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賣掉老房子?
“什麼?買房子?”
在丁當的家中,丁家二老聽到這話,頓時驚訝不已。
“是啊,老媽,我現在已經湊了五十萬,你們二老只要再湊個十萬左右,我們的錢就足夠付房子的首付款了。”丁當很認真地說道。
青青就坐在丁當的身邊,她並沒有說話,只是看着丁當,顯得很甜蜜的樣子。
當丁當把自己從校長那裡借到五十萬元的事情告訴給青青的時候,青青既沒有很興奮,也沒有很震驚,這大大超出了丁當的意料。
“借了就借了唄,以後我們一起掙錢來還就是。”過了許久,青青纔開口了,“不過,你還是要把買房子的事情,和你父母商量一下。”
就這麼着,兩人一起回到家中,和父母合計了起來。
“可是,我們家只剩下十幾萬的存款啊?”老媽爲難了,“要是把這錢加進去,買個房,再簡單裝修一下,就所剩無幾了。丁當,你給青青的彩禮錢可怎麼辦啊?”
“這個,我自己再去湊一湊吧。”丁當撓了撓頭。
丁當本以爲借到五十萬就很了不起了,可沒想到這些錢,對自己的婚事,只不過是一點小毛毛而已。
“你到哪裡湊啊?”媽媽沈凌嘆了口氣,“你這五十萬,大概是借來的吧?以後總要還的啊?”
丁當見隱瞞不過,只得點了點頭。
丁媽媽轉過臉,看了一下自己的丈夫,“大中啊,要不,我們乾脆換一換地方吧?”
“換一換地方?”丁當的父親丁大中一愣,“什麼意思?”
“這房子也很舊了,乾脆我們就把這房子賣了吧?”丁媽媽說道。
今天,她顯得很平靜,與以往那個容易激動的胖阿姨不同。
“賣房子?”丁當和他爹異口同聲地叫了起來。
雖然父子兩人堅決反對賣掉老房,但沈凌最終還是做了決定。
胖大嬸做的決定,就是九頭牛都拉不回來。這一點上,她和自己的兒子丁當是一樣的。
“我住這裡幾十年了,也該換個地方了。”沈凌道,“兒子,等房子賣了後,你就把賣房子的錢直接拿去買新房子。雖然這老房子不值錢,可付你的首付款、弄個裝修,再給青青彩禮錢,也是綽綽有餘了。”
“可這房子賣了,爸爸媽媽你們住哪裡呢?”
“住哪裡?和你們兩個住在一起,可以嗎?”
“哦。”
“表姨,你以後就跟我和丁當住在一起吧,這樣真好啊。”青青笑了,“我就喜歡一家人在一起的,其樂融融的。”
“青青,你別老叫我表姨了,以後咱們都是一家人了,你要改口叫我‘媽媽’了。”看着青青,沈凌也笑了。
青青這個姑娘真是不錯,還別說,兒子能找到她,那真是八輩子燒高香啊。
“是,媽媽。”青青甜甜地叫了一聲。
“別介啊。”丁爸爸插了句嘴,“這還沒過門呢,讓人家聽見誤會啊。青青啊,你還是叫她表姨吧。”
“就你懂得規矩?”沈凌一瞪老公,“人家現在的年輕人,過門和沒過門有什麼區別?他們早就誰在一起了,就不能叫我一聲‘媽媽’嗎?”
她這一說,青青的臉馬上紅了起來。
睡在一起了?我和丁當可沒你們想的那樣啊?
青青偷眼看了一下丁當,而丁當也朝着她狡黠地一笑。
雖然並不情願,可丁當最終還是拗不過自己的老媽。
一家人最終做了個決定,賣老房,買新房。
“丁當,你還是把那五十萬還給校長吧。”青青道,“本來我是不同意你向校長借錢的,不過,既然已經借了,總要想辦法先還給人家。”
“那錢可還沒到我賬戶上呢。”丁當卻多了個心眼,“我看,這錢暫時還是先不還爲好。”
“爲什麼?你媽媽不是決定賣房了嗎?”
