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強生思索着究竟是告不告發這件事,如果他把這起天大的事情揭露出來,那對自己有什麼好處呢?
首先,不管是CIA或者FBI都會把重要精力放到東芝事件上,自己擁有的那幾臺設備反倒成了小案子,畢竟那不是可以加工螺旋槳的大型設備,他們對自己擁有的那幾臺高精尖加工中心的注意力就會降低不少!
再一個,即使美國人知道這幾臺設備就是他搞到的,但林強生完全可以把責任推給別人,美國人很難蒐集到他親自參與的證據。不能把林強生怎麼樣,對這種無力不討好的事情他相信美國人也是很棘手的。然後他把日本人和蘇聯人拎出來扔給美國人,那他的事情可能就會被美國情報機構按下。
林強生只是想到了這種可能,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幻想,反正人總是願意往好處想的!
緊接着林強生又想到了他這麼幹,到底能不能成功,尤其是現在的國際環境。
已經過去的70年代,那時美蘇之間相對處於一段和平共處時期。那段時期兩大集團的關係相對比較穩定,自從後赫魯曉夫時代提出的經濟競爭理論到勃列日涅夫的溫和發展時代,北約和蘇聯之間關係向好的一面發展,那段時期美國和歐洲各國也放鬆了對蘇聯技術出口的限制。
但隨着蘇聯入侵阿富汗開始,國際環境進入到了一段新冷戰時期,蘇聯的擴張主義擡頭,經70年代經濟發展蘇聯的經濟實力和軍事力量取得了了不起的進步,這段時期的蘇聯是世界上當之無愧的霸主,霸主就要向世界彰顯力量!
美國和北約各國也重新看待了與蘇聯之間的關係,這時期雙方雖然沒有到要劍拔弩張的地步。但是美國與北約對蘇聯的野心也是懷着相當警惕的心情。在東歐政治動盪、中東戰場、東非戰亂、阿富汗戰場的各個熱點地區,雙方的政治軍事競爭呈現白熱化!
從79年開始美國要求巴統認真對待自己的管制水平,對待其他歐洲國家也嚴格限制他們對GCD國家尤其是蘇聯的技術設備出口,以前相對寬鬆的環境重新嚴厲了起來。
而且美國政府正在積極醞釀將貿易禁運與進口制裁直接聯繫起來,強化對美國技術流向巴統成員國的限制。
而另一方面,蘇聯也並非是在83年才從日本進口五軸以上數控機牀的。按照巴統規定歐美各國是不得向蘇聯出口2軸、加工能力在直徑10英尺以上的數控機牀。但是早在78年它就通過挪威和日本進口5軸數控加工設備,早在那時起蘇聯就與挪威建立了秘密的交易渠道!
因此一旦這件事情泄露出來之後,它就立刻變成了一個日本、挪威與蘇聯之間的多國問題。
而近年來美日之間由於鉅額的貿易逆差向來矛盾重重,美日經濟關係當中的衝突雖然已經從輕工業轉移到重工業,從紡織品擴大到鋼鐵、彩色電視機,但在解決上述矛盾的過程中,日本政府總是採取較爲合作的態度,避免與美國發生直接對抗。然而到了80年代,無論美蘇關係亦或美日關係。都呈現出極大的變化。
從日美關係而論,在政治上,日美兩國政府都強調維護和發展“夥伴關係”;在經濟上,相互依賴與相互競爭兩種趨勢並存。
但進入80年代,日美經濟摩擦不斷升級,圍繞着日本鋼鐵、機牀、汽車以及高新技術產品對美出口限制問題,雙方的矛盾日益尖銳。
1983年,美國政府商務部提出的報告稱:在5個高新技術領域中。美國目前只在飛機制造、航空航天技術領域仍然保持着領先地位。而在半導體技術、光纖技術、智能機械技術領域則落後於日本!
