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彬碩剛要露出一副,我就知道嘛,怎麼可能的神態來,就聽到孔雀接着說道:“其實我是從十八歲開始,才被允許喝酒的,之前奶奶不讓我喝酒,嫌棄我是小孩子。”
“你是想跟我說明,你從十八歲開始,就喝高度酒?”他不知道應該用什麼表情來看着她了。
孔雀想了想,一邊吃着牛排,一邊晃悠着小腿,腦袋往兩邊都擺了擺,才說道:“大概是吧。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高度酒,反正都是自家釀製而成的,甘甜甘甜的。逢年過節都會喝,祭祖的時候也會喝。總之,要喝酒的地方很多。”
“我對你們寨子越來越感興趣了。”安彬碩笑着說道。
孔雀倒是緊張了起來:“你感興趣歸感興趣,想套我的話,讓我帶你進去是不可能的,我剛纔就說了,我是不會帶外人進去的,我嘴巴很緊的。當初認識你哥哥,就是不想帶那些外人進我們的寨子。”
見他不太相信,她只能嘆氣說道:“不僅僅是因爲,想進寨子的人目的都不純,還有就是,奶奶說,我們寨子的秘密不能公佈於天下,那樣會引起血海之災的。我們是被遺忘的人,也是被遺棄的人,世世代代只能這樣。”
“那麼你們怎麼繁衍後代?我聽你說,你們寨子裡的人不是不多嗎?那豈不是很多近親生出來的小傻子?”安彬碩總是會說出一些,唔,讓人聽着非常不爽的話來。
孔雀白了他一眼,接着說道:“我們自然有我們的辦法,寨子裡的壯年可以到外面去找媳婦,不過帶進來的媳婦要暈着進門口的森林,絕對不可以讓外人知道進來的路。”
“其實我覺得這一點完全是奶奶多慮了,即便讓她們睜着眼睛進來,也不會記住那麼複雜的路的,更加不會破解的。”
安彬碩點了點頭:“所以就是說,你們寨子裡的壯年,到了結婚的年齡,就出去搶媳婦回來?”
“那當然不是了!他們是被扔出去歷練!當然了,出去的時候,都會讓他們記不得寨子裡的事情,等他們歷練夠了,自然會想起來,那時候,他們就可以選擇了,是回去,還是留在外面。如果他們做出了選擇,自然又會把寨子忘記的。”孔雀自顧自地又倒了一杯紅酒,喝了下去。
她說得都有些口渴了。
安彬碩不解:“怎麼讓他們忘記?又怎麼讓他們想起來?又怎麼讓他們再忘記?”
“嘿嘿。”孔雀再一次神秘地一笑:“這個就是不能說的秘密了,你忘記了嗎?我們可是養蠱專家呢!”
聽她說起“蠱”,安彬碩的渾身立即起了一層雞皮疙瘩,他弱弱地說道:“你看,我對你那麼好,給你吃好吃的,你該不會也在我身上下了什麼蠱吧?”
這次輪到孔雀捂着肚子笑了:“下蠱?當然沒有。”
“那你……真的給門口那個狗仔隊記者下蠱了?”他疑惑地問她,這大半晚上的,終於把想問的問題問出來了,兜了那麼大的圈子,還真心不容易呢!
孔雀撇了撇嘴巴:“當然沒有啦!”
“嗯?沒有?”這是他不曾料想到的結局,剛纔她說得都跟真的一樣。
她點了點頭:“是沒有哇。下車的時候,我感覺那邊的草叢裡有什麼動靜,就悄悄地貓過身子去看,我還以爲是有人想加害你呢!不過既然他只是拍了什麼照片的,我也就沒放在心上。看你過去之後,臉色都有不太好,我認爲是我惹你生氣了嘛,那我肯定要幫你解決了這件事情。”
“所以說,都是你在嚇唬那個狗仔隊的記者?”他沒好氣地問。
孔雀嘟着嘴巴:“怎麼能說是嚇唬呢?”
不過隨即她又想了想:“好吧……是嚇唬。的確有這麼一種蟲子沒錯,不過這種蟲子呢,很是麻煩。怎麼說呢,越是好用的蟲子,養起來越是麻煩,不是誰都可以駕馭得了的。再說了,我也不會隨身攜帶那些東西啊!我根本就沒帶蟲子過來。”
“你什麼都沒帶來?”安彬碩有些不相信。
孔雀堅定地點了點頭:“除了帶來了衣服和生活必須用品,我的確什麼都沒有帶來,現在後悔死了,城市似乎也沒有什麼好玩的東西,能讓我玩很久的。”
“那剛纔的蟲子怎麼回事?”他追問。
她搖頭晃腦的很是得意:“蟲子的事情呢,是真的沒錯,可是我並沒有養過這麼邪惡地蟲子。我扔進他嘴巴里的,只是隨手從樹上摘下來的,類似於種子的東西,沒什麼毒的。而那隻蟲子呢?只是下雨天,棲息在樹上的小毛毛蟲,友情出演一下而已。”
“什……什麼?你耍那個狗仔隊記者的?”安彬碩之所以那麼的驚訝,是因爲他也被實實在在的騙了。
孔雀倒是不同意這個說法:“我是想了個辦法把他趕走,並且不讓他幹壞事而已,並沒有耍他啊,是有這種蟲子啊!並且這種蟲子很邪惡的,到了人的身體內就開始繁殖,速度很快,想要徹底地擺脫它,只有一種辦法。”
“什麼辦法?”他似乎是害怕有一天會中招一樣,趕緊問道。
她看了看安彬碩,學着他之前的樣子奸詐地笑了笑:“這個就是秘密嘍,賣藥的也不會把配方都說出來吧!”
