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1章 換車點
“碰碰”衆人上車之後,回手就把車門關上了。此時坐在駕駛室的是範克勤,他早已經掛好了檔位,離合器鬆開和踩下的油門配合的極好。車子直接快速的沿街往前開去。
到了前方的一個路口,範克勤微微減速一打輪,車子非常順暢的往左轉去,下一秒速度再次提升。
如此這般,範克勤開車朝着左右,連續轉了幾個方向,最後往南面開去,口中道:“現在基本上已經擺脫身後追兵的可能了。我們出城就立刻換車。”
說着話,範克勤變成單手開車,將一直背在身上的湯姆森衝鋒槍拿了下來,交給了副駕駛的譚鑫,道:“彈鼓裡面應該還有十來發子彈,用散彈裝滿。這把槍現在歸你用。”說着話,把插在工裝兜裡的備用彈匣也交給了譚鑫。又道:“萬人迷,把你的一把手槍給我。包括相應子彈。”
姬美娜身上是有兩把手槍的,是以立刻從後座將其中一把遞給了範克勤,又將彈匣等物也一起交給了範克勤,道:“槍裡現在滿子彈。兩個備用彈匣沒用過。散彈三十發。”
“明白。”範克勤一邊開車一邊按照自己的習慣,將手槍和彈匣放在了身上。道:“一會到了換車地點,夫人和萬人迷你們兩個先換衣服,我和老譚先把這輛車子藏好。”
後座的兩個女的答了聲好後,車內歸於了平靜。範克勤之前規劃的線路幾乎最大可能性的規避了市內巡邏隊的線路。雖然走的不一定是小路,但時間基本都算的挺準。另外他們現在也不怕遇見僞政府的巡邏隊。
畢竟巡邏隊不可能在晚上見到個車子就直接就開槍吧?只要他們不這樣做,範克勤等人有把握,讓他們在沒弄清楚自己等人的身份前,全都送上西天。畢竟正常的巡邏隊可能也就四、五個人。
其實,就算有十來個也沒用。因爲他們就算懷疑也是先攔停車輛。那範克勤肯定會配合減速迷惑對方。但是在減速的時候,直接就用兩把衝鋒槍的火力優勢,打對方一個出其不意。十來個人瞬間就能放倒大半,再加上自己和姬美娜兩把手槍,也不是不能殺人。範克勤有信心很短的時間內就可以將巡邏隊拿下。
只不過這樣做的話,肯定會暴露自己的位置就是了。但一步先,步步先。等他們再派人過來,自己等人早就出城了。
不過這些情況,範克勤等人這一次倒是沒碰見。一直到出城都很順利,這和他精心挑選的時間,線路是絕對有關係的。
首先是時間,八點多鐘,在大多數的巡城隊來說,基本是上一波剛過,下一波還沒出呢。另外,線路上爲什麼範克勤在剛開始來回轉彎啊?除了迷惑敵人弄不清楚自己的行進線路以外,還避開了警務部門,巡城辦公室等等。
再加上八點來鍾,雖然一般的人家都已經回家開始休息了,但是這個時間可不算晚,路上的車子同樣不能算少。這就等於天然的一股掩護。
是以範克勤最後直接往左側一轉,直接沿着一條出城道路,徹底的駛離了南京城。他們換車的地點,是在牛首山和將軍山之間的小道。距離並不算遠,很快就到了地方。
進了雖然是山與山之間的路段,可是這種路,即便是範克勤這種反應飛快,手上控制力和協調力都非常高強的人,也不敢踩死油門使勁開。但好消息是,如果後面有追兵,對方只能比範克勤更慢。畢竟他們不可能跟範克勤一樣,瞬間就能夠計算出最佳路徑。並控制車輛保持在最適合通過的速度快速通過。
根據藏車的譚鑫指點,很快的範克勤就把車開入了旁邊一個山凹裡面。果然,在背後藏着運貨的那種卡車。當然,不是那種大卡車,但同樣的,底盤比較高。
看見這個地形,範克勤感覺選的很好,反而不用和譚鑫再去把這輛轎車藏好了。就停在這裡便可以了。衆人下了車,直接開始換衣服。
範克勤最費勁,主要他之前在裡面套了三層帆布工裝,好在現在也用不着了,是以範克勤連脫帶撕的很快就將帆布工裝扒了下來。重新穿上襯衫,長褲,馬甲,西裝,大衣後,再一次的坐進了駕駛室。
別人開車的手法不如他,畢竟此時雖然說基本安全。可是爲了保險,還是要以最快的速度離開才行。
之前穿的衣服則是還沒扔,裝在了一個包袱裡,等再次上路後,路過一個山澗的時候,通過車窗扔了下去。
就是這樣,等到了大約晚上十二點多鐘了,已經快到馬鞍山了。這主要還是因爲這個年頭的路不好走。要是有後世的高速,車子開快點,用不上一個小時就可以從南京一直到馬鞍山。結果現在折騰了快五個小時了還沒到呢。
不過馬鞍山此時也是一個緊挨着長江邊的地方,有很多貨物什麼的,馬鞍山碼頭也屬於中轉之一。是以距離馬鞍山比較近的情況下,反而道路好走了一些。
但是範克勤等人肯定是沒有進入馬鞍山的,而是直接繞了過去,一直來到了湖西地區,別誤會,就是叫這個名,後世這裡基本都是馬鞍山的開發區,各種各樣的公司都在這裡。但這個年頭就是大荒地。在具體的地點,怎麼說呢,就是後世馬鞍山長江大橋的附近。
這裡的水網還是很發達的,都是從長江分流出來的。不過也是因爲有這些水網,是以汽車想要過去那是比較費勁的。但範克勤等人是故意的。
找了個左右無人的,寬有一百多米的水面,衆人下了車。合力將車子推入了水中。當然事前,範克勤撿了一些石頭,還有一些長長的樹枝,試探過水深,專門找個比較深的地方,這才弄下去。要不然冒冒然找個地方就往水裡推,那車子沒準會露半截車身出來。那不就操蛋了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