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雖然在英文中一般翻譯爲“drgn”,但西方文化中的“drgn”與中國傳統的龍除了形象有一些相似外,背景和象徵意義都分別甚大。西方的“drgn”一般帶有惡毒、兇狠的意味,與東方的瑞獸完全不一樣。當初將中國的龍翻譯做爲drgn的人,就像是給聖人與殺人犯取相同的名字,但其實兩者並無關聯,讓一個對中華文化不瞭解的西方人看到中國人崇拜龍的行爲會讓西方人產生中國人喜好崇尚邪物的負面印象。爲了避免這種混淆,有學者提出,把“龍”的英文翻譯改爲發音與漢語接近的“lng”。以“犭”或“飛”於“龍”字結合爲新字代替現在的龍,但目前尚未得到廣泛認可。
我倡議大家都來主動的宣傳我們的“龍”文化,而不要被動的接受曾經的錯誤。這點本應該是由國家來主導的,但現在我們只能先從自身做起,首先和國外有人交流的時候不要再用"drgn"來表示“龍”,把這種開始的曲解努力的扭轉過來。讓我們真正的龍文化發揚廣大,而不是整天的順應錯誤,說什麼改圖騰之類的話語。這是作爲5000年文化傳承人的責任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