子都那麼靜止漫長。
但吳亞麗寫的這句話,我卻一直記得,而且,我開始越來越生氣她寫的這後半句。
“你一定會幸福的。”
招聘會現場,小破公司的HR拿着我的簡歷,看都沒看隨手一塞的時候,我想起了這句話。
找房東來修電熱水器,聽着房東在電話裡說:“哦呦,付着租民房的價錢,想要住精裝公寓是吧?”那時候,我
想起來這句話。
跟老闆要求收加班費的時候老闆一臉我手刃了他雙親的表情;早上擠地鐵時被擠得內衣變了形;同事結婚的前一天,凌晨四點還在猶豫,要不要把誤收的兩張五十塊假幣包進紅包裡,被發現了會很丟人……後來還是包進去了,憑什麼不包進去,和這同事共事半年,茶水間裡狹路相逢,打個招呼都費力,到結婚了,甩個罰款單給我,請帖上還寫着什麼“邀請我的摯友”。他用假情假義,我還他兩張假幣,沒什麼不可以。
但這些時候,我安慰過自己以後,都會想起這句話,吳亞麗用賤兮兮的粉藍色熒光筆在紀念冊上寫下的這句話。
“你一定會幸福的。”
我一直想找到吳亞麗,告訴她:早知道當初跟你打個賭,賭一個普通人,比如我,在這個社會裡,沒有著名的爹,沒有會來事兒的媽,沒有北京戶口沒有海歸經歷,不賣身不賣腎,只是小心翼翼左躲右閃地活着,而且,居然還相信自己是不平凡的。我跟你打一百萬的賭,來賭我活得幸福,還是不幸福。
幸福是什麼?對我來說,不是那些忠於內心隨遇而安的鬼扯。人活得幸福不幸福,完全取決於我的鄰居過得怎麼樣。
鄰居每天粗茶淡飯,我吃泡麪能加根火腿腸,都會開心一點。
鄰居每天燉肘子煎帶魚,那我這碗泡麪就完全值得含淚下嚥。
這個鄰居不一定要住在隔壁,他們在我生活的四處出沒着。我今年二十八歲,未婚,無男友,在一家時尚雜誌做沒有三險一金的美食專欄作者,每天告訴無知讀者,上流社會的日子該怎麼過。
但我住的房子是租的,我寫一個字賺一塊錢,不寫就沒有經濟來源。
我是這個世界的窮鄰居,我是提供給別人幸福感的那個傢伙。
所以我過得不幸福。
“不要甘於自己的平凡,我相信你一定會幸福的。”
高中畢業時,我拒絕承認自己是平凡的,我討厭這話的前半句。工作後,我恨這句話的後半句,因爲它錯得太離譜。
而畢業十年,我對我高中同學吳亞麗的一句可能根本沒走心的畢業贈言這麼耿耿於懷斤斤計較,甚至想要當面對她說:這句話是錯的。大錯特錯。
記仇記得這麼深,原因大概只是因爲:這句話我信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