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5章 領主喜歡看修馬蹄
馬馬城。
臨時充當起傳訊責任的男僕小跑着來到了馬場,手裡捏着一封信。
還沒靠近就聽見馬蹄聲如雷震耳欲聾,滿天煙塵滾滾,不小心吃了一嘴的沙。
也不知道領主大人究竟弄了什麼東西,大概是魔法?在領主大人的奇特能力之下,母馬一個個的都配種成功了,讓馬馬城專門負責配種的馬伕們一個個豎起大拇哥。
要說還是領主大人專業啊,就沒他配不上的!
神奇的很。
整個沙漠,至少說馬馬城,從上到下都知道自己家的小姐不是什麼索菲亞公主。
不過有的話說多了自己也就信了。
瞧那些最底層的一個個就十分相信,恨不得拔出劍插在地上宣誓效忠,可惜不論他們怎麼表現都沒用,階級不是那麼好跨越的,想宣誓效忠還得排隊呢,不缺人才。
馬馬城內,尤其是城堡內的人知道,自家小姐是李奇大人的人。
想起這件事,男僕就覺得古怪。
雷甕城麾下的大小貴族也有幾十號人,在知曉李奇是真正的統治者之後,便開始動心思想把自己的姐姐妹妹,女兒侄女外甥女送過來和他交朋友。
以舞會致命邀請,火漆信就有幾十封了。
親自上門邀請的,坐着馬車專門過來溜達一趟的,等等,那可真就數不勝數了。
尤其是李奇大人長得俊美,不留鬍鬚的時候俏的很,留了鬍鬚又男人味十足,就算他沒有這層身份,想爬上他牀的夫人小姐就不在少數。
要說這也算不上什麼,玩玩嘛,貴族裡都默認了。
很多沒什麼感情的貴族夫妻甚至能在一場舞會上達成默契,各玩各的。
貴族結婚都是利益,有感情的在少數。
李奇大人卻沒搭理任何一個,其中有的長相可不比麗蘇差,還比她白。
白,瘦,嬌弱,纔是主流審美,如果走三步吐一口血,那就太完美了。
但人家李奇大人就是對這羣人不感興趣。
你要說他不喜歡女色,那衝冠一怒搶國王未婚妻的事蹟可不是胡編的。
還有他的未婚妻斯塔茜,據說兩人的感情也很不錯,當初他搶了國王未婚妻逃離王城到時候,未婚妻還親自率兵前去營救,一大家子怎麼看都挺和諧的。
甚至麗蘇的事也沒怎麼藏着。
否則非親非故的,爲什麼偏偏使大力氣爲她打造一個“索菲亞公主”的身份,要說方便借她的身份掌控沙漠吧,也能說得過去,但那麼多人呢,爲什麼專挑好看的。
最後只能歸咎於,李奇大人對感情真摯。
別人一天換兩個女人,李奇大人二十多歲了,才三個女人,純情,真純!
作爲同時身兼伺候起居的貼身男僕,他跟在李奇的身旁時間也不短了。
鋪牀,端水洗腳,幫忙搓澡,刮鬍子等等從大到小的活兒他都會跟着做,這可是別人紅着眼珠子搶都搶不過來的好工作。
也是因爲跟着的時間長,他才知道領主大人不是沒愛好,美人也愛,但很一般,其真正的愛好很古怪。
他喜歡看人修馬蹄!
怪的很啊!
如果有哪匹馬腳掌不舒服,或者要換馬蹄鐵,領主大人一定會跟着觀察許久,一開始男僕還以爲領主大人太看重馬馬城的戰馬了,說別的馬馬城可能不行,但就培育戰馬這方面,整個沙漠馬馬城說第二,沒人敢說第一!
