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中橫一進門,羅翰就知道,一切,塵埃落定。
大勢已經造成,接下來,就不需要自己再出面了,陳嘯作爲苦主,自然會把事情的經過向曾慶族說明,而因爲葉小莉在綁架案裡面,充當了通風報信的角色,池玉財作爲她姑父,肯定也會爲她說話,何況方纔楚中橫還自以爲是地頂了他一次,羅翰可不認爲,池玉財的心胸會那麼開闊,連送上門來的機會都不用。
三天後,深海市人民法院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開庭審理此案。
胡百房本來自告奮勇地要當胡海棠、陳嘯和魏輝的律師,卻被羅翰以他與楚柯有舊怨,需要避嫌而否定了,改爲選用胡百房的另一位同樣有正義感的律師朋友老朱出面。至於孫家想請的律師,卻是在得到了胡百房向律師界暗中散發的訊息後,一一放棄了爲孫家辯護,所以,開庭的當天,孫繼昌和楚柯、楚中橫均被理直氣壯、胸有成足且口齒犀利的老朱轟得啞口無言,對相關的罪行供認不諱。
第五天,曾慶族和池玉財在新任公安局長,也是原來的秦副局長秦令貴的陪同下,親自到武警醫院,向仍然在這裡養病的魏輝通報了這起綁架案的處理結果。
市公安局長楚中橫,因犯包庇罪,瀆職罪,不僅被革去公職,還被判三年的有期徒刑。
楚柯做爲綁架案的從犯,再加上以往的劣跡並處,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且罰款10萬元。
孫繼昌做爲此次綁架案的主謀,兼之有故意傷害罪,而且被傷害者還是正在執行公務的執法者,所以被判十年的有期徒刑,並承擔受害者胡海棠的醫藥費和精神補償5萬元、受害者陳嘯的醫藥費5萬元,受害者魏輝的醫藥和誤公費、精神補償共50萬元。
之所以孫繼昌判得比楚柯重,只能說楚柯這小子還算幸運,雖然對陳嘯和魏輝極盡言語上的侮辱,卻並沒有真正動手。倒不是楚柯不想,而是楚柯還沒有動手,楊承勇便已經踢開了門。而羅翰和陳嘯的主要目的是打垮孫繼昌,所以在這上面也沒有添油加醋。
而說起來,這一番判決,不管是G省的高層,還是京城裡,都經歷了一番相當熱鬧的角力。
罰錢倒是小事,只這有期徒刑,卻是讓事先聽到消息的孫家人大爲震怒。
堂堂京城的世家,居然被兩個出身孤兒院的小子給嚴重挑釁了,真是叔叔可忍,嬸嬸不可忍!
只是孫家那位溺愛孫繼昌的老太太剛讓兒子通過公安部某位副部長來向G省的高級人民法院施加了壓力,池玉財的父親,時任中組部部長的池求真,卻是聯合了胡百房的大伯,時任商務部部長的胡堂祖,向G省的省委書記田文恆隱晦地表了態,此事,應該依法處理。
在中組部部長、商務部部長和公安部副部長之間,任誰都知道該選擇哪一方,更何況,前兩者有理,還有一個軍方的榮譽顧問羅翰在,而後一方則只是個人情。
所以,孫繼昌杯具了。
而當孫繼昌的父母發現G省的高級人民法院根本不理會己方的施壓,無奈之下,又親自到深海市求見羅翰,請羅翰看在自家老爺子前半生爲國盡力,又是再過段時間就要過壽的份上,饒過兒子這一回。
但羅翰只是平靜地以一句話駁回:“養子不教,父之過!孫老前輩是對國家做出了貢獻,但並不代表他就可以縱容或者無視自己的子孫後代凌越於法律之上,無視於世間的公理正義,而不加以管束!你們倆反正也不止這一個兒子,還是好生調教另一個吧!讓孫繼昌在監獄裡好好反思一下,如果悔過了,可以爭取立功減刑。”
不好生教訓這位驕橫跋扈的公子哥,怎麼對得起陳嘯和胡海棠、魏輝所受的這一番苦?
魏輝的臉就不說他,至今還有傷,魏輝的腿,還被孫繼昌指使保鏢真真正正地被打得骨折了的!
至於孫家那位依然尚健的老爺子會不會被他這番話氣得吐血,他就管不着了。因爲孫繼昌的原因,羅翰對孫家人都沒有好感。
再說,這番量刑,還是G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得知他在軍方的身份後,通過趙廳長的關係,輾轉了解到他的意圖,再結合案情的實情情況,認真推敲過後,才得出的結論,他要是就這樣鬆口,豈不是自扇耳光?
當然,羅翰知道,以孫家的能耐,應該有可能以各種方式來給孫繼昌減刑,搞不好不到5年就會刑滿釋放。但是,只要法院判了刑,他打壓和威懾孫繼昌的目的就已經達到了,也向外界的人展示了他的影響力,讓人不敢再小覷他的身邊的人,不敢再對他身邊的親朋好友動腦筋,那也就差不多了。如果孫繼昌在獄中真的學乖了,他也算是做了一件功德之事,而如果沒有學乖,死姓不改,他身邊不還有玉雪嗎?憑玉雪的能耐,潛入監獄,製造出某種靈異事件,那簡直太容易不過了。
有責,便有賞。
在綁架一案中,劉用不畏強權,仗義救人,被提爲市公安局的副局長,依然是主管刑偵;魏輝雖然因爲經驗和資歷,並沒有當上刑偵支隊隊長,而是由老張頂了上去,但是原來親近楚柯的副隊長卻是爆出受賄的醜聞而被擄下,魏輝升任副隊長。
都當幹部了!
聽完曾慶族的宣佈,羅翰和陳嘯滿意地鼓起掌來:“魏輝,恭喜恭喜啊,升職這麼好的事,你出院以後,可是要請我們吃一頓慶祝慶祝才行!”
魏輝傻傻地笑着,心中又是激動,又是感激。他雖然老實,但並不笨。若非羅翰在背後推波助瀾,刑偵支隊裡比他資格老的還有幾位,憑什麼能讓他來當這個副隊長?
不過魏輝畢竟是憑真本事進了刑偵支隊,和老張的關係從某種程度上說,甚至比和劉用的更近,也不怕別人不服氣。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