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月,其實你要搬進去,我是歡迎之至的。不過你也知道,有些人最是小心眼,對人家夫妻有種痛恨心裡,希望他們勞燕分飛。哎,我們不幸就成了這一對,如今是要被拆散還是團聚,只好看人家臉色了。”被娉娉冷冷打量着受不了的林晚傑,終於使出了激將法。他決定了,先用激將法,再用同情牌,如果都不管用,那隻好用拳頭來解決問題了。
只是,上官凌月這丫頭,真的會搬進去和自己住麼?怎麼有點不敢置信呢?
“林晚傑,你說誰呢?”娉娉大怒,見他罵自己是王母娘娘那種拆散別人婚姻的老巫婆,面色大變,冷笑道,“我都說了,房間已經住滿了人,她要進去也不是不行,一個月五萬唄。你讓她付了,我就答應,保證還幫她騰個地方出來。”
“啊,她搬進去和我一起住,難道也要花錢麼?放心,水電費我們會均攤的,只是這房租,不就在我一人頭上麼?”反正上官凌月已經是自己老婆了,如果她真和自己在一起,那也是培養感情的大好時機,林晚傑決定,不放過她!
哼,像她這種傻女人,任由自己男人去找小三、包小四的,還能到哪找?想不到自己運氣極好,遇到了個,這要是還不知道珍惜,那纔是世界頭號傻瓜呢。
上官凌月如果知道林晚傑這麼想自己,不知道會不會一巴掌把他拍死。
“和你住?你一個大男人,就住一間房,你還好意思讓她和你一起住?喂,你就是這麼隨便的人啊?”娉娉心頭火氣,說話都不留一絲情面了。
“我怎麼隨便了?”林晚傑有些鬱悶,指着上官凌月手中的血書道,“你看那個,可是我們的定情之物,註定她要成爲我老婆的,這又算什麼大不了的?”
雖然早就看到她手中帶血的手帕,但娉娉沒怎麼在意。聽他這麼一說,忍不住伸過頭去掃了一眼,只一眼就傻了。
上面的字,一個蒼勁有力,一個小巧精緻,很顯然出自兩人不同手筆。應該就是林晚傑與上官凌月寫的了。只是內容卻讓人吐血,非妾不娶,非君不嫁?好啊,你都有老婆了,還敢住老孃那兒,我呸!
娉娉猛地站了起來,指着林晚傑鼻子就要大罵,就在林晚傑準備承受她狂風暴雨般的怒火時,哪知她又坐了下去:“呵,你們倒是蠻有情調麼,竟然搞出這一幕。林晚傑,你長得不怎麼樣,又沒錢沒本事,就不怕哪天突然冒出來個高帥富,把這種女人給搶走麼?依我推斷,你肯定掌控不住她吧?”
上官凌月長得和仙女有的一拼,便是以娉娉的眼光,也不得不承認她比自己稍微漂亮那麼一點點。當然,也就一點點。能和她相比的,除了曾繩玫之外,還真不多見。
這種女人,只要稍微潔身自好點,在學校就能引起莫大轟動,怕是爲她瘋狂的男人,不知凡幾。
娉娉知道這些,料想林晚傑這種普通到不能再普通
的傢伙,完全沒有駕馭他的能力,索性先打破他的美夢,讓他清醒過來,正視自己。
似乎是印證娉娉的話,門口突然進來兩個人,一男一女。那男的長得不錯,穿的也很好,那女人抱着他胳膊,一臉笑容。
可他們剛一進來,門口又衝進來一個男人。那男人長得有點小帥,但穿的倒是比較普通,一看就是沒錢的傢伙。
只見那男人大聲道:“秋秋,難道我們三年的敢情,都比不上這男人的一串項鍊麼?沒錯,他是有錢,可有錢又怎麼樣呢?他想的不過是玩玩你,玩完了還不就隨手扔了?”
很顯然,那一臉笑容的女人叫“秋秋”。其實她本名江秋,說話這人名叫唐強,他們從小學開始就同學,直到高中一直如此。
在高一的時候,也不知道是情竇初開還是水到渠成,唐強如願以償追上了江秋。本來江秋也很乖巧,與他在一起也很幸福,因此共同約定,考上了慶安大學。
只是出人意料的是,剛來學校第一天,江秋就遇到了身邊這男人,被他魅力風姿所吸引。其時這男人也覺得江秋長得還不錯,因此稍微一施展手段,她就投懷送抱了。
唐強本來還沒發現,可今天看到,不由大怒,就追了過來。
“唐強,你胡說什麼呢?我和裴維是一見鍾情,真心相愛的。告訴你,以前我不懂事,做了什麼也不說了。不過我從沒答應過你說自己是你女朋友吧?那都不過是你一廂情願而已。好了,你要是現在離開,我們以後還是同學、朋友,不然連朋友都沒得做。”那帥氣而富有的男人就是裴維了,應該也是娉娉口中高福帥的典型。
聽她如此決絕的話,唐強心口一疼,苦澀道:“爲什麼,這是爲什麼?就因爲他長得比我帥氣?還是因爲他比我有錢?”
