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信一同到的,還有一張匯款單,郵的金額是一百。
夏初一搖搖頭。
他還真寄錢啊?
將匯款單放一邊,她的注意力,更多在那封信身上。
她拿着信,好奇地瞧着。
仍舊是部隊專用的牛皮紙信封,蓋着紅紅的郵戳,熟悉的字跡。
不同的是,這封信,非常的厚。
信件還沒有拆,裡頭的信紙,已經鼓囊囊地彷彿要撐出信封了。
她明亮的大眼,晶晶閃爍着光。
解放軍叔叔,還真能寫出這麼厚的信來?
心裡有些癢癢的。
藉口要休息,她回房將門一關,意念一閃,鑽進空間。
準備慢慢地看信。
將封條小心地撕開,她把裡頭那疊厚厚的信紙,抖了出來。
然後,她眼角一抽,沉默了。
信封裡的信紙,就真的是信紙,只是信紙,一個字都沒寫的,乾乾淨淨的信紙。
伴着這沓厚厚信紙飄出來的,還是一張薄薄的信。
只見上書曰:
初一,歸途之中,不便寫信,故字少,望諒解。
另附信紙、郵票,予你回信用。
霍時謙。
郵票,裡頭只擱了一張,信紙,卻是一沓。
所以,解放軍叔叔意思是,這些信紙,是給她用來寫一封信的?
未免想得太美?
呵呵,有點想爆粗。
夏初一將從一沓信紙裡,抽出一張來,回道:“過年之前,日日吃刨鍋湯,太過繁忙,沒空寫信,望諒解。”
寫完信,吹乾鋼筆墨水,封好,貼上郵票。
呃,她夏初一,可是講究承諾的人呢!
回信搞定了,她的視線,不小心瞥向那張一百元的匯款單。
沉默了下。
在一個一級工人工資不到三十的年代,霍時謙給她寄來的,也算是鉅款了。
又想起之前的女士手錶。
她忽然覺得,手中的回信,過於薄了。
拿人手短,說得果然沒錯。
夏初一認命地坐下來,拿出棒針和毛線,開始織衣服。
上輩子,她跟着師父師孃,挖掘出了廚藝天賦,點亮了許多門手藝,卻唯獨沒有學過打毛衣。
唯一的一點編織記憶,還是在遙遠的年少時期,例行學的一點……畢竟,打毛衣,是時下的女人們一項普遍都會的手藝。
夏初一按照記憶摸索了一陣,只巴巴地用平針,織出一塊不平整的塊狀物來。
呃,很醜。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塊東西,咋看都和毛衣沾不上邊。
想了想,她乾脆將這塊東西,用針縫了縫,做成一個露出手指的半截手套。
然後,她又用線,在手套上,秀了一個“謙”字,外加一顆五角紅星——第一次在毛線上刺繡,有些困難。最主要的是,那毛線,織得很是不平整。
不過,好在她刺繡功底強悍,左右瞅了瞅,她自覺這手套,還是被她裝飾得能見人的。
深呼一口氣。
很好,完成了一項任務。
出了空間,她便直接去了郵遞點,把手套打包,連帶信,直接寄向遠方。
包裹同信到部隊時,正是年後。
“團長,瞧,小嫂子給你的新年禮物!”小汪見夏初一的來信,是連同包裹一起來的,興奮地大叫。
小嫂子!
嫂子!
新年禮物!
禮物!
一瞬間,關於團長有個小媳婦,給他寄來東西的事情,傳遍了營地。
霍時謙平日裡如閻王般冷酷,然而每每收到來信,總會讓入如沐春風那麼一會兒。
一如既往,霍時謙拿到信,心情很不錯。
如今見還有個包裹,嘴角更是勾出一抹淡笑。
“團長拆信了拆信了,拆禮物了拆禮物了!”小汪夥同一羣兵蛋子,悄悄在外頭偷窺。
霍時謙早發現了,不過今兒收到夏初一的禮物,他不介意被人偷窺。
先拆信,寥寥數語。
再拆禮物,一個從未見過的疑是手套?袋子?的東西。
霍時謙可疑地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