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街邊小餐館裡,丁能要一盤炒麪條和幾串烤牛肉。
“阿朱,你喜歡吃什麼?”他低聲問。
耳朵很靈服務員聽到這句話,轉身投來詢問目光,丁能趕緊向她擺擺手示意沒事。
“我聞一聞味道就可以,不必吃東西。”阿朱回答。
丁能心想,與鬼談情說愛真是省錢,不必買飾和時裝以及化妝品,不必到陪她逛商店,想要什麼只需到香燭店裡訂製即可,幾十塊錢可以買到一堆,念着收貨人名字點火燒掉即可。
“你喜歡聞什麼菜味道,我叫一份來。”丁能說。
“不必,跟你分享就好。實在不行我可以去廚房裡呆一會兒,那裡什麼都有。”
“好吧。”丁能笑笑。
“你以前沒有過跟一隻鬼同桌吃飯經歷嗎?”她問。
“這是第一次。”話出口,他突然想起見到黃珠那個夜晚,當時這隻餓死鬼在旁邊看着自己吃東西,這樣事算不算共同進餐?
“我很激動,居然得到你第一次。”阿朱顯得很興奮。
“我不明白這有什麼值得爲:p;之激動。”丁能滿心困惑,難道跟某個人進餐對於鬼來說有特殊意義?
“你不明白,在鬼裡,一起吃飯有極重要含義。”
“能說得詳細些嗎?”丁能感覺到眩暈。
“我與你一同進餐,按照慣例,我將得到一些與你有關特權,比如在夜間,我可以自由出入你房間,甚至做其它一些事。”她臉上流露出羞澀。
“還有別嗎?我很想就此多解一些信息。”
“按照本地鬼界風俗,受到邀請一同吃飯之後,我和你之間朋友關係就算正式確定,至少三年內有效,在此期間你可以隨時隨地召喚我。”
“哦,原來是這樣。”丁能恍然悟,伸手輕輕拍打自己腦袋,“我想問問,不久前有一天夜裡,餓死鬼黃珠溜到我桌旁邊坐下,這算不算一同進餐?”
“如果你沒有主動邀請過她,就不算是一同吃飯,當然也就不可能擁有那些特權。”阿朱說。
“我清楚地記得沒有出過任何邀請,那個黃珠糾纏不休,自行跑過來坐下。”
“這個肯定不算。如果下一次再見面,你可以殺掉她,這是自衛。”阿朱用肯定語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