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哪張牀上跌倒,就再從哪張牀上爬起來!!!
————李斯的座右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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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暴的龍捲把周圍所有阻礙它的物體全都摧毀,一道道血紅色的劍氣瘋狂地從風暴中爆發出來,泥土,樹葉,所有的一切被捲上了空中,李斯已經看不見風暴中央的格羅姆的身影。
無差別攻擊,就算是粗大數十人抱的大樹,在這如同天災一般的力量面前也無法倖免,一棵棵的樹倒下,粗大的樹杆變成了碎屑,遮蔽了天空。
李斯也不能阻擋。他只有退。
但沒有了魔力去釋放閃耀,又怎麼能逃過那凌厲無比的劍氣呢。無數的大大小小的傷口出現在李斯的身上。
砰!李斯的後背撞上了一棵樹,背後的傷口在這一撞之下又裂開了,但李斯此時感覺不到任何的疼痛,眼前的情景已經佔據了他全部的心神。
“這就是劍聖的真正實力麼!”李斯喃喃自語。
龍捲繼續逼近李斯,就在即將把李斯吞沒的時候,狂暴的龍捲卻突然消失了,就像從來沒有發生過一般。只留下滿地的瘡痍。
在一堆殘枝敗葉中間,隱約看見格羅姆的身體。
“怎麼了?”李斯驚疑不定,掙扎着走了過去。
把殘枝敗葉一一拿開,眼前的景象讓李斯又是一陣心驚。
格羅姆全身上下的皮膚都爆裂開了,彷彿是身體裡面的一個**爆炸了,把皮膚都震裂開來。
鮮紅的血流了一地。
格羅姆暈了過去。
“日了!平白無故打了一場架,把自己弄了一身的傷不說,還浪費了我的生命之水!”李斯憤憤的聲音在漆黑的森林裡面迴盪。
迷霧已經下來了。李斯正坐在一堆旺盛的篝火前,木架子上正烤着一條狼腿,香氣四溢。
當然,少不了李斯認爲的壯陽極品,狼鞭。
早上昏迷過去的格羅姆現在正靜靜地躺在一邊,奇怪的是,原本破破爛爛的皮膚現在已經完好無損了,除了上面還殘留着些血斑,已經找不出任何的傷痕來。
李斯也一樣,就連背後的那道恐怖的傷痕居然也癒合了。李斯用手摸了摸,只感覺有一道細長的痕跡在背後蔓延。
難道這是生命之水的緣故?李斯想來想去,唯一覺得,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就在生命之水上面了。
想不到喝了那個生命之水,居然有這麼大的好處!李斯很是興奮。
轉眼又看到旁邊的格羅姆,心又開始疼了。
“日!剛纔手一抖,滴了兩滴生命之水給這個傢伙!一滴就夠了!浪費!”
“不過,如果能收復這麼一個手下,算起來似乎也划算了。今天的那招夠狠的!”想到這,李斯心裡也舒服多了。
早晨的陽光依然像昨天一般的燦爛。
自打昨晚格羅姆醒來之後,李斯就沒有好好睡過覺。
那傢伙一起來,正看見李斯把最後一口狼鞭肉放進嘴裡,手剛想探向架子上的狼腿。
格羅姆的肚子立馬就打雷了,手上像加了疾步風技能,無聲無息地出現在李斯的手前面,把架子上滾燙的狼肉拿走了。
足以塞得下一個狼頭的大嘴幾下張合,一條狼腿就沒有了。
吃完了後,還喊着餓,居然又衝進了重重的迷霧,愣是把一頭正在睡覺的迷霧花斑豹抓了回來,這是一種比魔狼還高一個級別的魔獸,擁有極快的奔跑速度和兇猛的爪子。
李斯甚至可以看到這頭豹子的眼角還有一團眼屎。
“豹鞭也不錯!”好好的晚餐再次被打攪的李斯看見這頭豹子後也不生氣了。
剛進入迷霧森林的時候,李斯就沒少看見到這種魔獸,可惜這東西太機警,一直沒有抓住過。
把豹子填進肚子後,李斯看見,格羅姆那傢伙晃了晃身體,打了個呵欠,居然又趴下了,不一會,如雷般的聲音響起。
“多麼美好的早晨!”李斯伸了伸懶腰,讚歎瞭然後走到格羅姆旁邊,照着屁股踹了他一個翻身。
“別忘了,你現在是我的手下了。”
李斯正順着太陽升起的方向走去。
“如果不是我強行使用了我現在的能力不足以施放的劍刃風暴,導致了力量的暴走。我還未必輸給你了。”格羅姆在後面嘟囔。
“願賭服輸,別忘了你的先知教你的話,信守承諾,是戰神賜予我們獸人的珍寶。”李斯聽見了格羅姆的嘟囔,搬出了獸族的名言。
“我格羅姆。地獄咆哮說話算話!”後面的格羅姆臉上一紅,拍着胸膛說。
已經走了四天了,巴蒂斯圖塔所說的他的子孫後代還沒有出現。
一路走過來,路上有不少高大至極的樹,但都不像巴蒂那樣可以和李斯溝通,李斯不死心,還在樹的跟前大唱了一通召喚術的精靈歌曲。旁邊格羅姆的眼神像在看着白癡。
不知道是不是因爲生命之水的緣故,格羅姆的實力竟然漲了一大截,用他的說法是,他正式成爲了初階劍聖了。初階劍聖的標誌是基本掌握劍刃風暴。
這讓李斯很是嫉妒,爲什麼他喝了生命之水就可以提升實力,而我喝了這麼多卻僅僅是能讓傷口好的快一點?多給我點魔力也好啊!
