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賞美色喜歡財富怎能叫膚淺?莫非非得挑個貌醜貧窮的人去喜歡才能證明自己品德高尚?就算真是膚淺好了,她也無需向別人交代些什麼吧?奉嫺心中好笑的想。
“我的外表比金鬱騏好看,而且更有男人味。我的財富比他多,見識比他廣;還有,我將會得到赫澤幫。貌權財勢四樣我都有,比起金鬱騏,我是更爲理想的對象,你說呢?”
他伸手過來,想要抓住她一束頭髮撥弄,但奉嫺早已先往後退開一步,他的手掌落了空,眼神變得很危險。
“我只喜歡金鬱騏。”奉嫺輕而堅定的表明自己的心意。
“因爲他是個娘娘腔?像顆軟柿子一樣的好捏弄?”
“我喜歡他的一切,他讓我的生活充滿驚喜。”雙重人格啊,夠她消受的了。
“是怎樣乏味的人生,讓你輕易把一個膚淺的男人視作驚喜?”無比憐憫的說道。
然後他站起來,直接走到她面前,強勢地一把攫住她下巴,以充滿誘惑的沙啞聲音道:“你會改變主意的,很快。你選擇他,是因爲別無選擇。可是你其實可以得到更好的;征服他那樣一個草包,真能令你滿足嗎?這麼沒有挑戰性的獵物,就算得到了,也不是件光榮的事吧?你值得更好的。”
一張帥氣而粗獷的臉朝她緩緩湊近,聲音像催眠一般:“那個虛有其表的草包只能給你一間廚房,而我,可以給你全世界。”最有一個字說完,他的脣已經欺近她的,就要成功獵捕到她的脣——砰——重重的一拳!
“啊……”這是突然被一股力道重重抓扯而坐跌到牀上的奉嫺驚喘之餘發出的低叫。
奉嫺搗着嘴,一雙大眼愣愣的看着那名高大強壯的混血兒、自稱是金鬱騏弟弟的男人,在那一記堪稱天馬流星拳的作用力下,從牀的這一邊飛到牀的那一邊,狠狠撞在那一邊的牆上,甚至定了一秒,纔像一攤泥似的緩緩滑落到地上,人事不知。
雖然那個企圖偷香的傢伙已經被打掛,但怒火滔天的人可不打算放過這個該死的登徒子。就見本來應該在牀上作惡夢的金鬱騏臉色猙獰、目光殘暴,一個飛身過去,用力朝那攤爛泥猛踹,那力道之兇悍,就像在踢十二碼球似的……“鬱騏,可以了——你再踹下去,他就要死掉了!”回過神來的奉嫺連忙跑過去抓住他的手臂。她的力氣當然比不過他,何況此刻他還變身爲西班牙的鬥牛,只要一個不小心,她就會被他給狠狠甩飛出去!
幸好,不論是金先生還是金公子,都不會因爲一時失手而害她受傷。
“混帳東西!”再踢了一腳,終於放過他。
“他說是你同母異父的弟弟呢,你剋制一點。”
“我沒有弟弟。”金鬱騏搖頭。“我媽只生我一個。”當年生完他之後,因爲生孩子太痛,一火大就順便結紮了。
“但是,他真的有點像你……”
“我聽Fly說過,她在哥倫比亞工作時收養過一個孤兒,因爲那個小孩很像我。”金鬱騏的語氣突然轉爲金公子模式。
“啊,老闆。”奉嫺很新奇的眨眨眼,不知道這兩人溝通得怎樣了。
不過,當金先生的意識清醒時,金公子同時也是醒着的,這是否表示兩人決定和平共處,承認彼此的存在了?
金鬱騏臉上的表情突然一片空白,幾秒之後,發言的是金先生。
“雖然還得找我媽求證,不過這個人應該就是我媽的養子了。”
“怎麼會給他取名叫趙麟呢?”