江秋苦笑,雖然不忍心打擊他,但還是坦白道:“以前我們都還小,不懂事就算了。但現在我懂事了,難道就沒有追求自己喜歡的人的權利麼?好吧,你非要問個原因,那我也不怕告訴你,他不僅長得比你帥、比你高,還比你有錢。你哪一點能比得上他?”
“我哪一點比得上他?”唐強慘笑,重複着這句話,感覺自己做了多年冤大頭一樣。他捂着胸口大罵道:“有錢,有錢就真TMD無所不能麼?老爸,你一直告訴我,要相信世上還有真愛,哈哈,這就是真愛?去TMD真愛!”他頭也不回,轉身就走。
看到這一幕,不少人都有種心酸的感覺。其實要說這唐強長得雖然普通了點,但也並無可取之處。起碼一眼瞧去,他身上就有一種非常穩重的氣質。
只是女朋友被搶,再穩重的人怕也淡定不下來,何況還是兩小無猜,從小一起到大的好朋友?
那些既無身價,又長得不帥氣的男人,看到這一幕更是爲他抱不平,心中暗罵江秋這女人犯jian,同時把目光轉向了上官凌月。這女
人是不是也這麼俗呢?
“林晚傑,你看到了吧?當真有這種男人出現的時候,你這血書不過是笑話,絕對不會有人把它當真的。我看你還是收了心思,好好讀書,以後未必沒有出人頭地的機會。只要你有錢了,雖然你長得不怎麼樣,但我相信,你一定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娉娉說話了。剛剛這一幕動靜鬧得不小,他們也都看到了。
林晚傑從小也是個窮人,以前在高中、初中,因爲成績好,向來很討老師、女同學的歡心。不過他尚未在意。
只是今天看到這一幕,再想起第一天遇到娉娉時,她也是這般拒絕那個趙康正的,心頭再也興不起一絲興奮。
是啊,雖然自己滿腔熱情,也許和上官凌月呆在一起久了,真的會深深愛上她,但她這樣的女人,能是自己駕馭得了麼?
不是他不夠自信,實在是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總有一些喜歡挖牆腳的人。有句話不是說得好麼,只要鋤頭舞得好,沒有牆腳挖不倒。
雖然林晚傑相信自己的眼光,但上官凌月與自己相識還不到幾個小時,如何能夠相信她如此高雅、漂亮,甚至聖潔的女人,就鍾情自己一輩子?
就在他胡思亂想的時候,上官凌月卻說話了。只見她淡淡一笑,說道:“你說我抵擋不住這些誘惑,他駕馭不了我,那意思就是你能抵擋這些誘惑,可以被他駕馭了?我不知道你哪裡來的這種自信,但以己度人,未免有失風度。”
“切,是你寫下非君不嫁的,又不是我,與我何干?”娉娉不屑笑道,“換作是我,纔不會對見了一面的人就寫這種東西,那太掉自己身價了。你不知道,倒貼的東西不值錢麼?”
聽她直白說自己是倒貼的,上官凌月也不生氣,笑道:“是麼?可爲什麼還有些女人相信一見鍾情呢?難道我就不可以一見鍾情麼?”
這句話意有所指,娉娉自然聽得清楚,忍不住朝那江秋看去。只是她滿臉笑容,正與裴維說着什麼。不過那裴維眼神捉摸不定,卻一直看着自己與上官凌月,心中不由厭惡。
“你說你一見鍾情,我倒是有些奇怪了。這傢伙幾乎沒有一絲優點,長得又不帥,還窮得要死,你是看中他哪點?別說他是什麼潛力股,以後註定成爲棟樑之材,那種話,騙三歲孩子去吧。”娉娉不屑道。也是,在她眼裡,雖然覺得林晚傑這人還不錯,關鍵時刻會救自己,可那不過是莽夫行爲,實在與聰明睿智毫無瓜葛。
這樣的男人,一抓一大把,她見多了,哪裡在意?
林晚傑沒想到她竟然這麼看自己,氣得吹鬍子瞪眼,就差沒一腳把她踹飛了。
“有感覺是不需要理由的,更不會被外物所動,希望你這輩子能夠發現。”上官凌月笑着,很輕柔,讓人有種春風拂面的感覺。
“好,好,小姐說得好!”話音一落,突然有人鼓起掌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