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纔是誰報的案?出什麼事了?”中年警察的目光從衆人的身上掃過,最後落在了施繼東的身上。
施繼東的兩張臉都被打腫了,看上去頗爲嚴重的樣子,最符合報案人的身份了。
施繼東站起來說道:“我報的案。”
“我叫楊正雄,這位是我的同事廖遠行。”
中年警察楊正雄拿出自己的工作證,在施繼東的面前展示了一下,然後繼續說道:“你把案情詳細說一下,我先做個筆錄。”
施繼東既然選擇了報案,就是要把這件事情鬧大,就算最終不能把黃啓成怎麼着,至少也要給他添點堵。
案情很簡單,沒有什麼好隱瞞的,當然也沒有什麼好誇大其詞的地方,施繼東詳細的講述了一遍。
中年警察記錄之後,對於相關人員都問詢了一遍。
做完記錄,中年警察說道:“案情的經過我基本上已經清楚了,你們這是一起較爲典型的打架鬥毆事件。對於這樣的案子,作爲警方,我建議你們最好是能夠協商解決,年輕人脾氣火爆,以後還是要收斂一些,畢竟現在是法制社會,每一個人都要爲自己的行爲負責。”
“協商是不可能協商的,作爲本案的受害人,我有權要求加害人受到應有的法律懲罰。”施繼東義正辭嚴地說道。
“這是你的權利,但我要提醒你的是,你的傷勢構不成輕傷害,這樣的話,只能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加害人進行處罰,這種無關痛癢的處罰,你不一定滿意……”
這樣的結果,施繼東當然不能接受,他馬上打斷中年警察的話說道:“你怎麼就認定不是輕傷害?這件事情你說了不算,法醫說了纔算,我會申請法醫鑑定,你還是不要早下結論的好。”
楊正雄有多年的辦案經驗,什麼樣的人都見過,面對施繼東的質問,仍然態度溫和的說道:“是否申請法醫鑑定,這是你的權利,我肯定不會阻止。但我畢竟也是一名警察,你的傷勢是否構成輕傷害,我也會有一個初步的判斷。面部傷勢的輕傷害標準是有具體規定的,我可以簡單和你說一下,你自己也可以有一個判斷。”
看到在場的衆人都露出感興趣的神色,楊正雄繼續說道:“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釐米,兒童達3釐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釐米,兒童達4釐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這些都構成輕傷害。
面部損傷後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釐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釐米;單塊面積2平方釐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釐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釐米,這些也構成輕傷害。”
說完輕傷害的量刑標準,楊正雄繼續對施繼東說道:“你的傷勢顯然達不到以上標準,你就算申請了法醫鑑定,也不過是白白浪費時間罷了。
另外,我必須提醒你一點,對於你們雙方的責任認定還有待商榷。雖然你是報案人,但我也不能只聽你的一面之詞,加害人以及現場多人都認定你們是雙方互毆,只不過你受的傷重一些罷了。
現在我還沒有查看現場的錄像,暫時還無法給出一個準確的判斷,但我必須提醒你,在多人指認的前提下,雖然你的傷勢重一些,但你想把責任全部推給對方,恐怕比較難。”
楊正雄有着豐富的辦案經驗,從結果上來分析,他個人還是比較偏向施繼東的。但打架鬥毆這種案子很難說清誰對誰錯,就算能分辨清楚,頂多也就是拘留幾天,意義不大。
他們做警察的,每天忙的腳不沾地,沒有人願意把時間和精力浪費在這種無關緊要的小案子上。對於這種打架鬥毆的案子,一般都是批評教育一下,儘量讓雙方取得諒解,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批評教育也得看對象,對於普通的小年輕,批評教育一頓是很好的解決辦法。然而眼前這兩夥人,顯然都不普通,火眼金睛的楊正雄肯定不會多事,更不會偏袒哪一方,他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夠了。
施繼東微微皺起眉頭,對於打架鬥毆的案子如何處理,他還真的不太清楚。聽了楊正雄的分析,原本自信滿滿的他,一下子意識到自己可能過於樂觀了。
原本他覺得自己受傷很重,肯定構成了輕傷害,但聽了楊正雄解釋的輕傷害覈定標準,這才知道,黃啓成這個孫子還真是個老陰*,出手那麼重,竟然還掌握着分寸。
他覺得自己差一點就死掉了,竟然連輕傷害都不是,這還有天理嗎?