“趙麟這名字應該不是我媽爲他取的。如果我媽有給他中文名字的話,那麼他應該叫趙驥。”說完,嘴角微抽,因爲被他壓制在體內的草包竟然在追問爲什麼……“……也是,這樣纔對應得上。”奉嫺記得上回在汽車旅館登記時,金鬱騏用的就是“趙驥”這個名字。麒對麟、騏對驥,這樣才合理。“可是,他怎麼會認爲自己是你同母異父的弟弟?”她看得出來這個混血兒是真的這麼認定的。
“我聽我媽提過,當年給我做催眠時,由於這種催眠方法前所未聞,效果很難確定,所以她就找了一個身世不幸的孩子來做催眠,在催眠裡替他塑造出另一個人格,取代原本已經崩潰的人格。我猜,她讓那個小孩認爲自己是她親生的兒子。”金鬱騏猜測道。
“嘿,那是個意外,我不是故意的。那孩子催眠完一醒來就叫我媽,我也只好認了這個兒子了。”趙飛青的聲音突然出現在房間裡。
“老媽!”“Fly!”一個嗓子先後發出兩種招呼,然後皺眉的閉上嘴。
“唷,兒子、小騏,都還好嗎?沒打架吧?”
奉嫺咬緊牙根、忍住不斷往上冒的笑意。現在可不是笑的時候……尤其當她的愛人一臉吞了蒼蠅的噁心表情時,她還是以嚴肅的模樣,安靜的抓着他手,給予無聲的安慰吧。
沒有人知道趙飛青何時來到的,就見她整個人輕鬆的斜倚在房門口,嘴裡咬着一根沒有點燃的煙,冷峻的臉上難得的帶着懶洋洋的笑容看着他們;而她身後,七橫八豎的倒了一票人。
“昨晚你那弟弟給你解除催眠,有用嗎?”趙飛青走到兒子面前,仔細端詳他。
“沒用。”
“那你們現在是怎麼一回事?”
金鬱騏臉色不太好看。那些所謂的解除催眠、裝神弄鬼的東西,對他而言一點用也沒有,他非常確定!因爲當年的催眠就不能算是成功的!既是不成功的催眠,又怎麼會需要解除的指令?
只是,當他年過三十,對這具身體的掌控不再那麼容易之後,他便隱隱發覺屬於金公子的那一部分正在強大起來,他再不能任意支配這具身體,甚至會被金公子的思維所影響。
而今,當他主導着身體時,金公子竟然不再是處於昏睡狀態,而是能夠保持清醒、能夠看見他的所作所爲……這令習慣掌控一切的金先生很不高興,覺得隱私權被冒犯了——這就叫,只許他去針孔別人,不許別人針孔他!方纔,他們兩人在體內爭奪着身體使用權,卻是誰也無法得逞。就算知道奉嫺在喊着他的名、醫生在檢查他的身體,他們想起身,卻連一根手指也動不了……直到他們發現奉嫺即將被輕薄!轟地怒火一衝,身體突然能動了,不僅能動,還像得到了超人的力量一般,竟一拳就將那個大塊頭打飛KO掉!
他們都得到身體使用權,他們一同出拳,他們可以清醒對話……甚至,當他們彼此共存時,一抹遙遠的記憶竟浮現在他腦海裡……那是,關於外婆的種種記憶,包括鎮幫令的訊息。
他知道鎮幫令在哪裡了,也知道鎮幫令本身不僅是歷任幫主繼位的憑證,令牌本身更藏着瑞士銀行的保險箱密碼,那可是赫澤幫蓄積了五代的財富!.
“兒子,你想起什麼了?”趙飛青問。
金鬱騏搖了搖頭,不理會腦子裡那個草包的驚呼聲——就算他厭惡也沒有辦法,兩個人格之間是有心靈感應的……他現在要學的就是不理他。
“老媽,你想把鎮幫令給誰?”
“你不想要?”
“不想。我也不在乎赫澤幫未來會怎樣。”金鬱騏對這些事簡直厭煩透了。“可是你在乎,所以由你決定。”他從一旁的五斗櫃上拿來紙筆,寫下一個地址、一串號碼和銀行名稱,遞給母親。“你可以在這裡拿到保險箱鑰匙,鎮幫令放在那個保險箱裡,我猜那裡應該還有幾封外婆留給你以及其它三個阿姨的信。”
趙飛青接過一看,揚眉道:“竟然放在這裡。”
“你有開車來嗎?我想走了。”
趙飛青指指外頭道:“李新全開着車在外頭等着。不過,你不在這裡等着看好戲嗎?再過半小時,會有很精釆的黑道恩怨上演哦。再怎麼說,你也是最關鍵的角色啊,在倒黴那麼多年之後,不就等着這個ending嗎?”