“誰知道賣得出去嗎?”丁當搖搖頭,“我家這房子,不值什麼錢。我還是多留一手,萬一將來還需要那五十萬呢?等我們搞到新房了,再還回去也不遲。”
丁當是屬兔子的,狡兔三窟這話,形容這種生肖的人一點也不爲過。
無論是在經濟方面,還是情感方面,丁當都不會只吊死在一個地方。
對他來說,手裡的錢越多越好,好容易無息借到的五十萬元,怎麼可以說還就還回去呢?還是要留在手裡做個機動吧。
哦,對了,最近的股市又火了,乾脆,拿這些炒股去,說不定還可以發一筆財呢。
“那也好吧。”青青的嘴角輕輕地蹙了一下,“可是,我總覺得很內疚。”
“內疚,你有什麼好內疚的啊?”
“就爲了我媽媽提出的那些要求,害得你把老房子都給賣了。”青青低下了頭,“我媽媽她,她就是太好這面子了。”
“沒什麼的,我能理解,哪個岳母希望自己的女兒裸婚出嫁啊?”丁當伸出手,兜住了青青的肩頭,“青青,我們以後還是好好努力吧。等以後有錢了,我再給爸爸媽媽買一套房子,讓他們在裡面安度晚年。”
“嗯。”青青把身子靠在丁當的懷裡,抿着嘴。
這一刻,她覺得特別溫暖。
丁當是個好男人,雖然他也有讓自己抓狂的缺點,但他孝敬父母、疼愛女友,這樣的男人,值得她託付終生。
他唯一缺少的,就是那些錢了。
不過,錢這東西,也是這世界上最不缺的東西。誰說我未來的丈夫就一輩子受窮,永遠沒有發達的那一天呢?
青青相信:丁當早晚會發達起來的。
這個男人的身上,總有一種不服輸的勁頭。這樣的男人呢,早晚會成功的。
可是,等到他發達起來,他還會像現在這樣,愛惜自己嗎?
別忘了,自己可是比他大了整整三歲啊?一旦將來自己人老色衰,丁當還會愛我嗎?
青青的心裡,還是對自己的未來產生了一點擔憂。
“什麼?你們不打算賣那鏡子了?”在丁家這小房子裡,青青的媽媽羅美英一聽到這消息,頓時站了起來。
她的身邊,還坐着一個戴着墨鏡的男人。這個人,就是她找到的一個所謂的古董收購商。
“沒錯,表姨。”丁當開口了,“那面鏡子,我不打算賣給任何人。我並不缺錢,沒必要把那國寶賣出去換錢!”
“開什麼玩笑?”羅美英的聲音都變得尖利了起來,“那我女兒將來的幸福呢?難道,她就和你在這小屋子裡過一輩子?”
“表妹,我們一家人已經商量過了。”老媽沈凌也站起身來,“這房子我們打算賣掉,賣房子的錢,就拿來給他們買新房子。”
“什麼?你們要賣房子?”羅美英吃驚地看着沈凌,就好像不認識這個遠房表妹,“你,你不是告訴我,這房子你永遠不賣,要一直住在這裡面一輩子的嗎?”
“沒錯,我是這麼說過。”沈凌點了點頭,“但我現在改主意了,爲了我兒子的未來幸福,這房子我不要了。”
“那,那你們住到哪裡去?難不成,就和他們住在同一個房子裡嗎?”羅美英轉過頭,指着丁當和青青。
“媽,我和丁當商量過了,以後就和他爸媽住在一起。這樣的話,以後也好有個照應。這樣不是挺好的嗎?”青青道。
“好個屁!”羅美英罵了一聲,“小丫頭,你知道什麼?跟婆婆住在一起,那日子是人過的嗎?”
“什麼話?那不是人過的,還是狗過的啊?”沈凌惱了,“你當初不願意和你婆婆一家住在一起,自己搬回孃家住,你老公纔會疏遠你,難道你也希望你女兒學你的樣子啊?”
“姓沈的,你別提我的事情好嗎?”羅美英頓時火冒三丈。
“我這是好心提醒你,你要是不希望你自己的悲劇重演,那就不要干涉你女兒的婚事!她是我的兒媳婦,不和我住在一起,還住哪裡啊?”
這一對錶姐妹,這一對未來的親家母,眼裡都噴着火。
一場口水仗,彷彿隨時都可能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