安彬碩搖了搖頭,表示無奈,現在可算是勾引起了他,無窮無盡地好奇心了。上學會兒,學習都沒有這麼刻苦過。
“那麼那個記者的事情呢?也是編出來嚇唬躲草叢裡那主的?”
孔雀戳着牛排,顯然再好吃的肉,也有吃不動的時候:“那個啊……那個不是喲。”
她嚴肅地回頭看着他:“從我懂事以來,就知道很多人想進山探寶。已經有無數的人死在了那裡。他們不可能走出謎之森林的,更加不可能從謎之森林再走到我們的寨子裡。森林裡有很多野生的動物,並不需要我們出馬,大多數的人都會死在那裡。”
“然後呢?”這樣的故事,安彬碩最喜歡聽了。
他現在有些後悔了,爲
什麼不睡覺前問她呢?說不定還是一個好的睡前故事呢!
孔雀無奈地聳聳肩膀:“然後?然後還能怎麼樣?每次我們出去置換東西,或者到森林裡玩耍的時候,都會遇到很多的死去的人。後來我們都直接把這當成一種修行了。我們在森林裡遇到人,就會用盡各種辦法躲着,讓他們無法發現我們。”
“就好像你剛纔,根本沒發覺什麼,就到了那個狗仔隊記者身後了。”安彬碩補充。
孔雀晃悠着小腿,一臉地得意:“不過我不是很擅長這個,從小我的體質就不太好,總是給白雪姐姐和雲戈找麻煩,他們總是會去解救我,不過我已經儘量地不惹出很大的麻煩出來了。我也儘量地去學習一些防身術。”
說完,她眼神黯淡了一下,似乎自己都不怎麼相信自己的話。
不過,她立即又恢復了神采:“嗯……我是智慧型啊!哈哈!動腦筋方面比較在行,各種草藥,不管有毒沒毒都不會難得到我!這點白雪姐姐和雲戈就不行,他們是戰略方面的專家。”
安彬碩對她熟識草藥的事情,並不感興趣,從一開始,她擁有一個小狗鼻子,他就知道這一點了。
只是,他現在心裡有些不高興。
“你們在森林裡玩,把遇到想進你們寨子裡的人,躲着他們,當做一種修行?你們爲什麼不把他們帶出那片森林,而讓他們死在那片根本就走不出去,並且還危機重重,到處都是野獸的森林裡?”
見他似乎有些誤會了,孔雀急忙擺手:“不是的,不是的,事情不是這樣的。我們曾經試圖讓他們走哇!我們讓野獸追趕他們,引領他們走向出口,可是他們還是會回來。我們給他們做路標,讓他們出去,可是出去了的人,就會興致勃勃地認爲自己記住了路,裝備裝備之後再次回來。”
“我們在夜晚幫他們驅逐大型的野獸,可是他們只要發現了我們一丁點兒身影,就開始亂開槍,射箭,想逮住我們的其中一個,逼着我們帶他們進山。所以,事情根本不是發生在我們這裡,還是發生在他們的這裡。”
孔雀說着,就擡起右手,伸出食指,點了點安彬碩左邊胸膛心臟的位置。
他沒有再說什麼,的確是,利益薰心,總會讓很多很多人,迷失了自我。
“那麼那個記者?”安彬碩問道。
孔雀又倒了一杯紅酒,她太口渴了。
安彬碩示意她也給自己倒一杯,兩個人碰了碰杯之後,孔雀再一次仰頭“咕咚咕咚”的一口氣喝了下去。
然後她擦了擦嘴巴,繼續說道:“我們也不可能不睡覺,不吃飯,只要遇到人就天天跟着他們的。他發現了我們留下來的篝火,然後就想探究我們的秘密。第二天我們再去的時候,發現他已經被野獸吃掉了,只剩下一堆爛衣服,連骨頭都沒剩下幾根。我和雲戈把他埋了,他的機器,是託付要出去置換東西的叔叔,按照他遺留下來的記者證上的地址,寄回去的。”
(本章完)