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王樂回到廚房,夏賽已經做好了早餐,對他柔情似水道:“可以吃早餐了,過來坐吧。”
“嗯,好的。”王樂微笑道。
夏賽做的早餐很豐富,王樂自然主動幫拿到餐桌上。
坐下來吃早餐的時候,夏賽像賢淑的妻子一樣給王樂餵食,王樂自然也不笨,也給夏賽喂道。
這個早餐,吃的其樂融融,吃的過程王樂還說了幾個笑話,逗得夏賽心情愉悅不已。
王樂也感受到一種像家一樣的溫暖,這種溫暖跟卡芙服侍他吃早餐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感覺,因爲夏賽閱歷豐富,更會從王樂的一個簡單的動作和表情就知道王樂的意思,絕對的善解人意。
當然,王樂都是愛她們的,夏賽和卡芙在王樂心中的地位是一樣的,只是愛的側重點不同而已,各有千秋,不分軒輊。
吃完早餐後,王樂和夏賽看了下時間,才早上11點多,王樂和夏賽就外出去買新衣服穿,出去一個小時,王樂和夏賽就回來了,他們各買了三套衣服。
在客廳休息了一會,這時有人來敲門。
王樂去開門,一開門王樂有點驚訝,因爲他看到了萊特,萊特居然親自上門,這次萊特不是一個人出現,而是帶了兩個身材高大的黑人保鏢。
“爲了顯示我的誠意,我親自來找你找你,而不是打電話。你準備好了嗎。”萊特依然十分有紳士風度道。
“可以了,你進來吧,在客廳等一會,我收拾下東西就出發。”王樂道。
王樂能看出萊特的誠意,也看出了萊特對賽車的一絲執着,不然單單是爲了給師弟報仇,不至於表現得謙虛禮讓。
不一會,王樂等人已經收拾好了行李,王樂和夏賽不再是穿着從皮可夫婦借來的衣服,換上了新裝,夏賽身上的高貴氣質頓時撲面而來,讓萊特爲之一呆,人靠衣裝,佛靠金裝。
他從沒看到過像夏賽這麼有女人魅力的絕色美人,他一
直呆呆的盯着夏賽拍醒。
“對不起,我有點失禮了。這位女士換了套衣服,跟我舊同學很相像,所以一時走神了。”萊特歉意道。
“沒事,她越能引起男人的注目,我就越有成就感。”王樂頗有深意地道。
聽到王樂的話,萊特似乎明白了什麼,對王樂淡淡地笑了笑。
也換上了新裝的王樂也讓萊特眼前一亮,王樂的氣質和行頭絲毫不落於萊特見過身價不菲的公子哥。
這時馬克和米娜也出現在萊特面前,萊特沒太多驚訝,雖然是第一次見馬克,馬克 的顏值也相對不錯,但馬克加上也很漂亮的米娜,還是沒王樂和夏賽站在一起更引人注目。
好了,人到齊了,馬上出發。
搭電梯下樓的時候,王樂跟萊特簡單地交流了一番,就確定了賽車的地點,和規則。
很簡單,比賽地點就是在瑪麗大酒店附近的一個賽車場,叫——馬洛賽車場,它的主人是桑坦德的首富馬洛的私有財產,由於萊特認識馬洛,他們順利借用了這個賽車場。
至於比試規則,跟王樂之前參加的改裝車的規則有共同點,那就是雙方開同一款的跑車來比賽。
王樂沒開他已經修好的白駒過隙過來,在這邊臨急找車,很難贏萊特開的黑色跑車,所以在大家商議過後,王樂和萊特都贊成使用這個規則。
最後確定是在馬洛賽車場,開五圈,因爲馬洛賽車場比一般的賽車場短一些,所以五圈就差不多跟專業賽車場持平了。
再經過簡單的商議,王樂和萊特一致決定用目前世界公認的菲爾普4型,因爲這款跑車是公認的性能靈活多變。
定兩輛菲爾普4型的事由萊特搞定,萊特一個電話就叫人直接送兩輛全新的菲爾普4型到馬洛賽車場。
出了酒店,王樂四人坐米娜的白色路虎,萊特和他的保鏢坐他的黑色跑車在公路上並排行駛,前往馬洛賽車場。
花了不到十分鐘,就來到了馬洛賽車場
,馬洛賽車場是私人地方,自然在門口有警衛看守,平時有四人看守,今天因爲萊特的到來,在門口站了足足十位警衛。
這時是萊特的黑色跑車率先開進馬洛賽車場,米娜的白色路虎跟在後。
進到馬洛賽車場後,王樂等人和萊特三人一下車後,就受到馬洛本人親自帶一幫賽車美女在迎接他們。
作爲桑坦德的首富,馬洛看上去也就四十出頭,他雖然穿着十分名貴的衣服,一點也沒有架子,爲人十分和善,王樂一看就認出他穿的是意大利博洛尼亞名牌的手工製作的衣服,
“好久不見了,萊特。”馬洛跟萊特握手道。
“是啊,好久不見了,我的老朋友馬洛。”萊特跟馬洛握手後,來一個擁抱。
“聽說是你親自參與比賽,我就從市政府中心趕回來,正好一睹你風采。”馬洛笑道。
“不要這樣說,最後勝利的未必是我,我絕不輕視任何一位對手。”萊特看了一眼王樂,纔回馬洛道。
“無關緊要,我給你一樣,十分看淡所謂的名利。這四位都是你的朋友吧,很高興認識你們,我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叫馬洛,西班牙桑坦德人。”馬洛對王樂等人和藹道。
“你好,米娜。”
“很高興認識你,夏賽。”
“嗨,我叫馬克。”
“很高興認識你,王樂。”
馬洛掃視了王樂等人一眼,最後看着王樂,淡淡笑道:“我猜,跟萊特賽車的是你吧。”
“好眼力,正是在下,話不多說,我覺得我們還是開始比賽吧,比賽完後,我還要趕路。”王樂深深看了馬洛一眼,發現馬洛不簡單,但他的心神已經在思考回波爾多要遇到的問題了,眼前的比賽對他來說,完全沒壓力。
“王樂說得對,那我們開始吧。兩輛菲爾普4型運送到了嗎?”萊特詢問馬克道。
“已經停在賽場的備戰臺,請跟我來。”馬洛也不拖泥帶水,走在前面爲衆人帶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