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總,我們對公司絕對盡心盡力,不會爲一時之利毀一生之福。”一個年輕主管一表忠心,同時他也是顧總忠實的粉絲。
衆人紛紛迎合,一一表達對顧氏不離不棄。
“你們現在有要走的想法,我不會怪你們,畢竟特殊時期。”主位上的男人飄飄灑灑,目光始終不在衆人上停留。
此時,底下人困惑不解,但極大多數人的神情是在猶豫。
“顧總,你這是什麼意思?”
年長些的董事不禁過問,他微眯着眼,注視着那中間的男人,難道顧氏真的撐不住,要倒閉了?
“你們若不想留在顧氏,隨時可以走,但你們手中的股權只能賣給我。”
半靠着的男人倏然直起身,彷彿都能聽到椅子晃動的聲音。
“現在,想走的報個數。”
趁他心情好不會計較太多。
很多人覺得顧遠風的做法不可思議,別人公司陷入危難時都是求着股東不讓走,怎麼一到這兒,這規律就不管用了,還像是在催促他們,巴不得他們一個個的都走。
全場鴉雀無聲,沒人敢在此時此刻打破沉默。
“很好!”顧遠風忽的嘴角揚起,透着邪魅,“既然你們都不打算走,就好好待在顧氏,若有二心,可不會像今天的幾個人那樣,走得輕鬆……相反,收益和你們的付出是成正比的。”
倨傲的語氣,讓人無可反駁。
那位年輕主管率先表態,“顧總說得對,顧氏是我們的再生父母,說什麼也不會背叛它。”
“是是是。”
餘下幾十人附和道。
就在這時,門外又傳來了一陣騷動,有秘書保安的阻攔聲,也有一些爭鬥聲,最後門被一股強力推開,先映入眼簾的是兩個高大壯碩的黑衣保鏢,隨後出現的是一雙鋥光瓦亮的定製黑色皮鞋,往上看,是一個拄着柺杖的男人。
來人身着一襲黑色風衣,眉眼清淡,皮膚細膩,臉部輪廓柔和,給人以溫潤如玉的感覺,手中的柺杖卻並不影響他的高雅,反而增添了一份穩妥與
神秘。
他的身後,跟着兩個西裝革履拿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還有……前幾分鐘剛從會議室出來的那幾人。
坐着的人除了主位上的和他旁邊的助理,無不瞪大了雙眼,嘴巴微張,似是不敢相信所看到,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顧總,對不起,我沒能攔住他們。”秘書氣喘吁吁掙扎進來,臉色罪惡感深重。
站在老闆身側的張凱向她擺擺手,示意沒事,讓她出去。
“顧總,沒想到這麼快就又見面了。”
宋懷州眼尾上翹像是在笑,語氣彷彿真的是和熟悉的朋友在聊天,拄着柺杖的聲音逐漸向中間靠近,他身後的人也隨着挪動。
顧遠風扣着桌面的手指停下動作,眼神並沒有同其他人一樣往門口的方向看去,一股對那道聲音的厭惡感油然而生。
“你們來做什麼?”林董事鎮定自若地問,他認得出眼前的人是宋氏企業的掌事人宋懷州,同樣是A市不容小覷的人。
“林董,你還不清楚嗎,顧氏如今只剩下空殼子了,待在這裡還不如和我們一樣投靠宋總呢。”油光滿面的男人出聲道。
“你住口,吃裡扒外的東西!”林董事怒喝,虧他方纔還想爲這幾人求情,簡直愚不可及。
“不識時務的老東西!”那人回擊。
坐着的人當中也有人想要起來與他們爭論,卻突然被顧遠風一個凌厲的眼神勸回去,只得靜靜等待,默不作聲。
“沒想到還是有人對顧總是忠心耿耿的嘛,外界傳聞果真是傳聞,不能全信。”
說完,宋懷州睥睨身旁那幾人一眼,被盯的人心裡也是“咯噔”一跳,不能怪他們傳遞假消息,之前打聽到的消息就是半數人反對顧遠風,誰知最後也只是他們幾個明裡倒戈了。
顧遠風眉毛擰緊,心裡卻在想着,宋懷州說話什麼時候變得這麼陰陽怪氣的,還娘裡娘炮,穆西和他相處了將近五年,應該沒有受到他的影響吧。
他的老婆,除了看他以外,看誰眼光都有問題。
助理注意到自家老闆腦
思維似乎不在現場狀態中,便輕聲咳了兩聲,試圖提醒他該嚴肅起來了。
結果他還是沒有反應。
衆人都等着看顧遠風的下文,卻見他不迴應也不回嗆,臉部表情只有微妙的變化,卻又不是對此情此景的正常反應。
下屬們傻眼,顧總不會被嚇傻了吧。
宋懷州一行人也是尷尬不已,他們這麼一羣人愣是被人家忽視了,頓時憤憤不平。
其中一個拿着公文包的男人在得到明示後,越過前面的人,走向那個坐在最中間的人,從包裡抽出了一份文件,正想直接放在他前面,卻被張凱攔住,無法靠前。
看到眼前人板着臉,一副你要過去就從我的屍體上踏過去的大義凜然樣,一時無法定奪,他回頭看向那個風衣男子,見他點頭後便把文件遞給助理。
“顧先生,我受宋懷州先生委託,對你和顧氏集團現況提出……”
話才說一半,忽然被一道玩味的聲音打斷。
“張助理,你擋住光線了。”
在場的人幾乎是像掉了下巴一樣看向說話的男人,OMG!是他們幻聽了嗎,那個在如此緊張的氣氛下說出這無關緊要的話的人,真的是他們雷厲風行的顧總?
張凱撫額,稍微側了側身子,喟嘆不已。
顧遠風不知衆人此時對他的想法,助理一走開,他就注意到了眼前的人,微眯着眼,打量着來人。
“你是律師?”他下顎緊繃,眸子裡多了幾分探究。
被問話的人點點頭,以爲對方不相信,便又從西裝內袋裡掏出一個證件——律師證,遞給他看。
誰知對方根本沒瞧他的證件一眼,側回眸,看向那個正南方向的空位。
“不知道黎律師對擅闖私人領域有何看法?”
黎律師出於職業習慣,不假思索便侃侃而談。
“私人領域如果是特指住宅的話,那就是犯了非法入侵住宅罪,它是指未經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