領主大人看重騎兵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一匹戰馬值數枚金日啊,可是不亞於盔甲的珍貴資源,尋常貴族領主得到幾匹戰馬組建起騎兵,就能在村與村的土豆和雞蛋爭奪戰中佔據絕對優勢,毫不客氣的說十幾個騎兵能殺穿三個鄉紳的民兵隊伍,外帶一個用酸蘋果釀酒的落魄男爵。
可是時間一久,他就察覺出不對勁了,領主大人根本不是關注戰馬,他就是單純的喜歡看修馬蹄子。
盯着發呆。
所以在剛纔接到一封信以後,男僕第一時間就朝着馬場趕過來,一是因爲這個時間點領主應該和駿鷹一家子一起培養感情,二是因爲有兩匹馬的馬蹄鐵磨損的厲害,今天要更換,領主大人肯定在!
果然,當他趕到以後就看見了舉着一個圈,訓狗似的對着小駿鷹們訓練的領主大人。
“飛毛腿,跳!”
“導彈!到你了,哎,做得漂亮!”
“來,斬斧……”
“大人!”
男僕老遠便伸出手,一副氣喘吁吁的模樣,中途又大口啃了幾嘴的風沙,牙磣又澀口,還帶着一股馬糞味。
怎麼在上位者面前表現也是一門技巧,你慢悠悠的走過來說明你不重視,但你要真跑的飛快,說不出話又耽誤事,速度快的同時還要表現一下才是最關鍵的。
上位者不會在意你的小心思,但會很在意你的態度,他不知道你跑過來累不累嗎?當然知道,但表現得恰到好處比快那麼一兩秒重要。
男僕沒有過分的表現自己,反而努力壓制着自己粗喘氣的打算,將信遞交到李奇面前:“公主殿下送來的信。”
大家都知道麗蘇不是公主,但所有人都說她是公主,不是也是。
等再過幾年,誰敢說她不是公主,誰就是屁股有問題。
“哦?”李奇詫異。
他把麗蘇派到恩鐸純粹是一步閒棋,不說太多花裡胡哨的理由,就一點,他今年得回到鐵谷結婚了,你說是帶着麗蘇呢,還是不帶呢,李奇大人臉皮薄,渣的有底線,畢竟是自己在這個世界唯二發生過關係的女人,名分沒有,但也不能把人拽到婚禮上給自己送祝福吧。
加上知道對方收不住心思,所幸丟到恩鐸去。
打開信,李奇嘴角勾起,暗道一聲不愧是沙漠珍珠,小雌豹終究還是要在草原上馳騁啊,拴在身邊做花瓶家貓,簡直暴殄天物。
“嗯”然後將信攥在掌心,再攤開,信已被高溫烤紅,隨着一陣風吹過迅速焦黃,然後轉變成炭黑,被風拽着飛向遠處。 在魔法鑽研上他越來越深入,不說威力有多強,但無聲施法真沒有多大問題。
麗蘇在信上說了她的經歷。
一路走到黃金草地的獵人領,然後和本地土著發生了衝突,且意外的被盧卡認出來那個本地土著部落就是當初買走了他兄弟姐妹的貴族。
關於這點麗蘇只是在簡單一筆帶過,在她看來除了盧卡的龍裔血脈兄弟姐妹們,其他的根本不算什麼大事。
別以爲沙漠領主是軟柿子,和整個恩鐸比肯定不夠看,但要拿捏一個幾千人的小土著,就跟玩似的。
就是兇名赫赫的蠻鬃部落,也不想無緣無故的發生衝突。
讓李奇覺得有趣的是後面內容,麗蘇沒打算和雙頭鷹家族硬碰硬,而是選擇了做商人。
賣刀劍等武器,甚至還要把隊伍隨行帶着的一些用火油製作的燃燒彈賣過去。
用動物毛皮交換,給出的價格都很高。
不僅如此,還會用毛皮換糧食。
現在部落土著們最缺的是什麼?當然是糧食,他們雖然有着肥沃的土地,但沒幾個人願意種地,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辛勞大半年,最後收成好壞還要看天意,哪有拿着刀直接出去搶來得快。
對麗蘇的行動,李奇十分認可,
近兩年各地也算風調雨順,沒有發生什麼大規模的天災,糧食收成不錯。
像是船頭堡,就和李奇有不錯的關係,糧食也都是優先賣給他的,恰好李奇買糧食不壓價,你賣多少我就要多少,不缺錢。
所以在對付恩鐸的部落土著時,麗蘇就表現出了一種態度,糧食我來供應,武器我也供應,你們只需要負責自相殘殺。
