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乞丐已然不是第一次用這種醉酒的能力其對敵,故此如今酒醒之後,他雖然不清楚自己剛纔喝醉了酒到底幹了些什麼。可卻能夠將事情的來龍去脈猜出個大半出來。
他拍了拍腦袋,隨即狼狽的從地上爬起來,揉了揉身體被蕭航擊中的地方,咧嘴忍着疼痛,模樣很是滑稽。
此刻的他看着不遠處的蕭航,先是愣了愣神,隨即失笑着說:“看來我失敗了,被你打醒了。沒想到,我喝醉酒了的樣子,也會被人看出破綻出來。我原本以爲你年齡尚小經驗不夠豐富,許多東西是看不出來的,可是,我顯然還是低估了你。”
“有些人喝醉了酒了不喜歡說話,你就是這樣。”蕭航緩緩說。
邋遢乞丐聳了聳肩:“理論上來說,你應該把我打殘廢了,那樣我就輸了。”
“我不喜歡趁人之危。”蕭航搖了搖頭。
邋遢乞丐咧嘴笑了。
他越笑越爲開心:“蕭航,我果然沒看錯你,我老乞丐來此,不虛此行了。”
“好了……”
說罷這話,邋遢乞丐揹負着手:“我老乞丐喝醉了酒唯一的底牌都被你給解了,再打下去,自然也沒什麼意義了。好了,此場比賽,我棄權認輸。”
聽到老乞丐認輸,這樣的結果是所有人也沒預料到的。
但很快,一些女弟子歡呼了起來。
“贏了?”
“乞丐認輸了,當然是贏了。”
“哈哈哈哈。”老乞丐卻沒有任何失敗應有的悲傷,相反,他還欣慰的看了一眼蕭航,拂袖離去了,至於去了哪裡,便不被人知曉了。
葵花長老看到老乞丐棄權,也長鬆了一口氣,蕭航總算是有驚無險的取得了勝利。
相反,她也爲如今蕭航的實力感到驚訝。
她沒想到。蕭航閉關七日,苦思冥想出關之日,實力竟已然如此厲害,與乞丐老人,竟然逼迫的對方棄權認輸,可見乞丐老人的確是山窮水盡,實在沒了底牌和招式了。否則以對方那樣的實力。不會被逼迫的愣生生棄權的。
現在乞丐老頭棄權,蕭航這比武大會第一名。也就徹底坐實了。
只是想到這,她忍不住看了一旁的林寶花一眼。
蕭航如今得到這比武大會第一名,接下來打的,可就是林寶花了。
她心中自是擔憂,畢竟,林寶花的心意,別人不明白,她葵花長老可是一清二楚的。
也正是想着這些,她輕吐了一口氣。心中嘆息。
她從林寶花的眼神裡看不到任何猶豫,看來,自己宮主早已然心意已決。
想到這裡,她也唯有硬着頭皮說道:“既然對手棄權,此次比武大會也已然落幕,第一名便是蕭航。而在之後的時間裡,蕭航將有資格挑戰我們上清宮寶花宮主。只要取勝,便可有資格獲得上清訣!”
待得這話落下時,葵花長老便不再多言。
她很清楚,今天過後,蕭航也就徹底揚名世界了。
的確和其所想一樣。
只不過兩天的時間,蕭航的名聲傳播便是一發不可收拾。
一傳十十傳百。這世界各地的高手一個個傳播出去,將今日的比武大會傳的神乎其神。
蕭航先擊敗印度神帝,後擊敗獅皇,再擊敗老乞丐,等各路高手,每一個高手都是當今世界數一數二的佼佼者。蕭航之名,再也不像是往日那樣不被人所知。甚至那劍宗蕭航之名,也被人徹底喊了起來。
當年向盡風與秦東方一戰,徹底讓向盡風和秦東方劍聖劍魔之名傳開。
而今日蕭航一戰,也讓人冠於了蕭航這劍宗之名。
當有人提起蕭航時,總是會提起劍宗這二字,以表示對蕭航的尊敬。
現在的蕭航,聞名世界,十大至尊之名,也被其牢牢坐穩。
而向盡風和蕭航師徒,也是被人最多議論的一段話。
師傅乃是劍聖,徒弟乃是劍宗。
這一師一徒,皆是在劍術上達到了極高的造詣了。
當然,現在更多的人還是在關注之後的比試。
也是,最爲精彩的比試。
那林寶花可是早早就傳出了花的高手,獅皇和印度神帝等這種高手看到林寶花就跟老鼠看到貓一樣,撒腿就跑。可見林寶花之厲害,畢竟傳言再厲害,那獅皇對於此事始終是默認的,誰敢質疑林寶花?
甚至有些消息豐富的,更是傳出了林寶花早已然領悟兩大境界極致,一身實力冠絕天下,難尋敵手。
這樣一來,蕭航與林寶花的對決就更加吸引人起來。
蕭航,一代劍術宗師,林寶花,堪稱冠絕天下的無敵角色。
這兩人交手,誰強誰弱?
對於別人而言,這些事情唸的津津樂道,可對於蕭航而言,他卻是一點想和林寶花交手的心思都沒。
“其實不用老前輩你說,與林寶花交手,我自覺地是一點勝算都沒的。林寶花的實力確實比我還要高一個層次,否則她也不會被人稱之爲冠絕天下了。”蕭航如今坐在屋中,坐在他對面的不是別人,正是在兩日前,被他擊敗的邋遢乞丐。
就算他如今這個實力,最多隻敢說擊敗獅皇。
但讓獅皇看到他像是老鼠看到貓一樣撒腿就走,是做不到的。
而事實是,自從上次獅皇與林寶花打過一場後,之後看到林寶花的眼神裡就充滿忌憚,那是一種無論如何都不敢招惹的忌憚。
邋遢乞丐手裡拎着一壺酒,時不時的品嚐一口:“那你怎麼想的?是要挑戰林寶花?”
“恩……自然是要嘗試一下。“蕭航深思許久,不由得說道:“我很好奇林寶花究竟有多厲害,而且……我也很好奇,我在與前輩交手之前,莫非與前輩有所交集不可?前輩爲何……”
從擊敗邋遢乞丐過後,這邋遢乞丐並沒有離開上清宮。
而是消失在了衆人視線之後,找上了自己。
當找到自己後,邋遢乞丐也沒什麼惡意,只是在他這裡與他交流一些境界方面的事情。他自然很樂意,畢竟邋遢乞丐相比境界上的領悟比自己要稍強一些。
他能贏對方,完全是因爲劍術與境界的糅合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否則的話,單純以境界來鬥,他可不是這邋遢乞丐的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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