如果構不成輕傷害,也就構不成刑事標準,就像這個中年警察說的,哪怕最終的調查結果對他最有利,距離他的訴求也有着十萬八千里的差距。
這還是最樂觀的估計,聽中年警察話裡的意思,想要把責任都推到黃啓成身上,恐怕不太可能。
一想到黃啓成話裡話外的一直都說的是雙方打架,就讓他恨得牙根疼。
偏偏其他人在接受問詢的時候,也特意指出這是一場武力值不對等的打架鬥毆,戰鬥結果一邊倒,他們都對施繼東表示同情。
黃啓成顛倒黑白,再加上其他人的指證,他想把責任都推到黃啓成的身上,這很可能是他一廂情願,把事情看得過於樂觀了。
但他還是有點不死心,繼續問道:“按照規定,如果加害人要承擔主要責任的話,加害人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楊正雄很有耐心的回答道:“構成治安案件,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規定的內容就是這些,你是當事人,經過如何,心中最清楚了,所以我希望你能夠慎重考慮我的提議。”
聽了楊正雄講述的規定內容,施繼東心中一片冰涼。
規定當中無關痛癢的那一點處罰,和他的訴求簡直差了十萬八千里!
他差一點被打死,這對於他來說簡直就是奇恥大辱,他必須狠狠報復回去,才能解心頭之恨。
他遭了這麼大的罪,法律上的處罰竟然只有這麼一點,法律還真TM沒用。
就連這麼一點處罰,他可能也爭取不到,一旦認定他們雙方都有責任,根本不可能拘留黃啓成,他挨的這頓打,只能眼淚往肚子裡吞。
看到黃啓成那得意洋洋的樣子,施繼東馬上就要爆炸的心情更是火上澆油,“黃啓成,你別得意!你想要顛倒黑白,我告訴你——沒門!你身爲一名刑警,隨意毆打人民羣衆,要是法律規定不能給我一個滿意的說法,那我就曝光你,我看你還能不能堵住老百姓的悠悠之口?”
黃啓成根本就不在乎,“老子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你別想污衊我。我就納悶兒了,一個人怎麼能像你這麼沒臉沒皮,明明自己是爛人一個,竟然還有臉曝光我,知道你很無恥,但你的無恥還是超出了我的想象!”
“有些人確實很無恥,平時壞事做盡,從來不把法律當回事,自己受了一點委屈,就想讓法律維護他的利益。還真是想得美!”肖遙突然站出來說道,“楊警官,我實名舉報這個施繼東強*婦女,請你們儘快立案並展開調查。”
施繼東頓時不樂意了,“你特麼的怎麼能血口噴人呢?老子不就是噴了你幾句,咱們有多大的仇,多深的恨呀,至於讓你這樣報復我嗎?”
他的心裡還真是有點慌,肖遙實名舉報的這個罪名太嚴重了,對方正兒八經的實名舉報,這可不是開玩笑,這是能要人命的事情。
他見過的狠人多了,但像肖遙出手這麼狠辣的,他還真是第1次見。
他要是知道肖遙這麼狠,肯定不會拿他來刺激黃啓成。
現在他後悔了,如果能挽回的話,他甚至願意給肖遙道個歉。
“是不是血口噴人,你心裡很清楚。我這是實名舉報,我會爲我的舉報負責。”
淡漠的掃了施繼東一眼,肖遙繼續對楊正雄說道:“我這兒有受害人的資料,你可以找受害人覈實。”
“舉報這麼嚴重的罪名,可不是開玩笑的事情,我再問你一次,你是認真的嗎?”楊正雄非常嚴肅的問道。
“我不會拿這麼嚴重的事情開玩笑。”
“那你說吧,我做一下記錄。”
肖遙指着袁豔和邵思柔說道:“她們兩個也是知情人,剛纔我就是聽袁豔說起這件事情才知道的。受害人的名字叫趙晶瑩……”
肖遙便把剛纔從袁豔那裡聽說的有關趙晶瑩的事情詳細敘述了一遍。
袁豔萬萬沒想到竟然會有人插手趙晶瑩的事情。
她現在的心情很矛盾,既有企盼又有擔憂。
身爲女人,對於趙晶瑩的遭遇,肯定少不了同情之心,她當然希望給趙晶瑩造成傷害的那個人,能夠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她心裡更清楚,施繼東的身份地位太敏感了,想要把他繩之以法,難度不是一般的大。至少他們小老百姓沒有這個能力,現在有人毫無顧忌的實名舉報,她在期盼的同時,更多的還是擔憂。
如果這一次不能把施繼東繩之以法,那麼肖遙這個實名舉報人,甚至包括她袁豔,恐怕都會受到施繼東的打擊報復。
她不知道肖遙會不會怕,她自己還真是挺擔心的。
肖遙還在講述案情,邵思柔在袁豔的耳邊小聲問道:“趙晶瑩的事情,這個人是怎麼知道的?”
事情已經瞞不住了,袁豔囁嚅道:“都是我自作主張,我擔心你擺脫不了施繼東的糾纏,所以就過來求助黃啓成了。”
“咱們不過就是和黃啓成吃了一頓飯,我都不敢肯定看到他之後一定還能認出他,你怎麼會想起找他求助啊?”邵思柔並沒有責怪閨蜜的意思。
“我對你哥哥的這位同學印象挺深刻的,今天我再次看到他,一下兒就認了出來。歐正明和他有說有笑的,我就猜他的身份應該不一般,歐正明那麼驕傲的人,肯定不會和普通人打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