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準備說,一塊桌布而已,還給那廝便是,可還未及開口,就只見眼前墨袖一晃,手中的桌布已是被人奪了去。
是卞驚寒。
他的聲音也緊隨其後響起:“啓稟大人,此桌布並非呂姑娘偷的,而是草民當時小腿受傷,需要東西包紮,所以就拿了這桌布......”
邊說,卞驚寒長臂一甩,抖開桌布。
桌布上一抹殷紅刺目。
絃音耳根子發熱,略略撇了視線。
前方知府望過來,卞驚寒又撩開前袍角,擼起褲管,將自己小腿上在雙鹿堂救絃音時受的傷露出來給衆人看。
知府皺眉,沉聲道:“就算有傷包紮,也不能隨便拿人家的桌布,不問自取便是偷。”
卞驚寒也沒打算跟他多費口舌,直接認錯:“草民知錯,只是這桌布已然被草民的血所污,再還回去也不合適,草民願意以銀兩賠償。”
邊說,邊收起桌布,很自然地攏進袖中。
見他如此爽快,知府倒有些意外,畢竟方纔一文錢的陰影還在。
想起報官之人正好還在客廳,便示意邊上師爺去請,畢竟願不願意接受以銀賠償,且賠多少銀子滿意,還得原告,也就是失主本人說了算。
末了,繼續朝卞驚寒道:“你所犯是偷竊之罪,賠償是最基本,也是必須的,但是,按照我午國律法,爲了懲戒,以防偷竊者再犯,也爲了以儆效尤,還得再罰偷竊者三十大板。”
說完,當即吩咐左右衙役:“拉下去!”
絃音一震。
卞驚寒亦是沒想到會如此。
見兩個衙役上前,作勢就要攥他手臂,他蹙眉驀一揮臂,輕鬆避開,正欲開口說話,便聽到秦義的聲音自老遠先響了起來:“且慢,且慢!”
衆人都循聲望去,只見秦義隨着師爺快步進來,一臉的喜色,看到絃音開心喚了聲:“綿綿”,又喚了卞驚寒一聲“大哥”,並未等二人反應,便轉身對着前方知府抱拳一揖。
“大人神速啊,這麼快便找到他們了,謝大人,行了,本王撤訴,大人退堂去忙別的吧。”
知府:“......”
衆人也是一臉懵逼。
秦義只得解釋:“是這樣的,上午他們二人離開得匆忙,本王忘了問二人住在何處,本王想尋他們沒處尋,便想到了大人您,本王想吧,官府找人肯定要比本王效率高,一來,人手多,二來,路子廣,三者,有經驗,事實證明,本王想的沒錯,果然如此啊!再次謝過大人!”
知府:“......”
衆人:“......”
就連絃音都覺得無語到了極致。
所以,這廝將她以偷竊之罪告上官府,只是爲了藉助官府的力量找到她和卞驚寒?
當然,最無語、最爲光火、最覺得不可理喻的,還是知府。
今日一連兩個案子,一個爲了一文錢,一個爲了尋人?
簡直了!
將堂堂京師府衙當什麼地方了,將他當什麼人了?
特別是後一個,竟然是報假案,利用他們去幫着尋人,當京師衙門的人是他家家丁,還是府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