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在滴答地流逝,我還沒來得及走狗屎大運,寶貴的兩天時間就跟我說了“拜拜”。
我開始懷疑,這地兒是不是沾染上了什麼晦氣黴氣,亡靈全死絕了,一個影兒都沒有;要不是這地發黴,就是我倒黴,連續晃盪了好幾天,最大的收穫居然是收服了幾個殭屍,這幾個殭屍還是屬於營養不良型的,比尋常殭屍都小了一圈兒,充入軍中,連骷髏都對它不客氣:小樣兒,做我小弟吧!
根據地圖上的標記,我領着一干亡靈小弟們已經踏入了新的一個地域,叫做“混亂的亡靈圈”至於原先的“骷髏殭屍的領地”,早就被我們甩在了身後。
但是在這個“混亂的亡靈圈”裡,卻是一點混亂的景象都沒有,完完全全就是一片孤寂。迄今爲止看見過的最高等的亡靈生物不過是殭屍而已。難道說我收服的那幾個小殭屍頗有不凡處?一時心喜的我,經過一番檢查之後卻不不免失望,這個“混亂亡靈圈”裡的亡靈也沒什麼特別的,至少在這弄到的那幾個殭屍,我把它們當實驗品似的翻來弄去,就差掛上個顯微鏡好好看看了,一樣沒發現它們頭角有啥崢嶸。
在這麼走下去也不是個辦法啊。牛皮不是靠吹的,只有親自去扯過才知道它有多麼強勁。亡靈空間之大能抵得上一塊大陸,我算是信了這句話了。
狠狠心,將一千五百多個殭屍小弟分成十隊,各自朝不同的發向進發。而我和一幫近衛軍則居中策應,等待小弟們傳回的消息。
這是一種冒險的行爲,一隊一百五十的殭屍,根本不算啥,碰上個三上三中的,捏都把它們給捏死了。但是有這麼一句話,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大不了全軍覆沒,全軍覆沒怎麼樣,大不了捲土重來唄。
我也懶得再走動,停下來休息就是。但警惕可是一時半會都不能鬆懈,天曉得會不會突然從地底下,從天上冒出個什麼東西來。
我倒也不怕無聊,先和兩個骷髏解除了賣身契約,再讓小拉把它們幹掉,我再復活,刷熟練度。上了4級,熟練度就是難加,不知道練到終極10級要到猴年馬月;順便,我也不時地練一下“暗黑迷霧”,至少要練熟了,不然在激烈的爭鬥中恐怕難以存下小命來。當然以我的水平,練了沒多久,就基本掌握了一些訣竅。
用復活術復活骷髏、放暗黑迷霧消耗的精神力都不算多,精神力的恢復速度勉強還及得上。就在我如癡如醉地狂刷熟練度之時,警報已經傳回。
每隊分派出去的殭屍,都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折損。我不可能老是注視着小弟們,等我觀察過去,作惡的元兇早就逃掉了。問問殭屍,都答不出來究竟是某某某乾的,只能說是黑影一閃,幹掉幾個小弟後,絕塵而去。看來這種事還是不能太指望小弟吶。
看來情況已經出現,爲免遭受無端損失,我立即遙控殭屍們停下來結成一團,看看到底是何方神聖,敢如此橫行無忌,不把我這個偉大的巫師放在眼裡?
