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來,他們沒有找到人包裡倒是撈了一小筆,他們的手氣都還不錯在賭場裡小賺了一筆。
第二天他們換了地方找人,沒有再去昨天去的那個賭場,因爲他們知道今天再去的話是一定會在裡面輸錢的,這也是所有賭場差不多都一致地做法。每當有新人入場他們總會想方設法讓你贏點錢的,這樣你有了興趣之後,你第二天還會再去他們那裡,接着你就會發現你開始輸錢,一天比一天接着輸得多,這樣你就徹底成了他們賭場的賭客了。陳越他們自己就有開賭場的,所以很是熟悉這一套做法,他們自然不會乖乖地就去上當的。
這次他們換了去 汽車站找人,車站人流量巨大,而且很多都是流動人口,這些賊人偷了外地人的東西可以非常乾淨利索地就處理了。陳越把汽車站定位了第二個他們要找的地方。他們又在街上呆了整整一天,把經過汽車站的每一個過往的客人都仔細打量了一番就沒有發現一個和照片上的人長得像的。
這一天下來的結果還是沒有找到人。
第三天開始,陳越他們開始直接掃蕩SZ縣全城的大街。從繁華的中心街道一直轉到毗鄰鄉村的羊腸小道,不能說把整個SZ縣城翻了一個底朝天但是說把整個縣城的各個街角小落都找遍了是一點也不爲誇張的。最終的結果仍然是以失敗告終。
一連三天下來都是毫無結果,人沒有找到一點蹤跡倒是弄得陳越他們這一波大老爺們都有些身心疲憊了。陳越也沒有那麼的時間耗在這上面,他預定給出的最多時間也就一個星期,一個星期過去之後無論有沒有找到陳喜璽要找的那個人,他們都是要離開這裡的,市裡幫裡還有很多的事情等着陳越去處理。,那纔是他主要奮鬥的事業陳越找到了陳喜璽向他討要更加詳細地相關情況,他開口問道:“喜璽,你就告訴我你要找的這個人到底能找到不,亦或者說還有沒有活
在這個世界上。既然你那麼想要找到這個人,而且這個人是偷了你的東西,你還掌握到了他的證據,有圖有真相,他這是在活生生地犯罪啊!那麼是犯罪的話,你又爲何不去找警察?你報案了的話,我相信警察很快就可以幫助你破案的,你的東西也會很快就回到你手裡來的。”
他想不通陳喜璽爲什麼不通過報警讓警察非要憑藉自己的力量來解決,她就一個普通的百姓又不是像他們這樣的黑社會分子,找警察又不是丟人丟面子的事情,那麼就爲什麼不去找警察叔叔呢?
“越哥,我也大概知道你們是做什麼的了,你們有事情能夠靠警察來解決嗎?雖然我跟你們不一樣,但是我這個東西其實也是見不得光的,如果去找警察的話就還不如就讓那個賊人拿去好了,反正最後結果都是一樣的!”陳喜璽看着陳越解釋道。
“哈哈,那我還真想知道你那是個什麼東西呢?能不能告訴哥哥我啊,那樣我興許能得到點動力加把勁一下子就給你找到了!”陳越是真的有些好奇了,這是什麼東西對陳喜璽如此重要而且還見不得光,搞得他都好像要呢。
“對不起,越哥,我現在還不能告訴你那到底是什麼東西!”
“好吧,其實哥哥我也就是和你開一個玩笑的,你要是真的告訴我你還要讓你千萬別告訴臥的,因爲我還想多活幾年了,知道的太多了不好的,真不好!”
“哈哈,越哥你真逗呢!”
“不過越哥,我也知道你有很多事情要做,肯定沒有必要和我一直在這裡耗着,我們就以一個星期的時間未定吧。現在已經過了三天,到這個周最後一天要是還沒有找到人的話,我就帶你先去把小寶找到後我們自己再回來找就是,到時候你隨便派幾個人留在這裡就可以了,越哥你意下如何呢?”陳喜璽提出了一條很具有建設性的意見來。
“好,那可就一
言未定了啊,反正我就是這麼想的!”
“哼!你真是那啥的,不過我醜話可要說前頭了啊,你們要竭盡全力幫我的忙,不許偷懶喲,要是被我發現了的話我們的協議可就一切作廢了!”陳喜璽對陳越做出了一個下馬威。
陳越纔不搭理她這一套,他說:“你要是敢作廢,我就用**收了你…”
時間還有幾天,陳越既然答應了她就要認真地去做。即使陳喜璽不幫她找小寶他也會幫他忙到底的。雖然不能一直耗在這裡,他也會留下一些人手在這裡幫陳喜璽忙的,因爲他覺得始終虧欠了陳喜璽和李夢雅,誰叫他要玩雙飛的!。
從第四天開始,陳越他們就開始四處開炮了,沒有在再侷限於一個地方找。而是賭場車站網吧酒店,總之各個大街小巷的各種店鋪都輪流着一起找。可是他們依然是沒有找到一個相似的人,再誇張地說別說找到這個賊了就是找個賊都沒有找到啊!表面上的SZ縣看上去是一片百姓安居樂的太平景象,極少能看到有不和諧的事情發生。
根據陳喜璽的口供來看她的那個東西就是在這個城市丟失的。那麼從邏輯上地判斷來看這個賊人應該就是這個縣城裡的人,賊人都是那麼喜歡作奸犯科的,單獨找他了這麼久沒理由不發現一點蛛絲馬跡的啊?
不過,經過了這麼多天的努力,這天陳越帶着一波人在街上找人的時候終於發現了一點和這個賊人有點相關的事情。這一天他們在汽車站的時候發現了一個賊人。
他們親眼見證了這個賊人的作案過程的,其實這賊人的作案手段顯得是那麼的低端。他瞄上了一個剛下長途汽車拖着行李箱在路上走的年輕女子,這女子很明顯沒有一點出門在外應有的警惕性。
陳越他們就看見這個賊從這女的身旁碰了一下,他手再次收回來的時候就看見他把一個手機揣進了自己的褲兜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