搖頭,道:“不,比那個更重要的是——”伸手摟住奉嫺。“我們之間的事必須說個清楚。我不想再等下去,更不想被那些我不在意的事給耽誤。”
“真冷淡。虧你外婆當年一心想傳位給你,在她死後還將她的暗衛派到你身邊保護到現在……”
“我知道。”金鬱騏不理會金公子朝他追問:什麼?有這種事?爲什麼我不知道?自己愈來愈淡定了,不錯不錯。
“啊,還有,這次鎮幫令的事件,參與的不止是你的三個阿姨,還有紅城幫的副幫主柯武紀,也就是他在背後慫恿你弟弟攪和進這件事來,讓你弟弟去跟你四姨合作……”趙飛青不想讓兒子走人……主要是覺得兩個兒子爭一美的戲不容錯過,最好能等她將這裡的事完結掉,再去上演他們的愛情戲。
金鬱騏拒不受誘,只想走人。道:“柯武紀是當年被你逃婚的那個未婚夫,這個斕攤子你必須自己去收拾。至於要怎麼收拾,我不好奇;就算你打算嫁他,只要到時記得通知我參加婚禮就好了。”
“混小子,胡說什麼?我這輩子可不想再結婚了!”趙飛青槌了兒子一拳,見他已經忍耐到極致,也只好識趣放人。
“先走了。”他朝母親點點頭,就要走人。
“等等。”趙飛青抓住他,捧着他的臉,在左頰右頰各親了一記。
“老媽!”“Fly!”羞怒的低吼!
“好好相處啊,兒子們!”揮揮手,放人。
“小嫺,我記起來了,你是我的第一個朋友,你請我吃肯德基。當時我覺得那是我吃過最好吃的東西了,所以從此油炸類肉食成了我的最愛。
我愛的,或許不是食物本身,而是對你的記憶。你讓我明確知道自己的存在。”
兩位金先生早就在腦海裡交流過了。一直以爲自己是這個身體原住民的金公子,在得知自己是十歲之後才生出來的人格對後,鬱悶了好久。但同時,他也想起來當年那個小女生正是奉嫺!
他一直是記得她的,雖然不知道她對他竟是這麼重要!可是他有着最敏銳的直覺,所以當奉嫺前來求職時,他就是在一羣廚師裡挑中了她。不是因爲她出身於神秘的奉家,也不是因爲她煮的東西特別好吃,當然更不是因爲她是裡面最年輕貌美的……好吧——這是原因之一,金公子對德高望重皺紋多的廚師沒有愛……從一開始,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時候,他就希望將她變成家人了。
而現在,當原住民金先生與他的意識互相交流之後,那些屬於金先生的記憶,也變成金公子的了,所以他更知道了奉嫺對金先生的意義不僅僅是青梅竹馬的愛人而已,在所有人都遺忘掉他的那段歲月裡,只有奉嫺能證明他的存在……他的父母不要瘋掉的兒子,所以塑造了一個新的兒子。幸好他有奉嫺,奉嫺記得他、奉嫺知道他。每當他鑽進牛角尖想將自己毀滅時,奉嫺就是他唯一清醒的良藥。她在,所以他在。
當金先生的記憶像幅滾動條,徹底在金公子的意識裡展開時,他看到了更多——抱括十歲以前的記憶:食物中毒幾乎喪命、幾次未遂或已遂的綁架;最慘的一次是被毒打、餓得奄奄一息,還親眼看到保鏢爲了保護他而被活活打死;然後,他差點被撕票。終於被救出來之後,天天在惡夢裡尖叫哭醒,總是神智不清,被判定精神失常……一個不到十歲的孩子,竟然承受了那麼多……要是他這個執垮子弟遇到了,一定挺不過去吧?
