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雲和周雄同樣表示他們也可以一人出5萬,這下加起來就是15萬,也就是百分之50的股份了。剩下的楊銘和彭麗,連着秦暮雪她們三個表示一人出一萬,他們已經是出身社會的人了,不可能再向父母要錢,自己的存款也不多,只能拿出這麼多來。而最後剩下的陳越自然是一人就出資10萬,他們也是有意讓他當最大的股東,畢竟這個點子是他想出來的,而且到底能不能賺到錢都是一回事。
“那股份先就這麼定了,我百分之三十,張方你們三個一人百分之十五,其餘五人一人百分之五!等資金一到位我們就按書面流程簽訂股份協議。”陳越拍板道。其實陳越還是有些得意的,能把她們三個美女拉來綁在一塊做生意還是不容易的,她們三個都是有正式工作的人,能投錢進來簡直是給了她天大的面子。
“來爲了我們的萬世輝煌再次乾杯!”
“攜手並進,共創輝煌!”
未來這個團伙將在全國幾座大城市都知名,但誰又能想到他們當初就是這麼個不知名的小街道馬路邊成立的。
散夥後,張方他們三個問陳越他們去哪裡住,陳越毫不客氣地損道:“當然是街角。”
“那你陪我唄!”
“算了,我累了,不和你們扯淡了,收攤以後就給你們了啊。”陳越說着就把一把鑰匙遞給了張方,張方接過鑰匙頓時心裡一暖,暗歎:兄弟想得就是周道。陳越還囑咐道:“房子就在我們隔壁!”張方他們也是運氣好,知道他們要來,陳越就去諮詢包租婆還有沒有空的房子,恰巧陳越他們隔壁的人要搬走,陳越就趕緊從包租婆手中租了過來,不然張方他們還不得住個十天半月的旅店。
至於這些錢到底從哪裡來,除了她們三個和那兩口子,陳越和張方他們幾人自然是找他們當伸手族。
陳越還是最好的,這個月來他賺了小三四萬塊,再找家裡拿六萬塊就夠了,他已經很
久沒有向家裡打過電話了,他拿出自己的手機迅速地撥通了那一串熟悉的號碼,電話通了,陳越一時又不知道該怎麼開口了。
“媽...你吃飯了沒!”他拿着電話走到一處偏僻的地方生怕被別人聽見沒有面子。
“越越,你是沒錢了吧,沒事兒,要多少,媽給你打給你去!”陳越的母親斬釘截鐵地說道。
“媽,我想和朋友合夥做個生意...要10萬。”
“這麼多?”
陳越接下來頓了頓說:“媽,我這日子賺了些錢呢,只差了...6萬。”
“好,媽明天打給你!”
錢的事情搞定之後,陳越就抓緊時間把店鋪租下來,一共租用了一條街的八家店鋪,每家店鋪一月1000元,半年一交,這一下就交出去近5萬塊錢,裝修隊伍同時如火如荼地開工,另一邊他也抓緊時間練車,爭取早日把駕照拿來,以後再買一個二手車可以用來專門拉貨,這樣也可以減少不少成本和提高效益。
陳越在抓緊時間練車,這邊的燒烤攤子就全權交給了張方他們幾個在打理,現在燒烤攤連着全套飲食,已經是全天營業了,並非只晚上營業的那種,店鋪裝修得也已經初具規模,再過些日子就可以正式營業了。
這天,來了幾個混混,恰巧治安亭裡的李叔和錢叔休假,他們點了東西之後起來後,看到美麗的服務員小姐彭麗,頓時起了色心。
一個混混對着彭麗喊道:“那小妞過來,今天跟爺走,開個價吧!”
彭麗裝作沒有聽見並不理會,楊銘也沒有搭理他們。那混子見沒有人理他們,立刻就火了,“爛婊子,裝什麼裝!”
楊銘見有人敢叫她的女友婊子,他直接衝過去一拳就打在了他的門牙上,那混混的一顆門牙一下子就被打了下來,他痛苦地捂着自己嘴,接着一腳踢向楊銘,楊銘一個側身閃過,接着反踢出一腳,那人獨子上又捱了一
腳。同一時間,其他幾個小混混一擁而上向楊銘圍了過去,這時正好趕上張方和邱雲過來了,他們見勢立刻一人從路邊抄起一塊搬磚加入了戰鬥。
原本是4個人毆打一個人地戰鬥,現在變成了3對4。由於張方和邱雲加入進來的時候都是帶着武器的,而先前加入進來的混子們和楊銘都是在徒手作戰,這一下子張方他們人數少的一方反而佔據了上風。4個混子一人捱了張方他們一人一磚,打起架來毫不要命地張方和邱雲成了現實版地“欲血磚神”二人組。
磚神組加上楊銘,三個人幾下子就把他們給放趴下了,其中領頭摸樣的那人最先爬了起來,跑的時候還不忘放一句狠話:“行,你們等着!”
張方他們纔不加理會,“行啊,老子們就在這裡等着你回來結賬呢!”
他們不再搭理這幾個落荒而逃的傻B,趕緊把打鬥亂了的桌椅板凳都收拾好,要是耽誤了生意就不太好了。彭麗對着掛了點小彩的楊銘滿是關切,一會幫他這裡揉揉,一會又給他那裡按按。看得張方和邱雲直罵:“秀恩愛,死得快!”
張方和邱雲一人點了一支菸悠哉悠哉地看着他們兩個秀,可還沒有悠哉夠呢,剛纔的那個混子頭就帶着大隊人馬殺手持刀槍棍棒回來了。
張方他們兩個趕緊撿起地上剛纔留着的磚頭站了起來,楊銘也不再和彭麗修恩愛了,他走到張方身旁站在一起。
“上!”元亮一聲令下,元亮就是剛纔領頭的那個混子頭。
幾個人衝上來把張方他們三個圍住,其餘的人對着燒烤攤子就是一頓亂砸,燒烤攤子不值幾個錢,砸也砸不成什麼樣,最要命的是他們砸了燒烤攤上的東西后開始打砸正在裝修的店鋪。裝修隊的工人們頓時被嚇了一跳,他們可都是正兒八經的人,只拿工錢的他們根本不敢上前阻止,況且他們都認爲那樣做是犯不着的,10多個小混混拿着棍子對這些店鋪就是一通亂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