哪知殭屍們停下來凝神戒備後,就沒有發生過情況,似乎那些隱沒在陰影中的亡靈一下子就絕跡了似的。
我恍然大悟,難怪我領着上千亡靈小弟進入混亂亡靈圈之時,沒有碰上什麼強大的亡靈,敢情這些等級較高的傢伙已經基本脫離了“傻子”的範疇,懂得見風使舵了,這種送死的白癡行爲是不會再幹了。
畢竟再強,也只是單槍匹馬,羣挑一百多個殭屍顯然不怎麼實際,也不怎麼划算。畢竟亡靈是靠吞噬其它亡靈的靈魂力量才變得越來越強大的,能量足夠還有進化的可能,如果冒冒失失宰了一羣殭屍,得到的靈魂能量還不夠養傷的,這種虧本生意恐怕只有傻子才做。
既然已經知道這裡並非是沒有強大的亡靈生物,只是懾於我強大的武力不敢輕舉妄動而已,人多反而壞事,仔細思忖之下,決定派出一支五十多個殭屍的小隊做誘餌,釣大魚。
而其他殭屍已經是我最後的家底,輕易損失不得,便讓剩餘的殭屍集爲幾處,免得讓哪隻偷腥的貓給瞄上,被吃得只剩骨頭都不知道。
而我則是帶着近衛隊伍,悄悄跟在偵探隊伍的後面。
柿子找軟的捏果然是至理名言,殭屍們數量一少,果然就出了問題。才走出去還沒多遠,就忽然看見有一個黑影飛從殭屍羣中飛出來,嘶叫了一聲,連續幾爪子過去,那黑影就將一個殭屍格殺當場!
通過小弟們的眼睛,我也看清楚了這個亡靈的模樣,個子和殭屍相彷彿,卻要矮一些,長得就像一隻眼睛的鴕鳥,眼睛上覆蓋着濃密的綠色毛髮,我立即嚇了一跳:食屍鬼!
食屍鬼,普遍等級爲三級中階,敏高攻高。食屍鬼的恐怖性就在於它們的僞裝能力,在許多恐怖小說中,常常有寫到某個食屍鬼僞裝成美麗的女子,誘惑那些該死的色男,最後將男人撕碎吃掉,想起來背脊都發涼。
而在遊戲中,這些食屍鬼也保持了這一特性,能夠僞裝。像剛纔這個食屍鬼就是僞裝成了殭屍,混入隊伍中將殭屍一舉格殺的!
我不寒而慄。
我才意識到我收服那幾個弱小的殭屍的時候是多麼的危險。
我想,在我帶着上千軍隊的時候,如果有一個殭屍突然靠近我,我會不會提防?
我想我不會。
那麼,我就有可能被食屍鬼吃掉!
好在食屍鬼發動攻擊的時候,就無法再進行僞裝而露出原形,它們的僞裝也有一個最大的破綻,無論怎麼變,它們的腳都只能是駱駝的腳。——不幸的是,當你看到食屍鬼的腳的時候,下一刻或許就成了它的口中餐。思及此處,我立即命令集結在一起的那幾羣殭屍立即檢查,若發現某個殭屍的腳是駱駝腳,不用遲疑,立即將它格殺當場!
好在殭屍們傳回消息,在屍羣中沒有發現食屍鬼,這我才鬆了一口氣。
食屍鬼嗜殺,海吃,只要能吃得下,就毫不猶豫地去吃。
只是現在,某個邪惡的巫師已經把這隻食屍鬼當做了自己的盤中餐。
是該讚美萬能的死神。讓我發現了這麼一個美妙的亡靈生物。有了第一個就好辦了,我在想當我收服了一羣食屍鬼的時候,會有許多奇妙的應用。當阿九發現和他戰鬥的骷髏忽然全部變成了食屍鬼該會有多麼美妙的表情,我非常急於知道。想到這裡,我嗬嗬地笑了起來,看來食屍鬼也算不得是十惡不赦,雖然合理的未必能夠存在,但存在即合理,這一至理名言想來是不錯的。
我並不在乎五十來個殭屍小弟的死亡。事實上,我也是愛莫能助。畢竟等級差距實在太大,哪怕孫武重生韓信不死,也不可能指揮得了五十隻小貓去殺死一隻老虎。不多時,五十個殭屍小弟就被食屍鬼乾脆利落地幹掉並且吃了個乾淨。
我就跟在小弟們的後方,並不很遠,我想不用我去追它,食屍鬼很快就會自己過來的。
我只要在這裡等就可以。
果然,沒多久,就有一隻殭屍晃晃悠悠、東張西望地向我走來。
不用想,也知道這個傢伙的腳,絕對是駱駝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