美國科學技術水平的相對衰落,不可避免地使美國在高級軍事技術方面越來越依賴日本。美國武器系統中的高級電子部件有40%來自日本。
以半導體產品出口交涉爲例,1982年11月美日雙方圍繞傾銷和市場佔有率兩大主題,在反覆談判的基礎上,締結了三個半導體協定。在談判中,美國甚至揮舞反傾銷、301條款的大棒,以採取報復措施相威脅。然而。美日半導體貿易摩擦並未因此得以緩解。其根本原因在於:半導體產業的戰略意義使美日雙方都追求確保技術優勢的戰略,矛盾難以調和。
而在日本開放市場方面,美國政府開始對日採取追求結果的戰略,這使日本無法敷衍下去。之後,里根總統在第二任期內簽署了戰後以來第一個對日本實行經濟制裁的法令:對日本出口到美國的價值3億美元的存儲器徵收100%的關稅。
顯然。在這樣的國際政治和美日關係的背景之下,“東芝事件”的曝光自然會引起軒然大波,西方媒體都對日本進行口誅筆伐,美國人趁機拿起了大棒子!?根據美國憲法的精神和《外匯和外貿管理法》,美國也不能進口日本武器和軍事技術。但隨着日本成爲世界一流的技術大國,美國政府爲確保其技術優勢,開始謀求突破這一法律限制。其二,日本主張獨立研製FSX型戰鬥機問題。這既是日本工業界與美國工業界競爭的表現,也是日本在政治上要求與美國享有對等地位的象徵。
美國政府堅持與日本合作開發FXS型戰鬥機,與它急欲得到日本的自動相控陣雷達和機翼整體造型技術密切相關。1980年9月,美國政府就引進日本軍事技術問題非正式地徵求日本方面的意見。1981年6月,美國國防部部長溫伯格正式向日本政府提出上述要求。
日本政府經過長期的意見調整,直到1983年1月中曾根首相訪美前,才決定取消對美國的防務技術出口禁令。但在出口的具體對象和審批程序問題上,雙方各執己見。日本主張僅以軍事技術爲對象,採取逐項審批申請的辦法。美國則主張包括軍民兩用技術。經過一般性的行政批准就應該允許私人公司自行落實。因此,美國政府又用了將近兩年的時間才爲真正的軍事技術轉讓鋪平道路。
1984年11月,美日雙方建立了軍事技術聯合委員會。1985年初,美國政府邀請日本參加“戰略防禦計劃”(SDI)。12月,美日雙方締結轉讓軍事技術的詳細安排。美國要求日本轉讓的軍事技術有36種之多。然而,1986年。日本政府決定只向美國輸出與便攜式地對空導彈和建造、改造艦船有關的3項技術。顯然,這與美國政府的要求還有相當大的距離。?
“東芝事件”的發生,爲美國政府推進其計劃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契機。
1987年6月,美國國防部部長溫伯格訪日。他提議:“不要試圖去懲罰犯法的東芝子公司,而要確實做到撤掉那些失職者的職務,建立和施行新的規定,防止再發生類似事件”;“我們主張採取積極的而非消極的行動,現在我們要做的主要事情是在潛水艇製造技術上重新佔領領先地位”;“由日本出資金,日美兩國開始實行一項廣泛的研究和發展計劃。掌握更好的潛水艇探測技術和製造出比蘇聯的潛水艇噪音更小的潛水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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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7月21日,美日雙方達成協議:日本參加美國的“戰略防禦計劃”,同意提高出口管制水平。 10月2日,日本政府聲明放棄獨自研製FSX戰鬥機計劃,同意與美國通用動力公司共同開發該種戰鬥機。1988年4月,美日雙方達成協議:日本提供13.3億美元,改進美國通用動力公司生產的F-16“獵鷹”式戰鬥機;根據獲准採購和生產F-16戰鬥機的計劃,由日本提供資金的開發工作將有1/3以上由美國公司承擔;日本在美國提供的資料的基礎上研究出來的新技術將免費流回美國;美國還可以獲得有關日本首創的用於FXS戰鬥機的先進工藝技術的信息。並可購買這些技術。
這兩個協定的意義是相當重大的。正如溫伯格在其回憶錄中所評論的那樣:“我們現在才第一次有了過去沒有過的獲得日本技術的渠道。”
對於日本而言,通過合作開發取長補短。通過技術轉讓維繫日美安全保障體制,也是一種現實主義的、利大於弊的戰略選擇。?
“東芝事件”對日本的出口管制政策的發展也產生了多方面的影響。
其一,日本出口管制機構明顯擴大。其二,日本政府與經濟界的聯繫得到明顯加強。其三,日本政府將“安全出口管制”作爲出口管制政策的核心,並且逐漸向“不擴散”式的出口管制體系轉變。
還有另一大方面。關於世界軍事力量的對比,對於蘇聯來說,東芝機械公司的9軸數控機牀正可謂雪中送炭。但是,對於美國來說,卻不得不因此而額外支出3300億美元用於改進海軍軍事技術和提高海軍軍備水平;北約各國也不得不同樣付出鉅額資金升級自己的軍事力量以應對蘇聯海軍的威脅。
所涉及到的資金財力何止幾千億美元。這對盟國的經濟和軍事打擊都是空前的,歐美和蘇聯之間將不可避免的進行一場軍備競賽!
換言之,蘇聯用不足2000萬美元讓歐美損失了數千億乃至上萬億美元,簡直是天大的贏家啊!
林強生不知道蘇聯領導人能不能晚上睡覺笑醒,但要是他的話肯定會大肆慶祝幾天才行!
有日本這個豬隊友,不知道是美國人的幸運還是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