格羅姆發現了自己的實力提升後,倒也沒有再纏着要和李斯打賭。
不過,日常的切磋是少不了了。
格羅姆這傢伙雖然其他方面很遲鈍,但在打架方面的研究倒是很深。
一路過來,李斯學到了不少格鬥的技巧,以李斯龍一般的力量,再加上獸族精英式的格鬥技巧,還有李斯那變態一般的心靈感應,如果格羅姆不使出劍刃風暴,基本上都是被李斯逮上就狠揍一頓。這樣一來,李斯心裡倒稍稍平復了些。
獸族還是很純樸的,最起碼,這個傢伙很純樸。李斯如是說。
“不知道白雪好了沒有?艾琳也不知道怎麼樣了。”整個迷霧森林裡,只有在巴蒂的周圍纔沒有迷霧,才能看得見月光。沒有月亮,李斯的月之心有靈犀祝福無法施展。
李斯站在一條河邊,夕陽的光輝在河面上跳躍。
河面不寬,一條翻倒的大樹衡臥在河面上,成了一條天然的橋。
迷霧森林裡面居然有河,清澈的河水讓李斯回憶起剛剛碰上艾琳的時候。
“大海啊!你全是水!奇美拉啊!你兩條腿!初戀啊!你是如此的甜美!”李斯搜腸刮肚,正想整首詩出來,卻一陣聲音傳來,低頭一看,格羅姆正趴在河邊,咕嚕咕嚕地喝着水。
李斯正憤恨着自己的詩興被打攪,剛想一腳把這傢伙踹下河裡面去。
對面河邊卻忽然閃出個身影,手上提着個壺般的東西,在河裡面裝滿了水,一擡頭,發現了李斯,忽地驚慌地閃進了河邊的樹叢中。
李斯看得真切,那身影是一頭鹿,身上佈滿瞭如同梅花一般的圖案,卻長着一個精靈的上身,俊美的臉龐,長長的耳朵。
“這不是樹妖族麼?怎麼迷霧森林裡面有樹妖族?”李斯很是奇怪,在多蘭納爾,李斯很是留意過這種半精靈半鹿的樹妖族,還很認真地和艾琳探討過樹妖族的夫妻生活方式。
“樹妖族不是幾乎全族都編進了軍隊麼?”
那個樹妖藏進了樹叢中,卻沒有逃走,戒備地觀察着李斯和格羅姆。
“樹妖先生,能不能問你個問題?”雖然不明白這裡爲什麼會出現樹妖,李斯還是踢了踢旁邊正在牛飲的格羅姆,很是客氣地向藏在樹林裡面的樹妖打了個招呼。
“人類!”藏在樹林裡面的樹妖一聲尖呼,柔柔的,像是女性口音,用的卻是比較古老的精靈族語,然後樹叢一陣抖動,李斯只聽見一陣急促的腳步聲漸漸的遠去,就沒有聲息了。
“暈了!這幾天和格羅姆都是用人類通用語交談,都習慣了!”李斯啞然,剛纔說話用的正是大陸通用語。
“咱們過去看看去。”招呼旁邊的格羅姆,李斯走上了樹橋。
在剛纔樹妖藏身的樹叢裡面,李斯發現了一個做工精美的水壺,是那種比較古老的精靈風格藝術雕刻,比起李斯在多蘭納爾看到的那種精靈風格有很大的不同,倒和神廟裡面的某些古老的雕刻的風格比較相似。
壺裡的水灑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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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大家。
私事,比較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