金公子承認自己不夠堅強,然而他這樣的人或許有些軟弱,恐懼黑暗事物,但同樣的,他的心很柔軟而寬容。所以他很輕易就接受了渾身長滿尖刺的金先生存在於他體內的事實,對他的冷嘲熱諷,雖然難以招架,但也不輕易感到羞辱或委屈了。
甚至在愛情上……好吧,他吃醋!沒有道理的吃醋!可是就算吃醋,金公子也願意接受“兩個人”將共同擁有奉嫺的事實。
“可是我不願意接受,奉嫺是我一個人的。”金先生很堅決的說道。然後命令另外一個人:“我可以接受你的存在,但當我跟奉嫺在一起時,你最好消失。”
“很抱歉,辦不到!”金公子對此絕不讓步。
於是兩個人又吵上了!有時脫口吵出來,有時在腦子裡吵。坐在一邊看戲好久的奉嫺,姿勢從端坐、靠坐,最後變成半躺在長沙發上,一副昏昏欲睡的樣子。
現在已經是晚上九點了。
從溫泉別墅回來之後,已經過了八個小時以上,由於金鬱騏沒心情吃晚餐,也不讓奉嫺進廚房去忙,所以奉嫺只好隨便將冰箱裡現成的東西加熱,草草解決了兩人的晚餐,然後回到二樓的起居室,繼續參與“他們”的感情交流。
既然現在確定兩個人格誰也不會消失之後,不管願不願意,都得共處一輩子了。心中有氣有怨可以盡情發泄,把牢騷發完之後,日子還是要過。不過……已經吵了七八個小時,可以了吧?
他們還有一輩子的時間,就算在分地盤也不用急於一時啊。這兩天過得這樣慘,沒有人想回房好好睡一覺嗎?她覺得好累了說。熱D書@吧#獨%家&制*作
“奉嫺是我的!她從六歲就屬於我!”
“但你無法阻止我喜歡她,我有追求她的權利!”
他們吵得好歡樂,而奉嫺突然覺得好嫉妒……“我說,你們要打情罵俏到什麼時候?”
“奉嫺!”金鬱騏吼。
好像聽到重音……一條聲帶可以同時發出兩個聲音嗎?奉嫺揉了揉耳朵。
“雖然你們討論的人是我,但已經一個小時了,你們誰也沒有看我一眼。我真擔心在今夜吵完之後,你們發現愛上了彼此……”奉嫺笑得好溫柔地道。
“你在胡說什麼!”金鬱騏一號搶得發言權,坐到她身邊,將她摟緊,低下頭吻住她的脣。
奉嫺閉上眼,正想享受這個吻時,那個男人突然抽身離開!
奉嫺眼睛眨啊眨地,看着臉色青紅交錯,卻什麼話也沒有說的金鬱騏。這個男人又呆進腦海裡跟他的相好吵架去了……好吧!三個人的世界果然是太擠了。
算了,姑娘她回房睡覺去也,不管了!
“嫺!你去哪裡?”金鬱騏回過神來時,奉嫺已經走到樓梯旁,踩上了一階,他衝過去一把拉住她,兩人處於平視的高度。
“回房睡個好覺,明天好容光煥發的去找新戀情。”她輕鬆地道。
“你在胡說什麼!你有我,還敢想要找別人!”
“你現在有你家小騏了啊。”好委屈的聲音。
“別開這種玩笑!”她不明白他正在努力扞衛兩人的愛情嗎?
“因爲你們剛纔的表現讓我覺得自己像個玩笑啊。”嘆氣。
“嫺……”不解。
奉嫺雙手環在他肩上,正色道:“你不是爲了我在吵架,你只是不願意承認他的存在。而他太容易承認你,對你退讓,令你更加不愉快。”總之,這個人就是把鑽牛角尖當成生命本能了。
“我沒有——”
“噓,聽我說。”她輕柔地吻了他一下,道:“你吃過多少苦,我知道;你覺得不公平,我知道;當金公子活在父親無微不至的寵愛裡時,是你最想自我毀滅的時候;他的幸福,正是你的不幸福。你覺得他擁有太多,而你只有我,所以你不願意讓他接近我……可是,他就是你。他接受了你,所以取得了你的記憶;倘若你願意接受他,那麼他曾經感受到的幸福,也將是你的幸福。”
金鬱騏靜默了下來,連縮在意識裡的金公子也安靜聽着。
“沒有人拋棄你,因爲他們並不知道當年那個催眠造成這樣意外的結果……還是,你怨我?畢竟如果沒有我這個變量,你或許會有更美好的人生。”
“不,我愛你。就算要經歷更多的苦難,我仍然希望遇見你。我只有你,嫺。”
“現在你還有‘他’,既是你自己,還是你兄弟呢。”孤僻的金鬱騏此生唯一的朋友是她,如今再多來一個可以讓他盡情吐嘈拌嘴、既忠誠又能永遠心心相印的朋友,也算得上是件幸事吧?
