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婚禮時裝出現在我的揹包裡,我的眼睛都亮了,這個他在時裝商城裡面見過價值1000人民幣呀,但那只是一套的價格,男女婚禮時裝加起來得3000多塊,就是很簡單的一個婚禮而已。小貓居然捨得花錢買下來。在我的感嘆下,小貓又給我交易了很多物品,都是一些裝備屬性很高。我把那些東西都放進倉庫裡了。
虐菜很享受:“小貓你真有錢,這套時裝超級貴的。”
愛吃魚的貓。:“還好。”
本以爲時裝會是他最大的驚喜,然而當我被我是土豪帶到婚禮現場的時候,我整個人都是震驚的,裡面聚集的可都是服務器榜上有名的玩家,而且婚禮現場佈置的也是最高規格的,能夠容納的人數是1000人,正是遊戲裡最大的結婚規模了,至今還沒有人用過。
而所有的這些都是需要人民幣來支持的,但是一個婚禮現場的話,花費就要好幾千,再加上那些奢侈華麗的佈置,這都是上萬了吧,用一個字來說就是豪。
林怡以爲小貓只是開玩笑的,沒想到是真的,林怡看着電腦的場景,非常感動。
林怡從來不知道被人重視的感覺,忽然就在這一刻,林怡感受到了!
我是土豪帶着我走向婚禮主持臺。我站在那兒,小貓就站在我旁邊。和她穿着一套婚禮時裝很是耀眼。在那一瞬間,我覺得自己是真要結婚了,那種感覺震撼心靈。林怡的一隻手掐着另一隻手的手臂,自己不會是在做夢吧?
我和小貓一起在主持臺上。
npc月老就出現在我們面前。
一根紅線出現,將遊戲人物的虐菜很享受,和愛吃魚的貓右手腕牽住了。
“世間緣分千千萬,種你們的相識相知相愛便是其中一種,此後你們便要相互扶持,一路走到最後,至死不能反悔,你們可願意?”
這個遊戲裡面的嗯NPC的聲音都弄得那麼好聽,而且是有感情的說出來的,就好像現在他們真的是站在月老的面前一樣。
虐菜很享受:“我願意。”
愛吃魚的貓:“我願意。”
禮成之後就是新郎和新娘去底下的宴賓席上和賓客說說話敬個酒了。
我牽着小貓的手走下去。這個是最高規格的婚禮就和現實當中的那些婚禮差不多,模擬還原程度很高。
婚禮在11點的時候結束了,看着收拾殘局的我是土豪他們。又看了看站在自己身邊的小貓,然後果斷的把他拉了出去。
晚上游戲的風景很美,特別是站在最高處的時候,此時我和小貓站在遊戲的最高處,雲之巔聽說這裡的高度是按實際的山峰高度模擬出來的,大概有兩千米。
站在那裡幾乎可以看到全地圖的風景,有的地方依舊燈火闌珊,燦爛如白日,額有的地方卻是漆黑一片,看不見任何東西。
我很是感慨。之前從來沒有來過這種地方,因爲這些地方都是高級玩家出沒的。我基本上不來,因爲和小貓要做任務。如果不是因爲站在自己身邊的小貓的話,但是現在我想和小貓一起看。
我最近覺得小貓有些不一樣了,就是從我們在遊戲裡面結婚之後,小貓對我實在太好了。
只要有新出的服裝裝備適合我的,他全部都買下送給我。
虐菜很享受:“你能不能不要再花錢給我買了,我不要!”
愛吃魚的貓:“怎麼你不喜歡嗎?”
我無奈沒有辦法。
我拿起手機點開微信。把之前幫派的分紅5000元轉賬給了南風知我意。
南風知我意:“這是什麼意思?”
“我不要你的錢。而且我工作了,我自己有錢。”程南看着林怡的轉賬記錄,眉頭緊緊的皺在了一起,林怡還是不信任自己,任重而道遠啊!
林怡看了看手機上的退還轉賬記錄很是無奈。我承認我對小貓有了好感。
我之前玩遊戲從來都不會去帶小號的,我只管自己玩的開不開心,有的時候還會去欺負新人了,但是自從遇見小貓。基本上都是跟小貓一起升級打怪。自己這樣和小貓一起真得像情侶之間會做的事情。
林怡一隻手撐着臉,看着電腦上的情景變化,內心還是有些猶豫,在不確定之前我是不會那麼輕易就把自己的感情說出去的,而且這只是在遊戲裡面,要是在現實生活中小貓並不是那樣的一個人,該怎麼辦呢?如果見到之前希望破滅了,自己又該怎麼去面對小貓!
很多很多的事情我都在擔心,我沒有勇氣去放手一搏。
一想到這裡,我剛剛平復的心再次激動起來。自己應該怎麼辦啊?
不行,我必須找個人問清楚這件事情。宿舍裡那幾個人肯定是不行的。於是我想起了自己的哥哥。
林勳一定是知道的,他有經驗啊!畢竟都是結了婚的人,雖然和嫂嫂離婚了但畢竟也談了轟轟烈烈的戀愛呀!
撥通林勳的電話之後,我坐在牀上咬着自己的手指不安的等待着他接聽。
響鈴十幾秒鐘之後,林勳接起電話,他的語氣似乎藏着一些意外。“你怎麼給我打電話了?”
我的聲音弱弱的,:“有點事情想問你。”
“什麼事情?”
我糾結一下,把自己要說的話整理一下,“那什麼我好像喜歡上了一個人,但是他是是遊戲裡面的人。也就是網戀,我現在有些不知所措,我不知道自己是真的喜歡他,還是喜歡他對我好,所以我問你我該怎麼辦?”
林勳那邊沉默了一分鐘,然後笑着說,“原來你是有喜歡的人了呀,不過感情的事情嘛,我現在也不是很清楚,也沒有整清楚。但是如果你要是喜歡他的話就直接去追吧。不要因爲我和你嫂子的原因,就不相信愛情了。”
我咬着指甲蓋。“真的是這樣嗎?”林怡一到有事情難辦的時候就會緊張到咬指甲蓋,從小的習慣,現在長大了,還是沒有改掉。
我覺得林勳說的很有道理,既然是喜歡的人,那就去追呀,如果不試試看的話,誰知道會不會有結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