信上也說了,麗蘇只是寫信來通知一聲,其實在信送出來以前,她已經行動了起來。
草原部落土著們得到了能碾壓敵人的武器會怎麼樣?看似對外一塊鐵板,實際上各個部落各自爲戰,有了武器軍火支持,肯定有怨的報怨有仇的報仇。
麗蘇只要保持好自己商人的身份,一切都不是問題,又有一批超凡者在身旁守着,土著們想倒反天罡也沒那個能耐。
能幹掉一個殿堂屍鬼還有一羣超凡的實力,不如去幹掉仇敵。
而且我可是沙漠來的,你不會認爲我會跨越那麼遠,專門來搶你的地盤吧,根本不現實嘛,所以安心買武器吧,好刀好劍統統滴有,尤其是火油製作的燃燒彈,更沒有問題,這玩意技術上沒多厲害,問題是資源搞不到啊,火油雖然不是什麼太珍貴的資源,但一般人也不會向外出售。
一切事情和戰爭牽扯上關係,都是敏感資源,有價無市。
就像現在因爲李奇的火藥,一些材料都沒那麼好買了,幸好李奇手裡存貨不少,加上他有錢。
你儘管漲價,等我用錢砸。
不要錢?就是不賣?那我就動手搶了啊。
對李奇來說,這只是一件不太起眼的小事,下半年更重要的是應付白龍伯爵,對方可不是個安分的主,萬一真的發生了衝突,還得考慮怎麼從中保證自己的利益。
如果能幹掉那條龍肯定好,幹不掉的話李奇只能儘可能縮着不去招惹對方。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搞火龍,不知道霍夫曼親王什麼時候有消息。
還有就是結婚,他領地越來越大,又增添了幾十萬人口,領地急需一場大型慶典來凝聚人心。
沒什麼比慶典更能加快差異文化的融合了。
他思索着要不要寫封信給麗蘇,但是他也承認在兵法上自己沒什麼能耐,大多數時候都是憑藉着“全圖視野”的開掛能力,強行佔據優勢,真的看手段他還真未必比得上麗蘇,斯塔茜等女強人。
思慮再三,他還是給了一封回信。
不求這封信有能發揮多大的作用,算是給麗蘇提個醒,用得上就用,用不上就算了,咱們又不是硬實力打不過他們,現階段只是不想打而已,畢竟手底下壓着的事情還不少,否則直接大舉進攻推平了恩鐸,好吧,強行推平恩鐸還是有些難度的。
不過推平一個雙頭鷹家族,還真不算什麼……
10只小駿鷹已經能靈活奔跑,如今在李奇的訓練下雖然做不到展翅飛翔,但滑翔的問題不大。
“終究還是血脈稀釋了,無法避免啊。”
雖然不想承認,但這10只小傢伙確實比不上當初破殼的火箭。
它們體型和小馬駒差不多,但卻沒有火箭靈活,且前蹄的鷹爪也有很大的不同,更纖細了一些,好像是骨骼上更靠近普通馬匹,正常駿鷹的前蹄別看是鷹爪,但實際上骨骼非常的粗大。
按照這種情況,估計再和普通的戰馬配種幾代,以後產下的就只是普通的戰馬,血脈稀釋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讓李奇用血脈藥草來餵養這些小傢伙,李奇又不願意,血脈草藥現在也沒剩多少了,用一點少一點,他還想等以後發掘出更珍奇的神奇寶貝之後再用呢。
大不了就辛苦火箭,能者多操勞。
想什麼來什麼,就在李奇準備動身回東峽時,霍夫曼親王那邊來信了。
準確的說是地下城內來消息,霍夫曼親王真的邀請他一起去屠龍。
就在下個月。
“真看得起我”李奇潤了潤嘴脣,那可是火龍啊。
搞一頭肯定很有意思。
雖然他已經有一頭小雛龍了,但大的誰不喜歡啊,別管男女,都一樣。
大就是好,好就是好大,越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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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