幼年的慘痛記憶讓金鬱騏無法再與外人真正建立出友誼,交付信任;而他另一個人格則不然,雖然毛病多多,但交遊廣闊,性格溫和,正是最適合他的朋友。
“你爲什麼一直幫那小子說話?”在靜默許久之後,他眼神銳利的看她。
“因爲……”她笑,將他肩膀拉近,吻。“我想兩者兼得。我說過的不是?”
“你……”金鬱騏瞪她!
“我喜歡你的一切,鬱騏。”
“但是,他不屬於‘一切’的範圍——”
“對我來說,一樣的。只有你纔會覺得不一樣。”!我也覺得一樣。!閉嘴!
“嫺……”他還想說些什麼,又不知道能說什麼。畢竟,那傢伙將一輩子跟他共處在同一個身體裡是事實,就算他叫囂着要那公子哥兒滾,也不可能實現。而他,是一定會跟奉嫺過一輩子的。
所以,“三人世界”是逃不開的結果,不管金公子愛不愛奉嫺、追不追求奉嫺,又有什麼不同?要是哪天金公子敢頂着他的身體去追求別個女人,他不找個茅山道士開壇作法將他消滅了纔怪……更別說,他們的思緒是互相影響的,終究,仍是同一個人。也許幾年過去,彼此將會同化,到時就不必再分“金先生”與“金公子”了。
到那時,就真的成了奉嫺口中的“一樣”了。
那麼,他現在是在糾結什麼?
“嫺,我希望——”閉了閉眼,金鬱騏深吸了口氣,正想說些什麼,才發現原本還摟着他親吻的奉嫺早就上樓去了!他連忙三兩步跑上三樓,在她闔上房門時,及時衝過去頂住!“嫺——”
“我很累了,鬱騏。”她笑了笑。該說的都說了,他其實也明白,就是一時意難平罷了。
“我愛你,嫺。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們的世界永遠只有我們兩個。”
“我明白。”他們多年的地下關係,正是這麼走過來的。
“那……”
“我愛你,鬱騏。因爲我愛你,所以我纔會喜歡上另一個你,甚至可以爲你考慮放棄單身的堅持,讓你從地下情夫轉正爲可以走在陽光下的愛人。”好吧!她承認自己其實是個“聖母病”患者,只要這個孤傲的男人對她露出脆弱的神情,她就發病了……金鬱騏脣角抑制不住的上揚,眼中暗藏的憂慮化爲一汪柔情,正待將她摟進懷裡時——“小嫺,我也要聽你說我愛你。”屬於金公子的語調,突兀的介入花前月下的美好氣氛中。
“你、這、個、混帳——給我滾——”咬牙,低吼。然後,那“兩個男人”又鬥起來了。奉嫺微笑搖頭,悄悄關上房門。
睡個好覺吧!從明日起,雞飛狗跳的生活就要開始了。
金先生與金公子的戰爭,還有得打呢!
“嫺!開門!”五分鐘之後,男人才發現她進房鎖門了。
她在棉被裡撇撇嘴,發現自己是真的嫉妒了。
“你們就好好吵個夠吧,我就不打擾你們了,晚安。”
“嫺……”
她將棉被拉高矇住頭,以金鬱騏的低喚聲充作催眠曲,緩緩的朝夢鄉飄去……恍惚中,彷佛又回到六歲那年,一個陰沉而蒼白的小男孩,一臉倔強卻像要哭出來似地,對她道:“他們想要新兒子,不要我,那我也不要他們了!你也會忘記我的,對不對?”
“我會記得你的。你說你叫金鬱騏,瞧,我記得很清楚哦。”
“我不相信,你那麼小,一定會忘記!”
“你不相信啊,那我們打勾蓋章,那就一定一定不會忘記了。”她伸出白白胖胖的小手,比出個六字。“這樣就不會忘記了嗎?”
“對!大家都這麼說。”
兩個人很慎重的打勾蓋章!小指頭勾纏住,大拇指印在一起,用力甩三下,放開。儀式完畢。
“不要忘記我……”
那天的下午,他每隔幾分鐘就重複這句話。她一一應了,絲毫沒有不耐煩。
“我不會忘記的。”一再一再的給予保證。
然後,她爲他唱了在學校新學到的一首歌!
花非花,霧非霧。
夜半來,天明去。
來如春夢不多時,去似朝雲無覓處……一直唱一直唱,每天都唱,直唱到他再也沒有出現,出現的是一個將她所有肯德基炸雞吃光光的“新朋友”
然後他問她:“你是誰啊?”
《本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